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在阅读中体悟语言 学生自主管理体悟

  人们获取知识的基本手段和重要途径之一就是阅读,阅读可以丰富知识,锻炼思维,启迪智慧,陶冶情操。在语文教学中,读更是基础之所在。抓好对学生的阅读能力的培养,可以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在《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各个阶段目标中,对阅读课文的教学均要求“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并且关注学生在阅读过程中独特的情感体验。“诵读、语感、情感体验”这三个词语成了阅读教学的主题词。因此,针对低年级的学龄特点,依据“新课标”,笔者认为,小学语文教学应“以读为本,读中体验”。
  一、体悟的内涵
  在当前语文教学改革异彩纷呈、生机勃勃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令人担忧的现状:我们的阅读教学正在离文本越来越远,学生正在逐步丧失与文本对话和沟通的能力。一直以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强调语文的工具性,忽略了语文的人文性本质,将阅读变成了“解剖”:教师讲解分析过多,学生感知感悟太少,情感丰富的文章被肢解得七零八落,学生很难达到和作者情感的共鸣。阅读的结果成为教学重点。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阅读能力丧失,语言感悟机械,情感体验苍白,因此,在写作过程中出现词不达意、文理不通就不难理解了。应试的桎梏、作业的繁重让阅读失去了应有的光彩和魅力,最终导致学生阅读能力的退化。那么,如何消失这一弊端呢?笔者认为,应当改变阅读教学中的着眼点,简化分析,以“体悟”引领教学:强调情感重于理智,以内部体悟为基础,让主体处于角色的生活中,感受角色的感情。其主要特征是:始于兴趣,具有内发性;载于活动,具有实践性;归于感悟,具有独特性。即体悟是由学习主体置身自己喜爱的、能充分满足自身的心理需求的情境、活动而激起的心理感受,是发自肺腑的。态度决定一切,只有当学习者对内容、情境产生浓厚的兴趣,才能倾心投入,达到心领神会。
  二、以读为本,读中体悟的途径
  新课标告诉我们,阅读教学必须坚持“以读为本”的正确导向,才能真正体现学生在阅读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学生感悟自得、自主发展。阅读教学的情感体悟重在朗读。虽然朗读不是获得情感体悟的唯一途径,但是获得情感体悟的最有效的途径。阅读教学要以读为本,让学生在阅读中学会阅读,加大感受语言、运用语言的力度。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切实把握朗读的要求。在阅读课文时要求“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所谓正确地读是指用普通话,读准字音,发音清楚响亮,不读错字,不丢字,不添字,不唱读,不重复字词;流利地读是指在正确读的基础上,做到通顺流畅,能根据课文的内容确定读的速度,快慢得当,有自然节奏;有感情地读是指在深入理解课文内容的基础上,读出不同的语气,读出词语之间、句子之间、段落之间的停顿,并注重轻重缓急,结合自己的独特感受,实现正确理解和准确表达的统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应该注意学生的朗读达到了哪些要求,以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朗读兴趣和朗读能力。学生朗读得法,其味自生,其意自明。教师引导学生根据课文特点,选择好朗读的形式,声情并茂,通声悟意,并让听者赏心悦目,获得音韵的美感,才能收到最佳的朗读效果。因此,教师在设计朗读教学时要注意:朗读的目的要明确,朗读要有层次性,教师要起示范作用,朗读的形式要多样化,朗读的评价要富有激励性,要创设良好的朗读情境。
  在语文教学中,让学生由读去感知语言、感受生活,丰富情感,同时积累语言。这里的“读”,体现了阅读教学的基本任务和主要方法。学生的“读”是基础,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这里的“读”又是广义的读,在以读为本的基础上,包括独立思考、讨论交流、理解、品评、赏识在内的所有自主学习活动。阅读教学中的读,始终把学生的阅读实践活动看作是阅读教学的基本方式,在阅读中学知识,在阅读中训练思维和语言,在阅读中渗透训练学生的读书方法、能力与习惯,在阅读中渗透思想品德的教育。阅读教学把启发式贯穿到“读”中去,以读促思,以读促悟,读思结合,以读促写,以写促读,把听、说、读、思、写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整个课堂统一于“以读为本”的整体教学之中,达到智与能的和谐统一。只有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充分地阅读,用心地感悟,反复地揣摩,不断地积累、运用,他们才可能真正地体味到汉语言的独特魅力,真正把语言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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