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灰尘] 灰尘

  我在纽约最熟悉的地方,要算是华盛顿广场了。   1994年元旦的半夜从肯尼迪机场进城,就被警车拦在广场拱门前。我从一毛不长的达拉斯过来,满脸德克萨斯式的好奇,眼前一座白雪覆盖的广场,像印在五元钱一盒的贺年卡上的童话世界一般晶莹。白的雪,黑的树,可惜没有狗友耙犁,倒是有不少爱尔兰黑衣警察走来走去。
  华盛顿广场,E.B.怀特说,徘徊着一丝诗歌、墨西哥玻璃、黄铜打制品、蜡染、威士忌瓶子制作的灯具、用最新的记忆写成的首部小说的气息――老旧的村子,它的小巷,它的多鼠的单间租房,满足了那些年轻而快乐的心乖僻无常的需要。
  如果我把1994年元旦到纽约的第一个夜晚当作一首诗歌的开头,而那这首诗歌的色彩,十几年之后的今天,回头去看,正如那晚夜雪,扑朔迷离。我想纽约诞生不了童话,但是诗歌会象春草那样从水泥的缝隙里蔓长。
  刚到纽约,就住在广场东边靠近百老汇大街的公寓楼里,这个大楼里人狗和蟑螂,都不分昼夜在眼皮底下张狂。特别是蟑螂,有个头灵巧的,享乐主义地躲在喷水熨斗里;有个头极大的,跟着电梯上上下下,纽约人说是从路易斯安那来的,非本土所生,有南方人的笨拙和狡黠,所以得以北方人的冷漠和无动于衷来对付。
  那时我在上学,怀着新移民的野心整天在图书馆刻苦用功,以纽约人对付蟑螂的无动于衷来对付纽约。图书馆就在广场的正南,井字形的设计。这口深井有十层楼高,四壁全是书架,人就高高坐在井壁。偶从书中抬头,俨然临于深壑,不觉心惊。听说有学生跳下去,为的是各种茂盛而热烈的欲望,而他们最终发出的一记声音却是同一种沉闷。我想还不知道生命到底是什么的时候,是可以随便拿出去交换的;等你知道了,就不舍得了。
  从图书馆北侧的玻璃长窗俯视,是华盛顿广场,比凯旋门小了许多号的华盛顿广场拱门;以及边上的小街小巷。伸出一根指头,就可以把小爬虫似蠕动的桔黄出租车摁死;还能轻易地把来历不明的两足四足动物用废纸包起来,扔进垃圾箱;而浮游在树梢和楼檐的夕阳竟又那么缠绵,缠绵得就如舒伯特的五重奏。这是不是怀特先生说的纽约的诗歌呢,徘徊着的一丝诗歌。
  所以我就跟着这一丝诗歌徘徊出去,去了广场,挑一条长椅坐下。心绪好时找有人的地方;而心绪恶劣时,则找一条空椅。有鸟从头上飞过,有人从跟前走过。到了秋凉的黄昏,银杏一树金色;风一过,小扇子状的叶子疏疏落落地飘下来,又铺了一地金色,把你团团围起,象温软纤手,拽住你弄得你都不忍起身离开。
  很多时候,你不希望被惊扰,而不耐寂寞的人就偏偏坐到身边来了。纽约剧作家喜欢这样开场,比如阿尔比,吴迪・爱伦。一条长板凳,两个陌路人。其实把这作为一场结局说不定更好,事情往往是这样的。
  我想我母亲是这样一个不耐寂寞的老太太。她在纽约白天去广场找人说话,晚上又追着我继续说。她说她看到华盛顿广场的鸽子又多又肥活蹦乱跳,要是在上海,早被捉去闷死撞死吃掉。她动词用得干净利落,还有些血气。我突发奇想,世界上灵魂或许是个恒量,人多了动物就少,人少动物就多。食欲旺盛的民族,把什么都当食物,吃下去换成旺盛的生殖力;而食欲萎靡的民族,把什么都当宠物,阉割了养起来。不信你可以去问那棵树下的牵狗人。
  这个广场小小的,即便你坐在最靠近百老汇大街的东端,你照样可以听见近六大道最西端的那支长笛,断断续续不紧不慢地吹着,声音飘飘地,缠住在树桠上。一阵风过来,笛声就来了;过一会儿又一阵风过来,又跟着飘来了。给他一块钱,不给他一个子儿,他都在那儿。他是在找听笛人呢,我想。孤独有时十分美丽,只要你不是那个听笛人。
  
  I will be the gladdest thing
  Under the sun!
  I will touch a hundredflowers
  And not pick one.
  
  如果埃德娜・米莱(Edna St.Vincent Millay)的诗有这支长笛相伴,她那百枚鲜花里不是又增一秀?半个世纪以前,这位碰巧和E.B.怀特笔下的飓风同名的、漂亮放浪而才情横溢的女诗人,游荡在广场边,把它当作了她的秦淮河。她在诗歌里唱,“谁的嘴唇我吻过,为什么,在哪里,我已忘记”,她烂漫而伤感地一首接一首写着她波西米亚的诗。每天早晨她一打开木窗,广场的绿意和芬芳就一齐涌进她的书房,到了夜晚她的血液里燃烧着尘世的欲念。可惜的是她还没来得及爱抚那一百枚鲜花,就被鲜花埋葬了。
  西边不远的地方,我的作家朋友告诉我,我可以找到欧・亨利写最后一张藤叶的小庭院。透过粗黑的铁栏杆,我便去远远地瞻仰了一番。垩壁斑驳的院子里住过从监狱提前放出来的欧・亨利。他虽然底气不足才情平平,但院中那棵老树在一百年前滋润了他枯竭的灵感。时间流逝,被他编过一命换一命故事的树老了,但还是那棵树,就长在那里,继续暗示着某种生的欲望。密密匝匝许多树叶;一半挂在树上,一半落在地下。我在想要不要也煽情地把每片树叶都跟一个生命挂上钩,当然这些生命是指我生活里的其他生命。我绕过法学院,一边走一边思考,欧・亨利如此苦心孤诣地为女孩琼珊制作了那片挽留生命的藤叶,难道竟忘记给自己也留一片?!法学院的斜对面有个名叫REGGIO的咖啡馆,据说是城中最老的咖啡馆,是怀特米莱和奥登们虽咖啡聊天的去处。旧得很。吵闹的学生走进去,马上就传染到某种非美国的沉郁和温雅,嗓音顿时低下来。听着纯粹的巴赫,喝着纯粹的咖啡,是一时间的逃遁。
  我在华盛顿广场东头的公寓住了三年,后来搬进西边没有电梯的楼房。住处和REGGIO仅一条街之隔。但全然没有REGGIO的沉郁。楼下满街全是诱惑:食、酒、药和性,为你犯七重罪孽铺展开了最奢华的红地毯,只等你一脚踩上去。人一辈子里要举行好几个仪式,仪式标志着人生的新阶段;比如诞生,比如成年,比如成婚,比如懂得诱惑或者接受诱惑。你一旦踩上红地毯,再抽回脚,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了。那些彻夜的宣泄,即便你关紧门窗,它们还是顺着肮脏的下水管爬上来敲门敲窗。“我为你发疯疯疯疯疯”,精力过剩的孩子们在街上哇哇地唱着,而我则思考“你”是什么,“你”是谁人,这片小小广场,这一角有人跳下去,那一角有欲望爬上来,不觉得荒诞才是真正的荒诞。
  到了周末的是晨,闹了六天的学生像退潮似的,终于在第七天退回家去睡觉。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而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创世纪上这么说。而在华盛顿广场,老人,空酒瓶,废报纸以及其他不明来历的过期东西于是在退潮的第七天得了片刻,暴露出来。连带粉碎机的土黄色垃圾车停在广场的东北角,消灭一大堆城市排出物如吹一粒灰尘;接着就没有声息开走了。对于有收集癖的我,这种大规模的毁灭行为令我无措。我想像着我的藏书、喝过的红酒瓶塞、唱碟和其它微不足道的收藏以及它们的终极命运。不过这个国家法律健全,人权有法律维护,遗物同样有法律维护。
  然而,早晨依然是清明的早晨。
  在这种早晨,你去广场,随处都是空椅任你乱坐,阳光里或阴影里。你可以整个早晨只想一件事情,比如记忆之初的事情,就好像解读一片寥寥数字的甲骨文;也可以一分钟里把一辈子从头到底想一遍。没有一个人会来打扰你。
  那天,手里恰巧有一本从中国买来的中英对照的奥登的《Academic Graffiti》,读到一段写贝多芬和《命运》的诗:
  
  Ludwig Van Beethouen
  路德维格・范・贝多芬
  Believed it proven
  相信它已被证明
  That,for mortal dust,
  它就是那,因为致命的灰尘
  What must be,must
  而一定是的东西,一定。
  
  奥登的好是不能明言的,你要从他满脸的老树皱纹里面去体会;而那年轻翻译家的妙却在他认真而消化不良的文字里一目了然。其中最妙的是把“mortal dust”翻译成“致命的灰尘”。人活在世上一辈子好像是一句句子,可长可短,可华美可平朴,可欲望横流可寡念清心,但句号是命定的,无可逃遁无可违拗。所谓“mortal”,就是指这终极之必然。你去问问任何长凳上闭眼晒太阳的老人,谁都明白“致命的”和“必死的”的区别。至于“dust”,典出旧约,指神拿了土造人的肉身的事。我想,翻译成“必死的欲尘”,可能比“致命的灰尘”更能传达奥登写贝多芬和他的命运交响曲的用意。不过“致命的灰尘”的创意,倒也不乏歪打正着的幽默。自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进他的鼻孔里,将他就成了有生灵的活人之后,我们这些致命的灰尘,闷死鸽子,跳图书馆,采遍一百朵花儿,糟蹋奥登,做文学“恐怖分子”……难道这世上还有比我们更“致命”的灰尘?!有风吹过,簌簌地有银杏叶落下来,恰巧掉在奥登的书上。
  我顺手把这夹进了书里,权且作一枚书签,算对奥登的默哀,也算华盛顿广场赠我的留念。
  2007年3月2日

推荐访问:灰尘 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