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想去偷市委书记的自行车:偷自行车

  俺突生贼心,想去偷辆车,不是汽车,当然更不是火车,而是自行车。怎奈空有贼心,却无贼术,倘承蒙“道儿上”的哪位大哥不嫌弃,收俺为徒,教会连一根草棍儿都不曾偷过的俺能偷来一辆自行车,俺感激不尽。
  贼心的产生,源于昨天见到的一张报纸。在见到那张报纸的前一天夜里,俺又丢了一辆自行车,这已是俺家丢的第五辆自行车了。第一辆自行车丢失后,俺立刻去派出所报案。报案时,警察叔叔只“嗯啊”地听俺诉说,并不拿笔记录。俺想,现在公安机关办案设备都实现现代化了,可能已经用录音机把俺的话录制下来了,就不必再用笔写了。
  俺讲完,警察问:“还有事吗?”俺说:“俺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您。”他问:“把你家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干吗?”俺说:“等您抓住偷车贼,帮俺找回自行车后,您好用电话通知俺来取呀。”警察听了,干笑一声道:“就你家丢车啦?你打听打听去,谁家没丢过车?谁家的车丢喽能找回来?人家丢了车都不来报案,你丢了车不光来报案,还指望让我们给你找回来?嘁,想什么呐你?”
  回来一打听,邻居们果然都丢过车,有的都丢六七辆了,果然都不去报案,更遑论找回来了。俺问为啥都不去报案,大伙儿说:报了也白报,人家警察根本就不拿这当回事!于是,其后再丢车,俺只自认倒霉,也就不去报案了。
  昨天,俺在一张不知是谁擦屁股剩下的还是包过东西扔掉的废报纸上读到这样一条消息: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投诉公交车不洁,深圳立马掀起“公交清洁整治”行动。24日,深圳市交通局紧急部署公交车清洁整治行动,要求“把每一辆公交车擦洗干净”(1月25日《南方都市报》)。
  于是俺想:深圳市委书记如果不是亲自乘公交车,能发现公交车不清洁的问题吗?他亲自乘了,发现了这个问题,一投诉,就管用了。俺所居住的这个市的市委书记,肯定没亲自丢过自行车。否则,甭看咱老百姓报案不管用,他一投诉,保准管用,俺们市的公安局保准也会“紧急部署”找车行动,要求“把每一辆”丢失的自行车归还失主。俺坚信人民警察不至于无能到连丢失自行车这样的案子都破不了的程度,就像深圳市公交车的不洁,非不能为,而是不作为,书记一投诉,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俺这里的丢车案层出不穷却一辆都找不回来,亦非不能为,实乃不作为所致,只要书记一投诉,警察一拿这当回事,问题同样会迎刃而解,谁若对此有疑问,便是对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低估和不信任!
  如此一琢磨,俺就顿生贼心,想去偷市委书记家的自行车,以便让他去投诉,以便俺们市“立马掀起‘丢车整治’行动”。当然,俺只偷他一辆,偷到后既不会使用更不会卖掉,而是会好好保存着的,待他因丢车而投诉引起公安部门重视把丢车问题当回事时,俺不但会将自行车完璧归赵,而且同时还会送上一面表示感谢的锦旗――尽管俺知道这是身为“公仆”的书记的分内之事,非但根本无需感谢,相反还应该对他以前因不尽职(或曰渎职)而给恁多市民造成丢车损失提出批评,但问题毕竟解决了,咱老百姓历来憨厚,就宽以待书记吧。
  想得挺好,可长这么大压根儿就没偷过东西,偷不来书记的车,目的就无法实现。怎么办呢?于是发此启事,恳求“道儿上”的哪位大哥不吝赐教……
  正写着,好友A先生来串门儿,看了上面的文字,问俺:“你的最终目的,不就是促使公安部门负起责任来,搞好社会治安,狠狠打击偷车分子和盗车团伙,还百姓一个平安吗?”俺说:“对呀。”他又说:“你的‘阳谋’一旦得逞,偷车贼就彻底栽了。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哪个‘大哥’肯教你?人家傻呀?”“哟!对啊,俺怎就没想到这一层呢?”
  俺正对A先生的分析佩服着,只听A先生又道:“还有更要命的一层你没想到呐!且不说堂堂市委书记家不可能有自行车,就算有,你偷了,惹得书记去投诉,人家警察打击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你!啥?你偷书记的车并不是想窃为己有,目的是为了引起公安部门对丢车现象的重视?呸,打击的就是你这个‘目的’。你懂不懂?你让书记不满意了,投诉了,这对公安部门来说,就叫‘后果很严重’――你这是往人家公安部门的脸上抹黑、是给人家公安部门找麻烦!人家不打击你打击谁?不把你小子打得……”
  A先生还在有根有据地分析着,俺却听得傻眼了――确实,倘若俺真的偷了书记的自行车,无论主观上是出于什么目的,客观上却已造成了偷车即犯案的事实,警察叔叔就有了打击俺(尽管不是冲俺的偷车行为而是冲俺的偷车目的才狠狠打击俺的)的证据。可俺不去偷书记的自行车,就引不起书记的重视,更不会去投诉;书记不投诉,俺普通市民再反映、再报案、再投诉、再不满意也是白搭,人家警察叔叔仍是“不拿这当回事”……难道,就让盗贼永远这样猖獗下去,俺们市民的合法权益就这样不断地被侵害着,就永远没人管了吗?
  偷,还是不偷?这是个问题。俺陷入了两难的困境。列位看官,谁帮俺拿个主意?
  编辑 / 先宏明 xhmt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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