夕爷和他所爱的家:夕爷

  在北京的一场活动里,台上的大屏幕正在放映一小段录像,其中有一段林夕的访问。林夕一亮相,台下立刻耸动起来,甚至有人尖叫“林夕呀!”目睹这个场面,让我想起从前和他做同事的岁月。
  林夕不常上班,他用不着。林夕也不开手机,因为他不需要。要是哪一天下午,他睡醒了,词也暂时写完了,心情甚好,决定回来巡视一下,公司里头就会为他酝酿出一股奇特的紧张气氛。通常是由他走进大门那一刻开始:从保安到各级员工都要奔走相告,然后有人打电话告诉我:“夕爷回来啦!”无论正在干什么,我都要暂时放下,和大家说一声:“夕爷回来啦!”而且人人都明白都谅解,任由我丢下会议不管直奔上楼。跑到他那一层,每一个人都会抬头跟我说:“夕爷在办公室里。”一进门,就能看见许多人围着他,其中几个是公司里的资深“创作组长”,他们轮流负责为他出去买下午茶餐。而我们的夕爷,则一边吸着烟(这里是全公司除了老板办公室以外唯一可以吸烟的房间),一边检阅桌上堆积如山的信件,然后慢条斯理地打开下头准备好的茶餐,看一看,闻一闻,偶尔留句评语:“我还是不吃了。”
  千万不要误会,夕爷绝对不是肚满肠肥的大老爷;他很瘦,简直是太瘦了。他说话的语气很温和,总是在一段话与另一段话之间稍作停顿,就和他写的文章一样,休止符用得比较多。他对人和善,不怎么见他动气。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大家就是喜欢用一种对待老爷的方法来对待他,在他的态度配合下,就会营造出强烈的喜剧感。
  北京的朋友说,林夕去他们那里演讲兼签名售书的时候,会场里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任何作者要是遇上这光景,都会加快手腕运动的速度,把自己变成签字机,务求以最短的时间照料最多的读者。可林夕不这样,他竟然唤人祭出砚台笔墨侍候,坚持要用毛笔来为读者签名留言。于是几百人列队翘首以待,心急如焚又不好出声催促。林夕身边的工作人员则满头大汗,拼命磨墨,但怎么磨都赶不上读者的热情如火,墨池一下子就干了。现实所迫,他们试探性地问:“不如换用现成的墨汁吧?”再后来,连林夕都觉得不对劲,这么签恐怕得在现场留宿一晚,才勉强地拿出一只科学毛笔。朋友忆述,当时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唯独夕爷脸上不免有一丝惋惜的神色。
  如此爷字辈的人物,而我却要斗胆猜测,在某些方面我和他应该算是知己。比如说我们的烟瘾,我们学佛(我第一次参加禅修营回来,他最关心的问题是:“几天不抽烟,顶不顶得住?”)还有,我们都喜欢月旦时事。那时我见他读报读得甚是专业,一天七份,而且意见很多,就劝他动手写点东西。果然,他真写了,而且写得乐此不疲,专栏的数量够他连年出集子。可是,我很明白自己还不算是他的老友,因为我不曾上过他家。香港人一般不作兴邀人上家里头玩,除非大家真是特别亲密。但我的意思还不只是我与夕爷不够亲密,而是我因此没有机会亲身见识他那最核心的癖好:那就是他对家居布置的兴趣,以及那已成传说的搬家瘾。
  搬家搬成习惯的他承认“以看房子为乐。每看一次都接受一次诱惑,如果搬来这里,我将如何装潢,哪件家具该放哪里,光是想象就乐上半天”。偏偏在某次搬家的前夜,他环视四周,才赫然发现:“在这满布身外物的纸箱堆中,说到底,我原来什么都不要,只要一部计算机可以让我继续写写。”
  如此看来,这本书不啻是林夕的公开自省,也许还是一整代香港人的集体自省:我们长年追逐的,无非是种幻想;爷如林夕,难免也要误堕红尘,陪大家追逐一把。
  
  《我所爱的香港》
  林夕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9
  定价: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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