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民负担现状及对策|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与对策研究

  近年来,随着提留统筹及农业税的取消,特别是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负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由此引发的农负案件大幅减少,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环境。
  2001年桐柏县提留、统筹总额2031万元;2002年实行税费改革后,农业税及附加总额为1915万元,相对2001年减少116万元;2003年农业税及附加总额为1838.9万元,相对2001年减少192.1万元,减去全县粮食直补资金425.34万元,农民直接负担1413.56万元,相对于2001年减少617.44万元;2006年在执行粮食直补政策的同时,又增加了农资综合补贴,共计1017.21万元;2007年全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总额11635万元,农机具补贴60万元,农村中小学全部实行“两免一补”。2008年以后,在继续执行以上补贴的同时,又增加了良种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惠农政策性补贴,补贴的金额和种类逐年加大,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从数据上看,农民负担呈逐年下降趋势,农民负担确实减轻了。同时,应该清醒看到,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加快,农村公共服务逐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日益增多,减负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一、当前农民负担存在的问题
  1.农村“四乱”现象仍然存在
  集中表现在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村殡葬等涉农收费领域。如中央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只收取学生作业本费和自愿住宿学生的伙食费,但一些地方仍在收取教辅材料费、考卷费、住宿费等。农村建房,中央规定只收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但一些地方农民建房还要缴纳1000~2000元设计费,否则,乡镇就不办两证。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加重农民负担趋势
  一是超范围筹资。如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修建村村通公路、村办公场所、敬老院等方面的项目个别地方也纳入一事一议范围。二是超限额筹资。如个别地处偏远、经济落后的村,人口少,要兴建一座拦河坝,需要投资30万元,靠一事一议每人每年筹劳5个工,筹资20元算,根本解决不了投资问题,在无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只能靠群众多筹资,从而加重农民负担。
  3.多数地方村级组织负担过重
  一些部门和单位向村级摊派报刊杂志问题比较严重。按规定,山区贫困县每年每村报刊杂志费不得超过500元,但大部分村超过规定。按规定,村级财务不得出现招待费,但许多村每年招待费数目惊人,从而形成了村级组织新的债务负担。
  4.农负卡发放不到位
  农负卡是上级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卡,是基层单位依法收缴税费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卡,是广大农民的明白卡。但在发放过程中,个别地方存在棚架现象,居住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方农民不能得到、不能及时得到农负卡。使部分农民错过了解上级各项惠农政策的机会。
  5.涉农资金审计难度大
  涉农资金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沟通比较少,实施起来各自为政,缺乏统筹安排,甚至造成一个工程多次投资,给审计工作带来难度,影响了资金效益的发挥,
  二、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减负惠农政策,实行乡镇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全面落实减负惠农政策。
  2.规范政府行为,减少涉农税费项目
  “四乱”现象是加重农民负担的又一根源,县乡两级政府必须规范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为,加大涉农收费项目的治理力度。应做到:(1)、认真清理涉农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政策,该取缔的取缔,该减少的减少。(2)、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出台新的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项目。严禁开展一切让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3)、实行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重点对计生、农村建房、农村中小学收费进行专项治理。
  3.规范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规范议事程序,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合理确定限额标准。杜绝借一事一议之名,向农民多收费、乱收费。
  4.全面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实践证明,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是将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工作制度,是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具体体现,必须认真落实,切实发挥作用。
  5.整合惠农资金,加大涉农资金的审计力度
  简化合并惠农补贴资金的类别,有效整合资金项目,对相似的补贴项目合并整合,打捆使用惠农资金,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避免工程重复建设,充分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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