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悦性:音乐教学中的高峰体验:最好听的10首瑜伽音乐

  高峰体验是美国的马斯洛先生所倡导的理论核心之一。他认为,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高峰体验”,在这种时刻里,人会感到强烈的幸福、狂喜、顿悟、完美。高峰体验存在于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但更容易发生在艺术领域。因此音乐课堂教学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领学生步入音乐,在主动参与、探究、体验中,使他们充分感受音乐的美,并因此处于愉悦的状态,涵养美感,愉悦身心,产生高峰体验,是音乐教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音乐能给人带来愉悦。《乐记》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就是讲音乐可以使人得到快乐,满足人的愉悦情感的需要。音乐教学中,教师可利用音乐本身愉悦性的特点,因势利导,引发学生高峰体验。当学生处于愉悦状态时,最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产生高峰体验。在顿悟、感动、愉悦中,学生会感觉到学习音乐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当学习从一种艰苦的劳动而变成快乐的活动时,教学的目标就基本实现了。
  音乐教学中,如何让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使他们产生高峰体验?笔者在日常教学中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以“情”促“悦”,引发高峰体验
  音乐作为一种最富于情感表达和最具有情感力量的艺术形式,蕴涵着巨大能量,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因此,音乐教学中,教师可利用音乐的情感性特点,以“情”打动学生,让学生在情境的交融中,感受学习的愉悦,进而产生高峰体验。
  1.设境激趣。学生对音乐课感兴趣与否,将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效果。教师可以生动形象的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根据学生的需求设计教学内容,引其进入特定的艺术氛围,从而使学生在兴趣盎然中产生探究的欲望。如讲解音乐要素“节奏”时,可以通过视频欣赏盲人钢琴家罗伯兹、贝斯奇才葛温、鼓手马沙利斯在2003年柏林温布尼音乐会上的一段演奏《我找到了节奏》,以学生感兴趣的爵士乐风格乐曲导入,唤起学生的体验欲望,为后面达到高峰体验打下基础。
  有时候我让学生想象音乐所描绘的场景,提高学生对音乐的理解力;有时候我运用多媒体介绍音乐所表现的文化背景,让学生体验音乐的内涵;有时候我运用图片和影像拓展音乐的各个侧面,让学生理解音乐的精神内核。不同的设境方法,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
  2.激情投入。一个没有激情的老师,课堂如一潭死水,学生何来的愉悦,又怎么能产生高峰体验?课堂上,教师应该是学生的知己、朋友和伙伴,一起和学生感受音乐的内涵,一起为之激动、喜悦、感奋和陶醉。一个充满激情的教师在课堂中的激情投入,能够给课堂增添活力,极大地感染学生,甚至震撼学生的心灵。像柴可夫斯基的第六交响曲《悲怆》、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合唱》等,都是师生共同的精神食粮,那优美的旋律,那丰富的和声,那精美的结构,那生动活泼的感性形式,都会让学生获得审美享受。教师要把自己对这些音乐作品的深刻理解充满激情地传递给学生,让学生情绪为之起伏,情感为之激荡,形成全身心的音乐体验。
  几年前笔者在首都师大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课标培训,有幸聆听了北京八中特级教师李存老师的一节课,印象非常深刻。课堂中,处处感受到李老师与音乐的心灵交流,抒情的朗诵、优美的语言、传神的手势、会说话的眼睛,充满着深情和陶醉。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显示着一种忘我的境界,一种全身心的投入,学生被感染了,听课老师被感染了,音乐已浸入到大家的心灵。
  3.真情交流。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对于学生来讲,最好的教师是在教学活动中忘记自己是教师,而把自己的学生视为朋友,与学生志同道合的老师。”实践证明,一个教师若能以真情对待学生,学生就会向教师敞开心灵的大门。师生之间这种真诚相待,彼此不断的沟通和交流,是建立良好师生人际关系的基础,也是教学活动得以生机勃勃开展的前提。
  音乐学科,在其教育、教学形式与过程中,与其他学科有着显著的区别,淡化了教育活动中完全的知识传递过程,代之以师生双方主动投入、互相吸引的情感交流活动。音乐是以流动的音响塑造形象的情感艺术,音乐学习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情感体验的过程,也是学生自己的情感与音乐所表现的情感产生共鸣的过程。情感既是音乐欣赏中不可缺少的心理因素,也是音乐教学的灵魂。在这种情感交流活动中,师生间没有权威性和强迫性,取而代之的是平等、尊重。在和谐的氛围里,学生会感觉到上音乐课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而处于愉悦状态的学生,极易产生高峰体验,当学习变成一种享受的时候,学生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其中。
  二、以“美”促“悦”,引发高峰体验
  在艺术审美中,高峰体验指的是审美的极致,是最高层次和意义上的审美。马斯洛曾明确地指出,审美的体验和创造性的体验都能达到“高峰”的境界。在体验中审美动之以情,感知以形,才能晓之以理,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对艺术的审美,不同于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一般不能通过简单的“教”或者“学”的方式获得。对艺术的理解、感悟、审美必须通过个体的体验,通过欣赏主体与艺术的全方位接触才有可能获得。
  新课标明确提出:音乐审美是音乐教育的核心。这就决定了音乐教育的过程应转换为一种自觉审美的过程,音乐课程价值必须升华为一种审美体验价值,音乐教改的理念必须定位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上,同时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审美体验,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使学生在体验中完成对音乐知识的学习。这就要求教师要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当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之间产生强烈的共鸣时,就有可能长久地沉浸在无法遏制、无以名状的欢愉心情之中。这种状态的产生就是美感体验的产生,而任何美感体验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逻辑进程,当这种美感体验达到高峰状态时,即是美感的极致。
  波兰作曲家、钢琴家肖邦被称为“浪漫主义钢琴诗人”。为了帮助学生了解肖邦作品魅力所在,教学中教师可从感受肖邦作品的“美”入手,以“美”促“悦”。如欣赏肖邦《升C小调夜曲》时,教师先演奏乐曲,让学生用心聆听,展开丰富想象。教师出示曲名,简介夜曲,并用优美的语言描述对肖邦夜曲的印象:肖邦的音乐美得无以复加,尤其是他的夜曲,让人感到“落花流水春去也”的凄美与忧伤。仿佛置身月下,赏满地的落花,醉盈路的芬芳,真可谓“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陶然于听香之美。教师还可以结合语文课《肖邦故园》,引导学生分析肖邦作品中优美旋律的来源,尤其是通过对演唱方法、音准、音色的介绍,让学生把握“音乐本体”因素,在此基础上,教师再出示小诗《夜曲》,学生合着教师钢琴伴奏朗诵,进一步感受乐曲描绘的意境。优美的音乐伴着抒情的朗诵,学生对乐曲美感的体验达到极致。
  三、以“动”促“悦”,引发高峰体验
  艺术的生命在于创造。生动活泼的音乐活动,能够激起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唤起学生参与体验的热情,使他们处于愉悦状态,最终引发高峰体验。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多给学生创设展现创造才能的机会,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主动参与到音乐体验中来。要让学生多动脑、动手、动口,从自己的真实感受出发,以自己喜爱的方式投入到音乐活动中,在活动中切身体验音乐所包含的情绪、情感和情境,充分感受音乐的魅力,发展个性和创造才能。
  以《生活中的节奏与音乐中的节奏》一课为例,课中教师设计了以下几项活动:让学生表演生活中的节奏场景,感受生活中的节奏;让学生做由弱渐强、由强渐弱的节奏练习,感受不同节奏在音乐中的表现意义;让学生对Rap、踢踏舞、鼓乐等简单片断进行模仿、练习,感受存在于歌唱、舞蹈、器乐、京剧等不同艺术表演形式中的节奏;让学生创编节奏等等。在活动的体验过程中,学生充分感受到了节奏的魅力,品尝到学习的快乐。
  高峰体验使外在作品中的艺术形象转化为鉴赏者自己的生命活动,使人心灵得到净化,精神得到升华。高峰体验并非可望而不可及,音乐课中,只要教师多留心、多用心,通过各种途径,引导学生走进音乐,让学生与音乐产生共鸣,使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定能让学生领略到欣赏的最佳境界——高峰体验。
  (孙卫民,连云港高级中学,22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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