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材料

 2016 年工作 狠抓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 226 件,处分 226 人,查处正科级干部 13 人,副科级干部 25 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 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查处惠农补贴、扶贫低保、征地拆迁等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135 起,党纪政纪处分 65 人,组织处理 64 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人。牵头开展违规迁户专项清理工作,收缴违规拆迁资金 2621.81 万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查处“四风”问题 65 起,党纪政纪处分 71 人,组织处理 2 人,通报典型案件 57 起。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26 起,组织处理 16 人,党纪政纪处分 7 人,通报问责案件 15 起。

 2017 年工作:

 一是 要 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决不允许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己不正何以正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

 做。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带头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权限行使权力,带头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带头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带头廉洁自律,守底线,不以权谋私,不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坚守原则,树立良好家风。

 二是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政府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筑牢干部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不仅要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还要抓好下属单位、二级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消除监督盲区和薄弱环节。要以问责为抓手,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行为盯住不放,把该打的板子的打下去,该曝光的要曝光,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三是 要 以越往后越严的态度抓好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持久战,不能放松放任,只能从严从紧,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顶风违纪的,要严惩不贷;对陋习顽疾,要持续下药;对一些“四风”新动向,要瞪大眼睛、露头就打。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对查处的“四风”问题,要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着力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在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同时,坚决纠正

 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要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查处、整治和通报力度,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认真落实《海宁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鼓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作为,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果。

 四是 要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决心,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要深化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要下决心大力惩治,确保资源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要注重从源头上想办法,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不断增强基层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是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今年来发生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表明,行政权力的运行在监督上还存在真空,在制度上还存在漏洞。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诊断,防控廉政风险,扎紧廉政风险防范的制度篱笆,确保权力运行不越界、不出轨。监督到位,执纪严格,问责动真碰硬。

推荐访问:监察局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