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一身侍二夫的虐恋小说【现代拍案惊奇:一女侍二夫】

  从古至今,包办婚姻大都是父母所为。四川省阆中市一名已婚妇女,却在村干部“包办”下与另一男子“成婚”并生下一子――   噩梦破碎一个家
  现年43岁的余素珍,家住四川省阆中市七里街道大堰村。1984年,21岁的余素珍与本村同龄青年刘明杰喜结连理,婚后生育一子。刘明杰忠厚勤劳,会泥工活,经常给村民修房造屋挣点零花钱补贴家用,一家四口(刘明杰有年过60的老母)过得乐乐和和,开开心心。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94年5月13日,一场飞来横祸,却把余素珍一家平静的生活击得粉碎。这天上午11时,刘明杰在帮邻村一村民拆除旧房时,因房梁断裂,刘明杰从房顶摔下。身负重伤的刘明杰被送到医院,诊断为尾椎骨折。刘明杰住院治疗三个多月,医院回天乏术,最终因脊椎神经坏死致高位截瘫,从此卧床不起。当事村民比较贫穷,除了承担了数千元医疗费,另以5000元赔偿作了了断。从此刘明杰便卧床不起,完全成了废人。
  家里的顶梁柱塌了,当时31岁的余素珍,既要照顾年近70岁且体弱多病的婆母,抚养年仅8岁的儿子,还要照顾已是废人的丈夫,生活的重担压得她实在喘不过气来。娘家人主张她与刘明杰离婚,远走高飞另嫁他人。与她同龄、现在在外打工的同村姐妹给她联系了工作,也叫她一走了之。
  但是,余素珍却狠不下心。丈夫和她有10年夫妻感情,婆母素来待她不错,而8岁的儿子又乖巧可爱。她如果离开这个家,那么这老少三代就会陷入绝境。为了这个家,余素珍咬着牙,坚强地支撑着。曾经有很多次,婆母见余素珍忙了家里忙地里,累得实在够呛,就劝儿媳另外嫁个人,把小孙子带走,老母则照顾瘫痪的刘明杰,活到哪一天是哪一天,希望不要拖累儿媳,更不希望小孙子跟着受苦。但是余素珍却表示,她绝不离开这个家,如果昧起良心离开这个家,她就不是人!
  婆母无法劝说儿媳离家,就在心里想,儿媳实在太劳累,自己年老体衰,帮不了儿媳多少忙,能不能找个人来,帮帮儿媳,减轻减轻家里负担。有了这个想法,婆母就托亲靠友,希望有人给儿媳介绍一个“帮手”,让儿媳少吃一点苦、少受一点累。

  村干部“包办”组新家

  余素珍的婆母为儿媳物色“帮手”的情况引起了村民的议论。村民认为,刘母所谓物色“帮手”,无非要拴住儿媳妇,维持这个艰难的家。余素珍这么年轻,就守着刘明杰这个“活死人”,真的是受活罪。刘母企图拴住儿媳妇,也太不仁义,太不理解儿媳的痛苦了。
  同时也有村民认为,刘明杰瘫痪了,老的老小的小,余素珍一个妇女,要承担这么沉重的担子,也确实够她辛苦。但是,她如果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一家三代就彻底绝望了。刘母要给儿媳物色一个“帮手”,不仅可以减轻余素珍的压力,也是拯救这个家庭的一个办法。
  村民的议论迅速在村子里传开,引起了村干部的“高度重视”。一天,村主任一行来到余素珍家里,为解决余素珍的“困难”进行专门商谈。村干部说,余素珍是个好女子,心地善良,含辛茹苦,担起这个家庭的重担确实不容易,觉得应该帮一帮余素珍,为余素珍减轻一些负担。
  村干部说,刘母四处求人,要给余素珍找个“帮手”,村里认为,完全可以。但是村干部一致认为,从外地找来的帮手不可靠。不熟悉外地人的人品,万一找来个存心不良的人,岂不害了这个家。所以村干部认为,要找就在当地找,并且要找靠得住的人。村干部说,已经确定好了,村民刘庆书来当余素珍的“帮手”。
  “其实说白了,就是来当余素珍的丈夫!”村长挑明说。
  “哪怎么行嘛!”余素珍说,“刘庆书比刘明杰晚一辈,喊我叔娘,怎么可以当我的丈夫?”“那有啥子关系呢!”村干部说,“刘庆书实际上和刘明杰并不是同族,哪里论得上什么班辈。就这么定了,往后刘庆书就到家里来干活,至于成不成夫妻,你们自己看着办。”
  果然,第二天刘庆书就被“安排”到余素珍家,给余素珍当起了“帮手”。当时年已35岁的刘庆书,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弟弟,因为家里穷,三弟兄除大哥有短暂的婚史外(因为穷,大哥结婚不久,女人就离家出走,一直没有音信),至今三弟兄都是单身。小弟因穷生盗,入狱劳改去了。刘庆书与大哥外出打工,不久又回来照顾年迈的母亲,母亲病故后,刘庆书正准备再度外出打工时,村干部却找上门来,指定他给余素珍当“帮手”。村干部明确告诉他,所谓“帮手”,就是当丈夫。
  如此从天而降的“喜事”,刘庆书当然是求之不得。随即他便来到余素珍家,担起了照顾这个家庭的重担。
  刘庆书文化不高,小学没毕业,但为人忠厚老实,吃苦耐劳,家里家外,他从早忙到晚,十分卖力。余素珍了解刘庆书的人品,对于村上的“安排”,她认为应该接受。刘庆书那么卖力,她没有什么可以“报答”,唯一的,便是服从村上的安排,让刘庆书当丈夫,这也是自己对刘庆书的一种报答。不久,他们就开始同居。
  然而,瘫痪了的刘明杰,心里却难受起来。刘明杰虽然没有“那种欲望”,但他心里却不是滋味。自己是余素珍的丈夫,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妻子却与另一个男人同床共枕,这在心理上确实难以接受。老母看出了儿子难受的情绪,就劝说儿子不要看不过意,说刘庆书来家,是为这个家好,也是为他好,如果刘庆书不来家,万一余素珍受不了苦,甩手不管了,远走高飞了,他刘明杰,还有七十多岁的老母和没成年的儿子,生活就惨了。所以,刘母希望儿子想开一些,别往心里去。
  对于老母的劝说,刘明杰表示理解。他说,他并不是为余素珍跟刘庆书同床共枕难受,他是觉得,余素珍和刘庆书是“名不正言不顺”,他们要在一起,就该结婚,而他刘明杰,自然就该离婚。因此,他提出,他要和余素珍离婚,然后余素珍和刘庆书结婚。
  刘明杰要求和余素珍离婚而让余素珍和刘庆书结婚的消息一传出,立即遭到村干部的反对。村干部要求,刘明杰与余素珍不准离婚,余素珍与刘庆书可以是夫妻,但不办理结婚证。

  非法婚姻带来麻烦不断

  最先的麻烦是“生育”问题。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非婚同居不能生育。余素珍和刘庆书同居一年后,肚子开始大起来,计划生育干部发现了这个问题,要求余素珍把胎儿拿掉,否则就要按规定处罚。但要拿掉胎儿,刘庆书却不同意。刘庆书认为,他和余素珍“结婚”,是村里安排的,村上不安排他和余素珍“结婚”,他和别的女人结婚就不会有这些麻烦,因此,如果要拿掉胎儿,计生干部就去找村干部,别为难他们“夫妻”。
  计生干部把情况反映给村干部,村干部则把这一家人的实际困难从头到尾摆了出来,说宁肯违反计生政策,也不能让这一家人彻底绝望。村干部表示,出了问题,他们承担责任。
  就这样,因为有村干部“担待”,余素珍十月怀胎,于1999年8月生下一子,取名刘畅。
  本来就比较艰难的家庭,现在又添新的人口,日子更加艰苦。每年春节前夕,村里便从上级拨发的救济金里,多挤出一点补助余素珍,让他们把春节过得稍微像样一些。
  因为有了自己的儿子,刘庆书对这个艰难的家庭更是巴心巴肝,任劳任怨。多少次,他累病了,却咬牙坚持劳动,从来不敢躺下。他说,他如果躺下了,这个家庭就要彻底垮下去。
  刘庆书的精神感动着刘明杰,他虽然心里难受,言语上却不表达出来。很多次,他都想自杀,“眼不见则心安”,但是他每每做出自杀举动,刘庆书都会坦诚地告诉他说:“如果你看不惯余素珍和我在一起,我可以离开这个家,但是离开了,这个家又怎么办。但是不走,如果一旦你自杀了,社会上又怎么看待我,村民会说是我为了霸占余素珍把你逼死了,这个罪责可担当不起啊。处在这个家庭里,我刘庆书也很难啊!”
[ 2 ]   说到动情处,刘庆书流下眼泪。余素珍责备丈夫刘明杰想得太多,希望丈夫好好活着,希望刘庆书留在这个家里。
  刘明杰的儿子已上中学,已经懂事,对于家里的状况,他深有体会。他知道母亲的艰难,更知道这个家庭离不开刘庆书,他虽然为家里这种状况感到难受,但却无法改变这种现实,所以他也劝说父亲不要想得太多,他也要求刘庆书留在这个家,不要撒手不管。
  就这样,刘庆书在这个家庭里挑起大梁,拼命劳作,为使这个家庭不至于破碎而任劳任怨。
  日子在艰难中缓缓流过。几年过去了,刘庆书的儿子刘畅7岁了。2006年8月,刘庆书送儿子去学校报名读书,学校要求他出示户口簿,刘庆书说没有户口。学校说“没户口报不了名”。这一下刘庆书着急了,他赶紧去派出所,请求开个户口证明,派出所问明情况后,要求必须有刘庆书夫妻的结婚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没有这些证明,派出所不能给其上户。
  刘庆书赶紧回村上反映,村上感到问题麻烦,就给派出所出了一个证明,证明刘庆书与余素珍不得已生育孩子的情况,希望派出所“高抬贵手”,看在这家人艰难的状况上,把孩子的户口上了。派出所表示,村民有困苦,应该同情,但是却不能违法违规,不能违法行政,坚持要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手续才给上户。派出所建议,刘庆书这种情况,必须是余素珍与刘明杰离了婚,然后再与刘庆书办理结婚证,余素珍、刘庆书取得合法婚姻关系,公安机关可以考虑解决其子女的上户问题。
  看来离婚是必然的。回到家,余素珍把刘畅不能上户、不能上学的情况告诉刘明杰,希望刘明杰答应离婚。刘庆书向刘明杰承诺,离了婚,他还是和从前一样,一心一意照顾这个家,如有变心,他就遭天打五雷轰。刘明杰认为刘庆书不会说假话,就答应了离婚,由大儿子帮忙书写了一份离婚协议,准备去乡上办理离婚证。
  余素珍来到民政办,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填写了离婚申请,经过审查才能办理离婚证。余素珍说明了丈夫瘫痪不能亲自来的情况,请求工作人员去她家调查。民政办“特事特办”,到余素珍所在的村社调查,村干部闻讯,赶紧找到民政办工作人员,说余素珍不能和刘明杰离婚,民政办的同志认为问题“复杂”,同意暂时不予办理离婚手续。不能与刘明杰离婚,当然也就不能与刘庆书结婚,而刘畅的户口问题也就无法解决。村干部为刘畅读书出具了证明,并亲自到学校“找关系”,学校同意暂时收下刘畅,但要求刘畅尽快解决户口问题,否则将来出现各种问题,学校方面不好办。
  刘畅读书的问题暂时解决了,然而时过两个多月,即2006年11月,新的问题又来了。大堰村处在阆中市城郊结合部,因城镇开发占用土地,开发商对村民实施补偿,余素珍与刘庆书的儿子刘畅却榜上无名。按规定,补偿以常住人口为准,刘畅没有户口,开发商即拒绝补偿。村上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始终遭拒绝。余素珍、刘庆书找村上“说事”,村上也感到十分为难。
  刘畅没有户口,前期补偿的八千多元拿不到手,往后的补偿也不会有份。村干部本想从全体村民中扣除相应数额补偿给刘畅,但却遭到大多数村民反对。村民认为,扣款补偿是小事,刘畅没户口是大事。刘畅总不能永远成为“黑户”,将来,没有户口就没有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就将“寸步难行”,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要解决刘畅的户口。
  但是,要解决刘畅的户口,余素珍就必须与刘明杰离婚而和刘庆书结婚。但为刘明杰着想,村上又不同意余素珍与刘明杰离婚。这事儿不知道怎么被七里街道办事处知道了,办事处负责人委托七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希望依法解决。七里司法所工作人员蒲润生调查得知,大堰村干部们之所以不同意余素珍与刘明杰离婚,是因为害怕余素珍离婚后,没有法定照顾刘明杰的义务,一旦余素珍离开这个家,刘明杰以及年过80岁的老母就无法生存,这个沉重的“包袱”就会落在村上。村上既没钱供他们生活,更没法照顾他们,所以唯一的办法是不同意余素珍、刘明杰离婚。即使要离,也得老太太百年之后,刘明杰有着落了才可以离婚。
  法律工作者认为,村上的苦衷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因为有苦衷就违背法律法规。余素珍家的情况,关系到多个法律关系,村上的做法,已多方面违法违规,将给这家人带来一系列不利。因此,法律工作者建议,一方面,余素珍尽快与刘明杰离婚,一方面积极稳妥地解决刘明杰及其母亲的实际困难。七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大堰村尽快解决余素珍离婚与结婚的问题,办事处将根据相关政策,申请解决刘明杰及其母亲的低保问题,切实解除这家人的后顾之忧。
  (因关系到隐私,文中均为化名)
  编辑/洪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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