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敌人辩护答案 [为敌人辩护]

  1770年,约翰·亚当斯律师答应为英国士兵辩护,这着实令美国人大吃一惊。  当时,英国人的征税法已经让北美殖民地人民无法忍受,反英情绪十分激烈,这群英国士兵居然在街头公然开枪,杀死了五个平民。更何况,亚当斯原本还是以反对英国压迫而闻名律师界的。但这一次,他却顶着激愤的群情,替一群英国杀人犯打起了官司。要知道,在此之前,被囚禁起来的英国上尉和士兵,甚至都找不到几个像样的人肯替他们辩护。
  这一年,距离他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还有将近30年的时间。在—个英国国旗正被四处焚烧、征税员被人浇上桐油示众的城市,这个决定并不轻松。而他后来的表现也确凿无疑地显示出:他既对英国士兵的所作所为没有好感,也不希望通过此事讨好英国人而谋得什么利益。
  一份文件记录了这个口若悬河的律师的如下辩词:“法律一方面对被告的乞求与哀叫无动于衷;另一方面,对公众的叫嚷不理不睬。法律只维护善,惩罚恶,它不以人们的贵贱贫富为标准,法--律不受情感左右,它永远是理智的。”
  通过他的辩护,包括上尉在内的六名英国士兵被无罪释放,两人被判处过失杀人。这个结局让大多数波士顿人感到失望,此后一段时间里,他几乎名誉扫地,没有什么官司可打。
  在这个固执的人看来,他所服务的,并不是几个他所反对的政府士兵,而是以上帝之名制定的法律,这个法律“假定每一个人都是无罪的,在法庭判决之前,没有权利把任何人称为杀人犯”。
  在很长时间里,亚当斯的名字很少出现在建筑物或纪念碑上,教科书也只是将他一带而过。与独立战争的领袖华盛顿、人民权利的维护者杰弗逊相比,他保守、固执,刻意与激进者保持的距离。而这些特质,都体现在他为几名英国士兵所作的辩护中。
  他曾带领国家摆脱与英国的战争,第一个将美国政府搬进了白宫,但在晚年回忆起来,他却觉得,只有1770年那场辩护,才是他一生中为美国所作的“最杰出、最明智、最勇敢也最公正的事”。
  素材运用:法律的公义并不为民意所左右。这是亚当斯辩词中的精义。
  愤怒的市民并没有让他放弃信仰——事实上。他对于民意的狂暴始终保持警惕。这种为维护公平顶着巨大压力的做派不禁令令人反思。
  话题拓展:信仰、公平、维护权益、法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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