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都相爱怎么一起离婚 [八年之后,我们一起离婚吧]

     采写:雪琼   自从李银河针对当今中国的两性关系提出一系列惊世骇俗的观点后,越来越多的人对日前的两性关系产生了困惑,其中,就有不少质疑指向婚姻。婚姻让很多人渴望,也让很多人望而生畏备感疲倦。到底要一种什么样的婚姻状态才能让我们觉得舒坦?
  10月19日,中国“童话大王”郑渊洁在自己的博客上提出要给婚姻加个有限期,实行5年婚姻制。在此之前,深圳自由撰稿人秦小狄在博客也提出同样观点,不过她定的期限是8年。她的前卫观点在网上受到不少年轻人的追捧,并相约大家率先实践,来一次婚姻革命。11月18日,秦小狄与男友来到《深圳青年・星期8》杂志社,在这里签下了婚前协议书,迈出了实践限时婚姻的第一步。
  “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
  恩格斯百年前说的这句话被秦小狄在面对我的质疑时首先被抛了出来。10月份,她在自己的博客上提出了“婚姻8年制”的设想,认为应该给婚姻设定一个期限,这个期限在她看来,8年最为合适。期满后夫妻双方都可面临新的选择,续约,或者离异。
  11月18日下午,她与同样赞成这种设想的男友在两人商量拟订的婚前协议上签了字,虽然目前来说,这只能是一份私人协议,但对秦小狄和其他支持赞同这种婚姻设想的人来说,却是一个相当令他们鼓舞的行动。
  
  加期限是为了让婚姻自由化
  深圳青年星期8(以下简称“8”):你在博客里提出“婚姻8年制”的设想,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一个想法?
  秦小狄(以下简称“秦”):其实我们最早是在谈论男性和女性之间的问题,在朋友之间的酒会上。其中大部分设想人们会觉得不切实际,太过科幻或太过未来。当时我们认为缩短婚姻期限,让婚姻自由化,是最有可能实现的下一个婚姻改良政策。
  我在博客上发表限期婚姻的声明有一个很偶然的原因。9月份,我得知我的一对朋友,在经过漫长的5年恋爱以后,终于决定结婚。但是结婚一个多月,他们就去离婚了,两个人都哭得很厉害。婚姻,有时真的是我们这些自由惯了的年轻人不敢想象和体验的。并且有时候想不明白,恋爱也是两个人在一起,婚姻也是两个人在一起,为什么进入婚姻阶段了,事情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10月份,国庆节我去旅游的时候,和一个女朋友在咖啡馆坐了一下午,聊她想离但离不了的婚姻。她想离婚,但是她丈夫不同意离婚。两个人两地分居。长期两地分居的结果可能是谁先犯错误谁就会在离婚协议中失利。如果谁都不出错,不知道这种分居状况能持续多久,最终必然以一方的激进结束。
  结束旅游前我应另一个女朋友的约会,谈到她既没决定离去,也没决定结合的恋情,说起来一筹莫展,失去了决定的方向。秋天本来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但是我们却在失去,这是为什么呢?婚姻本来是一种收获,但是我们却也在失去,这是为什么呢?
  回到深圳以后,我就规划了一个婚姻8年制的概念,说这是我提供给他们的解决方案。第一个和第三个朋友都赞同,第二个没有表态。随后我把它放在群里,挂在网上给大家讨论。我希望任何想搜索“婚姻”或相关词语的人,能够看到和知道。那么他们可以放在自己的生活中参考一下。
  8:为什么把这个期限设定为8年,而不是5年或者10年?
  秦:因为我想8年是一个人耐性的极限,或者说是接近临界点的年限。我们有七年之痒的说法。我认为就是夫妻双方将家庭建设得基本稳定的时候,产生的“痒”。前几年因为刚刚建设家庭,双方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在努力的过程中还比较亢奋和投入,所以比较不痒。
  七年之后,正是婚姻双方检视双方感情及家庭关系的时候,在婚姻无限期的情况下,大部分人会选择忍耐与配合,一些人会离婚,一些人会发现婚姻让人幸福。所以我觉得在8年的时候决定这个婚姻的前途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时间。继续或结束,拥有或放弃。对于持含糊态度的,也许还可以继续一个8年。
  
  婚姻8年制到底保护了谁
  对于有婚外恋或者幻想婚外恋的PLAYBOY和PLAYGIRL来说,如果将来的婚姻法真的规定每段婚姻只需要维持8年,期满婚姻自动终止,双方可重新选择继续或者放弃的话,那应该相当欣喜若狂,“围城”终于可以进出自如了。那么,谁会是8年制婚姻的最大受益者?
  8:婚姻法本来就是保护妇女的,如果8年制婚姻的设想成行,那么,是否意味着妇女的权益会因此失去保障?
  秦:在中世纪***将婚姻纳入体系的时候,婚姻是不可分离的。由于教会的严格规定,于是产生了“加洛林式的离婚”――为法兰克贵族所采取,即由丈夫或丈夫的打手将不想要的妻子杀害。及后,宽容一些的教规提出:一方通奸、出家或有麻风病,另一方才可能再婚。或是允许夫妻双方不承担同居的义务,但是不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因婚姻而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继续存在。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运动,就是反对婚姻的不可离异性。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婚姻道德观念从“有过错离异”到“无过错离异”也就走了这短短的几十年。当女权运动将妇女的独立与自主推向高潮的时候,女性与男性看待婚姻与感情的差距越来越小。假设婚姻真的是8年制的话,每个人都面临8年以后新的选择,每个人都面临同样的机会,而不是一个人因为8年的结束而失去了婚姻。
  8:这种设想是否鼓舞了婚外恋现象?
  秦:我想婚姻让很多年轻人渴望,也让很多人望而生畏。婚姻的状况让很多人觉得舒坦,也让很多人觉得疲累。什么样的情况能让我们既渴望又不畏惧,觉得舒坦又不会觉得疲累的呢?什么样的感情天长地久而不是依靠束缚的方式?我觉得,让婚姻更自由,没准大家还就不离了。
  8:是否可以理解为,你倾向于认为这种期限婚姻是解决婚姻矛盾的良药?
  秦: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我认为人类的认知和行为就像一条抛物线。举两性关系的例子来说,人类最早是自由结合,直到有一个人指着一个女人或一个男人说“他(她)是我的”,就有了对偶制。然后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认为这样乱搞是不行的,于是我们界定了一种模式提供给两性执行,然后我们觉得一夫多妻制适合于封建男权社会的发展,之后我们觉得一夫一妻制适合营造稳固的家庭,之后我们觉得应该允许夫妻在特殊情况下离异,之后我们觉得应该尊重人的自由选择,再之后呢?
  在人类进化的每一个阶段,都在解决问题。我们认为自己在逐渐开放、进步,其实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逐步在给自己加上框框条条,编织制度来禁锢自己,这两件事情互相伴随。越进步越规范化,同时也不停解放自己。当我们解放到顶点的时候,也许会发现原始社会时的两性状态是最自由的。所以我无法回答哪一种形式是最好的,只能是社会发展到哪一个阶段上就会有哪一种形式,这将出现在大众更多数的要求上。落后于这个阶段的会被改良,超过这个阶段的也不可能实行。   所以,应该问大家。
  
  婚姻8年制的提法是换汤不换药吗
  按照秦小狄的设想,夫妻双方8年后可自由选择续约或放弃,8年婚姻期内也可自由离婚,那么,婚姻8年制的提法是否是换汤不换药?跟目前的婚姻法倡导的“无过错离异”又有何区别?
  8:如果结婚、离婚都自由的情况下,8年婚姻制的提法不就是换汤不换药吗?
  秦:当婚姻不是终身制的时候,很多事情都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在中国很多的“凑合着过吧”的婚姻将会消失。
  就像网络上众多的网友说的一样,婚姻有了期限以后――特别是这个期限还不是太长的时候,婚姻的双方会更努力地在婚姻有效期内给对方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争取续婚。这是一种很美好的希望,说明我们其实更希望伴侣在双方一起的时间里表现更好,更漂亮。而不是无所谓地让肚腩大过天,或发型像顶着一窝海带。我认为,如果婚姻双方能抱着尽力表现自己更美好一面的态度的话,实际上对婚姻的巩固与维持更有好处。另外我认为,婚姻双方的这种积极态度实际上也将对社会产生影响,因为家庭的表现是作用于社会的。
  
  PK郑渊洁
  
  
  10月19日,我国著名“童话大王”郑渊洁也在自己的博客里提出类似的构想,不同的只是他提出要给婚姻加的期限是5年。同样是给婚姻加个期限,但是郑渊洁和秦小狄在具体内容上,还是各有各的看法。
  8:你的设想有受到一些言论的影响吗?据我所知,郑渊洁在10月19日也在自己的博客提出过类似的构想。
  秦:有这种想法的不仅仅是我。也不仅仅是郑渊洁。我是10月14日在自己博客上发表这种设想的,当时我跟我的朋友们对这个设想已经讨论得比较深入了。在网上我也看到有其他网友提出了各种很个人对婚姻的看法,不过由于他们是普通网友,所以贴子没有引起关注。
  我觉得很多东西都会在特定的时候提出。也许现在就是提出的时候。新的婚姻法刚刚颁布不久,李银河教授对两性进行了新的科学分析,人们对于婚姻被要求的永久性产生了困惑,希望对自身的索求重新探讨。我觉得主要是产生了新的困惑,想寻找一个方向。或者一个出泄口。
  要说起最早提出给婚姻加个有效期的,应该是歌德。(笑)你可以去看看《亲合力》这本书,歌德在书中谈到“我们总喜欢把世上的事情,特别是婚姻关系想象为是相当持久的。而就后一点而言,我们经常重复观看的那些喜剧,诱使我们产生了与世界的进程毫无关系的幻想。在喜剧中,我们看到结婚是作为一种愿望的最后目的……在世界上如此灵活多变的众多事物中,只有婚姻这种预先注定的永恒性是毫无道理的。……婚姻都只应当以五年为期。”
  郑渊洁(以下简称“郑”):我在1996年6月号《童话大王》的《舒克和贝塔历险记》第332集里借用鲁西西的嘴说出了这个观点,鲁西西说:“我认为结婚证是世界上最不合理的契约,世界上不管任何契约最重要的条款是期限,没有期限的契约是无效契约。”“结婚证的有效期是五年,没到期谁也不能走。到期双方都愿意继续过就续约。如果有了孩子,婚约有效期自孩子出生起自动延长18年。在孩子18岁前解除婚约的夫妻将触犯刑律,被处以极刑。”只是那时在童话里说,没有人注意。这次动静比较大。
  8: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婚姻怎么办?是否需要签定有关条款追究相应责任?
  郑:我觉得应该把我10年前写的内容放进去:以5年为期限,5年之内不准离婚,每5年续约一次,有了孩子就自动顺延18年。这期间要离婚就必须受到惩罚。
  秦:我认为在婚姻有期限,并且期限时间并不长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婚姻的行为应该会减少。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按照婚姻自由的概念,没有责任可以追究。
  8:婚姻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财产、家庭、孩子等等,如果实行了合同制婚姻,这些问题又该如何处理?
  秦:有了孩子后18年不能离婚,夫妻双方要孩子就会非常慎重,知道这孩子一生出来,两人18年都得拴在一起了。不能随意婚外恋,非常有利于计划生育。你看这多好啊!我看网上的议论,好像多数是女士反对婚姻设有效期,男士大都比较支持。有了孩子后,18年内不准离婚”,女士应该都赞同才对呀。
  另外夫妻双方应该实行AA制,分手后能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秦:当婚姻在8年结束的时候,最难处理的就是孩子的问题。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想,如果妈妈前面8年的婚姻结束了,新的男性长辈比自己的亲生父亲更有魅力,孩子是否可以更崇拜他、信任他。孩子在第二个父亲身上是否可以学到与第一个父亲不同的东西。人们也许倾向于认为孩子比较容易爱人,但是大人会不会爱一个孩子,将他视如已出是个问题,我倾向于认为不能取得孩子好感的人很难再结一次婚。这会让小孩和成人都更认真地对待彼此的关系,而不是由于血缘关系单纯地认为互相是附属的。
  在现在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也都舍不得孩子,也都是爱孩子的。目前的解决办法是探望。假设婚姻8年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让我们学会每一个跟你相处的人都要去“爱”他们。
  另外一个我们不要忘记,婚姻8年期,是可以不停续约的,如果认为自己是一个爱妻子、爱孩子的男士,可以不停续约,而这将比现在更有意义。女士也同样如此。
  关于财产的方面,我认为现在有感情的婚姻能解决的,以及离婚能解决的财产关系,在婚姻8年制里也能解决。
  8:这种婚姻设想你觉得可能通过立法实现吗?
  郑:目前恐怕不行吧……因为能够提议案、投票表决的人,他们的观念还不能接受。能接受我的观点的年轻人,又还没有这方面的权力。
  秦:中国从离婚是错误与不道德的概念,到自由离婚,仅仅经过了几十年时间。我觉得随着社会继续发展,婚姻法继续改良是必然的,但是是否按期限来改很难确定。只是觉得这可能是改良中比较可行的一种。我想可能是因为目前太多人对长期的婚姻感到疲累了。目前签订协议可以在公证处公证,作为私人协议进行。
  
  网友评论:当婚姻有了期限后……
  
  2006-11-12 16:12:49:LX:“那会有很多孩子。”
  2006-11-12 19:22:57:北风的公园(天津):“女性对异性的吸引力随婚姻次数增长呈几何级数倒退,男性此现象则不明显,会造成大量年老女性无人问津孤老而终,而28岁以下年轻女性供不应求的混乱局面。在男权社会彻底覆灭之前,这种不平等性永远不可能消除。现行婚姻制度多多少少也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
  2006-11-11 15:51:21:iletelle (绵阳):“其实挺好的,给很多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而且名正言顺,不用吵架打架不用红杏出墙。如果感情还好再续约就可以了。”
  2006-11-10 22:05:14:清新自然:“不结婚人家干吗?人家不干!结了婚想离婚人家干吗?人家不干!”
  2006-11-02 14:56:57温柔的苍蝇:“什么鸟道理,这样广大的女同胞怎么活!我是那种永久型的。”
  2006-11-11 15:58:32:唐小糖(北京):“感情都可以有有效期了么?想起来重庆森林里的话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个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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