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漪]关于涟漪的优美诗句

  冯万下班一进家门,边换鞋边兴奋地对媳妇李沫说:知道吗,街上出新闻了。李沫没问,甚至都没扭头看他一眼,这让冯万非常扫兴。   这时的李沫正斜靠在客厅的沙发上,怀里抱着那个鹅黄色的靠垫,洗过的头发蓬散着,眼睛盯着没有打开的电视机发愣。她还穿着中午出门时穿的那件新卖的白色飞飞边套裙,也不担心裙子会被揉皱,就那么随便地撮成一堆,两只光脚挤在一只白底碎花的布艺拖鞋上,另一只拖鞋脸朝下躺在一米外的地当中,一副被主人长期娇惯后又被遗弃的样子。
  李沫很少这样。
  没出现伤及脸面铭心刻骨的事情,她是不会这样的。
  又受谁的气了?气大到啥程度?和自己有关系吗?冯万慢慢地换好拖鞋,站在鞋柜的地方脑子里掠过几个问号。
  猜是猜不到的,女人不开口一切都很难猜到。
  李沫不爱说话,除了上班就是下班,连娘家也很少回,尽管两家离得不太远。外人看来,媳妇似乎一向是顺着冯万的,只有冯万心里清楚,一旦对方动起怒来,至少也是六级地震的威力。这威力不是天崩地裂,不是痛快要命,而是一场持久的冷战。老刀子宰牛,虽不断喉也能把你疼死。冯万只得使用惯用的察言观色法,走过去坐在媳妇身边,挨近她,但又不是特别近。他用手伸过去轻轻贴在她的脑门上温存地问:咋了乖乖,病了?在家的时候他喜欢管媳妇叫“乖乖”,尽管这个腻味的称呼和眼前板起的面孔是那么的不协调。
  不是他这方面的原因,李沫一准会把头移到他肩上,怜兮兮地靠着,温暖温暖,听他骂上几句给她气受的狗日的领导、没人操的八婆解气。冯万的“工人阶级语言”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准许舒张一番,且在她听来并无“秽语污言”之感,或许是痛快淋漓的。然后再听他说些贴肝贴肺的话宽慰宽慰,很快,她便也就忘了外头的烦心事,围上围裙,哼着曲曲,给他做上一顿他喜欢吃的饭菜,有酒的话还破例让他喝几口。他们还没有小孩,李沫无形中填补了妻子和孩子这两样角色。
  这时的李沫却一把打掉他的手,身子猛地避开,脸子吊得蜡黄,一字不言,脸上能刮下来二两霜。冯万伸出去的手停在半空中,“察言观色法”告诉他,媳妇今天的气是指向他的。
  李沫在厂部子弟小学教书,正经的师范毕业生,和当工人的冯万、冯万的哥们及哥们的老婆不同,属于“知识分子”,相互间有一种凤凰和鸡的距离。李沫喜欢咬文嚼字,性情冷傲孤僻,即便是在知识分子堆里,也有一种自怜自艾的孤兀与无奈。另外――只有冯万知道――媳妇在床上也总是不能令他尽兴。不让开灯,不让弄出花样,连稍大些的动作和动静都不许,令他百般无趣。还有,就是每次行事前必须戴套,理由是不想现在要孩子怕影响工作什么的,放弃切肤之感。不知道的人还说生不出孩子也许是他的问题,建议他去医院查查。你听听。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渐渐地,冯万开始喜欢往大姑娘小媳妇堆里凑,逮着机会,还偷偷在外面腥过几回。不多,但体味到了女人和女人之间肉体上的差别――那是在媳妇身上根本找不到的滋味。三次还是四次,他记不住了,目标是厂子里的一个姐们,尝到的皆是工人阶级实实在在的激烈。冯万虽说身材“半残”,长相也达不到“酷”级标准,但有着讨好女人的巧舌和私底下总结的那点小手段,一旦放开,也会招来几个大姑娘小媳妇骚首弄姿扭腰摆尾。
  人们都说李沫这朵鲜花不是一般人能采到的。这话不假,当初他追李沫时就费了很大功夫,如果不是那张把什么女人都说成花骨朵的簧舌,万是搞摸不上她的。外表看,李沫长相癯秀,条子正,穿什么都如柳似柳如花似花,更别说那由里而外的气质了。可冯万老觉得娶了一个花瓶。
  婚后的冯万对媳妇并不如外人想象得那样知足。果子好吃不好吃只有吃果子的人知道,鞋合不合脚从外观是很难判定的。他常想,如果把媳妇的品貌和姐们的风骚劲像和面团那样揉在一起,那就完美了。
  李沫刚才那一巴掌,把冯万的耐心一下全打飞了,连要告诉她的新闻一时也忘得干净,他想发作,但又探不明这背后的深浅。是和姐们的事露馅了?不应该呀?最后一次他们还互相许诺要守口如瓶的。她也是有儿子有家庭要顾忌脸面的女人,而且那几次媾合都是一年前的事,做得都天衣无缝。为其它事情李沫也不至于此。难道是把鬼日出来了?
  一想起姐们,冯万就觉得对不住自己媳妇,虽说是天知地知他知她知的事,是有一种他先把一块白料子弄脏的自愧和自责。有了这种感觉,他才下足决心和姐们断了首尾。刚开始那女人还缠着他不放,甚至把自己的肉身子用手机拍下来传给他撩拨,后来看他吃定秤砣铁了心,上班下班老躲着她,也就慢慢罢休了。不过他私下还是常常想起她的。想她那一触就绷紧的肥白身子,想她在床上呼风唤雨的劲头,甚至远远看见她,听见她的说话声,就能立马激起他身上碳酸水一样汹涌澎湃的物质来,几次他都忍住了给她打电话的念头。
  李沫始终没理他,不做饭不换裙子早早躺在床上。冯万不敢去骚情。这一套现在没用,或许会更加重她心里的猜忌。他怏怏地走出家门,一个人来到小区的大门口,走进马路对过常去的那家哈胖子饭馆,想要碗烩面凑合一顿。
  饭馆里几乎每个座位上都有人,四十来平米的屋子显得不够用。屋里闷热难耐,饭菜味,烟酒味,吃饭人身上的汗臭味裹着怪异的嚷嚷声,热浪似的在屋里四处乱窜。从那些似曾熟悉的面孔看去,吃饭的人大多是附近工地上的民工。这些民工是开发商从厦门老家带来的,和本地口音反差很大,叽呖哇啦的尖嗓门听去就像是在互相吵架,脸上的表情却是一副美滋滋的满足。南方人不爱吃面食,米饭炒菜价钱贵,老板自然喜欢这类客人,巴结讨好也自然是倾向他们的。从南方人那似懂非懂的几个词里,好像是在议论下午发生在街上的那件事,又好像不完全是那样。对那件事冯万现在反倒没什么兴趣了,甚至还有些反感听到。他站在门口的地方有两三分钟,看没人招呼他,又掉头走了出去。
  哈胖子饭馆是一排样式和大小,甚至招牌都很相似的门面房其中的一家,其它门脸也大多是饭馆,吃饭的客人经常会进错门,有时饭吃到嘴里才发觉走错了,不是要去的那家。这样,吃饭的人往往先要站在门面房前按习惯从左至右或从右至左地数,才能准确地找到要去的那家饭馆。冯万从“哈胖子饭馆”出来,沿着街道一家一家地往东找,几乎每家饭馆都有不少客人。
  今天是咋回事?又没停电。他嘴里嘟哝着。
  冯万不再一家一家地找了,他径直向最顶头的一家饭馆走去。那家饭馆门口空无一物,想必是去了就能吃上饭的。冯万推门进去问时,一个正在捡菜的戴着白帽子的胖女人回头说:不做饭。用看一个猛然闯进屋里来的怪物那样的眼神看他,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真是一件事都不随心的晚上。
  他又踅回来,随便进了一家饭馆,准备坐下来耐心地等。坐在刚走掉的一个客人的凳子上,冯万又把这些天的所作所为,特别是跟异性有关的事细细捋了捋,找了找,穿针引线地梳理了几遍,也没理出一须半毛。
  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四周的灯只有个别亮着,这个时候,大多数住户还在小区的过道上纳凉。冯万抬头看见四楼自家的窗户,玻璃窗上残留着一抹夕阳的余辉,很像灯光,仔细看才看到玻璃后面的黑暗。在这个七月的傍晚,气温高达30多度,他走在仍然发热的砖道上,在通往自己家的楼道口,他停下来点了根烟,吸了一口,然后却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他穿过楼与楼之间的过道,往位于东南拐角何大鼓家的那幢楼走去。今天,他没有像以前那样大摇大摆地走近道,而是舍近求远,拐了一个大大的弯子。
  大鼓和冯万在同一个车间上班,自搬到同一个小区后,两个人才过往甚密,后来不知为啥又不多来往了。何大鼓长得粗笨高大,还有几分木讷,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出许多,接近中年男人的特征。但他却手巧心细,连家里的沙发都是自己包的,更别说修马桶改个线路什么的,他曾经把冯万家一个断了锡丝的灯泡都给捣鼓亮了。李沫嫌何大鼓粗人一个,尤其看不惯他喝完酒往别人家的沙发上大大咧咧一坐,顺口来的脏话。李沫也同样不喜欢他那个肥腴妖艳的老婆,说他们是鱼虾配,一丘之貉,让他离那两口子远点。起先大鼓还来找他,后来不来了,大多都是冯万到他家去。李沫面前,冯万明里不说是去找何大鼓,只有偶尔瞅着机会才偷偷过去,而且还要给自己限时。
  何大鼓家在顶层,拐过一座楼的遮挡就看见他家亮着灯光。
  冯万爬到顶楼,大鼓家的防盗门半开着,屋里电视机的音量调得很响。他推门进去,看见何大鼓只穿着一条大花裤头,展展地躺在沙发上,像个晒肋巴的黑猩猩。一条毛森森的腿担在茶几上,手里摆弄着遥控器,把电视频道调过来倒过去。何大鼓乜斜着看了他一眼,没打招呼,仍旧横在那里。冯万自己找了个地方坐下,静静地看着眼前不断闪动的电视屏幕。
  何大鼓的媳妇从里间走出来,穿着一件宽大的肉粉色真丝睡裙,胸罩和三角裤头隐约可见。她刚洗过澡,脑袋上别满发卷,面色光泽红润,身上透着浴液的香味。大鼓的媳妇叫月秀,比冯万大两岁,看见冯万,她显得有些惊讶。
  三个人坐在何大鼓家的客厅里,嗑着月秀端来的葵花籽,心里似乎都在想着个人的事情。葵花籽是普通的黑油葵,里面没东西可以让你幻想,葵的滋味和月秀身上的香波味属于两种不同的概念。过了一会儿,月秀显得极有神采问他:李沫呢?咋没带她一块来玩?冯万说李沫不舒服,在家躺着呢。他感觉自己的回答有些无奈,清了一声嗓子又说:没啥事。他把葵花皮吐进左手圈成的杯里,抬眼朝大鼓瞅瞅。碎油葵难嗑,冯万把剩下的几粒葵花丢进碟子里,轻轻拍了拍双手,然后却把手又伸进碟子捻了一撮。月秀和大鼓交换了一下眼色。过去他和大鼓聊天,月秀就是这样坐在旁边不走,随时还插上几句,有时连大鼓也看不过,让她去干她的,不要听男人说话。女人说听听咋了?你们又不是说 见不得人的事。嘴比刀子还利,但那张红嘴唇有时又很会来事,说出的话抹了层蜂蜜,能把大鼓甜得晕头转向。这是何大鼓的弱处,就像冯万本身也有弱处一样。
  冯万感到心烦,想回家或到小区的院子里散心。就在他刚要抬起屁股说走的时候,月秀又说上了,眼神还是那样笑着。她说的还是下午发生在街上的那件事。
  冯万这才想起下午听到的那个天大的新闻。
  冯万所在的县城,地处中国地图鸡背上最小的一个点,隶属大西北版块,经济算不发达地区。但和周边其它县市相比,毗邻黄河,水浇灌溉,地理资源得天独厚,且前后引来大小十多家工矿企业落户,GDP增长速度一直位居全省各县市之首,是落在鸡背上的一颗明珠。厂子多,尤其有省部级大厂,从外地抽调和打工来的人口也就多了起来:有北京的、广东的、东北湖北陕西的,街上来来去去的人操着南腔北调,仿佛百鸟临巢一般。相比之下,本地方言反倒显得很边缘,夹带些奇音怪字也不那么纯粹了。外地人多,接收信息的机会就多,新鲜话题层出不穷,时尚潮流也始终走在各县市前头。今天下午在县城的大街上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说是有人裸奔,带头的还是个女的,领着一大帮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跟她一起光着身子在街上跑。他们从城市中心人最多的一条街道穿过,途中还不断有人加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人肉长流,场面甚是壮观。下午和晚上,县城的大街小巷犄角旮旯都有人奔走相告,反复地议论这件事情,还肯定是以后若干天若干月继续热议的话题。但冯万听到的几个版本都不一样,就那个领头裸奔的女人,有人说她长得很美很年轻,有说她长得又丑又恶心,还有人说她是东北女人广东女人或四川女人,五花八门,而且都说自己是亲眼目击。但冯万更愿意相信那是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子,没有丝毫俗念,完全是一个美的信使和化身。不管怎么说,裸奔这件事所有人的口径是一致的,肯定是发生过的。
  月秀津津有味地描述着这件事,也许还做了一番添枝加叶的渲染和加工。她轻巧地嗑着瓜子,一粒瓜子送进嘴,腮帮子一嘟哝就把壳送出了那片花瓣似的小口,并不时从嗓子眼发出母鸡那样咯咯咯的笑声,身体也配合地颤抖着。她眉飞色舞地说:这女人的观念就是超前,敢在大街上光着身子让人看,又露屁股又露胸,我咋就没有想到呢。何大鼓大幅度地摆着手说:行了行了,就你,也不看看你那身段。月秀的脸腾地红了:我这身段咋了?你说我这身段咋了!她不依不饶地拿沙发靠垫在大鼓身上抡着。砸了几下,她放下靠垫对冯万说:这是好事,我是没赶上,如果我赶上也不放会过这个展示自身的机会,或许我还要抢在那个女人的前头呢。她看上去有些失落又有些幸灾乐祸。
  月秀把冯万送出家门,站在几级台阶之上的门口。冯万想问她点啥,但已经走到台阶下的一个弯道了。
  夜深了,草丛里的虫子吱吱鸣叫,把浓重的夜色聒噪得不能平静。
  家门口的楼道里黑着,冯万跺了跺脚不见灯亮,摸黑把钥匙往缝眼里插,怎么也插不进锁孔。他试了几试以为不是那把钥匙时,钥匙却吻顺地到位了,咬合的程度让人惊讶,如一团浑浊的记忆刹时清晰了,让人醒悟到这世上还有许多的偶然性、巧合性。
  李沫不知什么时候从床上起来,眼圈有些红肿,目润息微,静静地坐在餐桌旁边。桌子上摆着她炒好的几样菜,都是冯万平时爱吃的,散发着冷却后渐渐淡去的香味。他走过去,坐在媳妇对面,也安静着没有出声,没动筷子。他想起下班后李沫生气的样子,现在全没了,有了些让他心存怜悯的东西写在她脸上。这样的阵势,李沫肯定是要告诉他一些什么的。冯万定定地看着她,心里忐忑地等待着。
  你咋不吃?她问。
  冯万说吃过了。
  果然接下来李沫就把生气的原因和盘说了出来。
  她说下午没课,她和同事小周,就是上次来家玩的那个小媳妇,起去浴都洗澡。洗完后走出内间,刚穿上乳罩裤头,脖子上的项链噌地被一个丫头拽了去。那丫头年龄不大,脸上还没脱尽稚气,几乎还是个孩子。小丫头飞快跑出浴室,跑向通往街上的大门口。她傻眼了,跟着往出追,一时忘了还光着大部分身子。天热,身上的空旷也不觉然,她的注意力全放在前面那个不断跑动的白影上和在阳光照耀下的手指间清晰发亮的一串碎点。跑到大街的一个拐弯处,她才从迎面而来的众人的眼里,发现自己几乎光着身子。
  李沫说到这儿,已经是泪流满面地在哭诉。
  冯万急了,站起身说:光着身子你还追个啥!声音和面目狰狞得吓人。
  那是结婚时你给我买的。媳妇嗫嚅地说。
  夜阑人静。床上,媳妇裸着身子倦缩在丈夫怀里,紧紧地贴着他,似眠不眠。冯万起身,摸索着拧亮床头柜上的台灯,从抽屉里翻找出一个小东西。他在毛巾被下匆忙地摆弄着,神情已然地急迫和慌促。她的手蛇样地游过去,把那个已经套上去的玩意轻轻退了出来,丢到床下。 编 辑段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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