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反抗堕落的宣言|反抗老师宣言

  关键词:《堕落》 施洗者约翰 反叛   摘 要:法国存在主义作家加缪的中篇小说《堕落》通过主人公与圣经人物的平行对照,表达了不同于以往的主题意蕴:世界是荒谬的,但人不能永远堕落;他人是地狱,上帝死了,因此人的拯救来自人自身的力量。《堕落》成为作家反抗荒诞世界、反抗人类堕落的宣言。
  
  圣经记载,当初亚当、夏娃本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于伊甸园中,无奈他们不听命于上帝,结果被逐出乐园而受难于人间。圣经又言,上帝有怜悯之心,派遣其独生子耶稣救赎人类,这是弥赛亚的先驱――施洗者约翰所见证的。
  《堕落》是法兰西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存在主义文学主将之一阿尔贝・加缪的中篇名作。尽管《堕落》因其独特的结构形式和叙述方式留下文字艰深之嫌,但正如有论者所认为的,它“反映现实比《局外人》及《鼠疫》更广泛、深入”{1},文笔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在此以前,加缪从来不曾写得如此出色”{2}。如此一来,解读这部作品就具有重要意义。面对这部作品,无论小说题目还是小说主人公克拉芒斯,都会使人联想到上述圣经典故。然而细读作品,读者又难免思索:亚当、夏娃的堕落与克拉芒斯的堕落有何本质区别?作为弥赛亚的先驱,施洗者约翰与克拉芒斯有哪些不同?作为一个存在主义作家,加缪在《堕落》中表达了何种不同于他以往作品的思想观念?本文力图循着这一思路,阐释小说文本所蕴含的主题思想。
  
  当代英雄:若望-巴蒂斯特・克拉芒斯
  
  《堕落》采用现代小说的空间形式,以内在式焦点叙述,即第一人称叙述,通篇其实是主人公的个人独白。小说没有完整的情节,一个自称若望-巴蒂斯特・克拉芒斯的律师对一个实有的或想象中的聆听者进行了五次讲述,地点从阿姆斯特丹一家名叫“墨西哥城”的酒吧到一条驶向一座阴沉小岛的船上,最后是他发烧卧病的房间。在《堕落》中,主人公不再是冷漠而沉默的莫尔索(《局外人》主人公),如同一个多语症患者,自始至终进行着喋喋不休的讲述。讲述者即主人公不遵循任何头绪或规则,只是随意地“聊”他所谓的“经历”。如同众多平庸的律师,他为任何不涉及自己利益的罪犯辩护,目前正在担任一名诈骗犯的律师。他本人也在行骗与欺诈,但声称“专门承揽所谓高尚的诉讼,为寡妇和孤儿辩护”。闲暇时,他则到处寻找引导盲人过街的机会,推抛锚的汽车,买救世军的报纸,也买老妇人的鲜花,虽然明知道那是从墓地里偷来的。克拉芒斯的种种行为显然具有矛盾性、分裂性的特点。不仅如此,克拉芒斯的身份本身就是分裂的、矛盾的。他曾经是律师,在一次次貌似正义的辩护中却陷入非正义的行为中。“您若想知道的话,我来到此地之前是律师,现在,我是法官―忏悔者。”“法官―忏悔者”这一称谓本身体现了克拉芒斯的矛盾性、分裂性。作为理性象征的法官与作为道德象征的忏悔者本身就是对立的。作为法官而言,克拉芒斯不是以理性判断正义,而是“高居于被告之上,迫使他们认罪”。作为忏悔者,克拉芒斯本人既没有一般基督徒忏悔之虔诚,也没有奥古斯丁忏悔之谦卑,更没有以先知身份引导他人忏悔。尽管克拉芒斯的独白极似基督徒末日审判时的忏悔,但他的“忏悔”并无丝毫悔罪意识。
  而且,就忏悔之前的堕落状态而言,克拉芒斯的堕落与亚当、夏娃的堕落有着本质区别。亚当、夏娃由于无知和好奇而堕落,而克拉芒斯作为律师、法官却因明知故犯而堕落;“亚当、夏娃的无知是一种无罪状态”{3},而“克拉芒斯的无知是对自己的罪过不了解”{4};亚当、夏娃由于不屈于权威和盲目崇拜,才从伊甸园“堕落”到苦难的世间,而克拉芒斯的堕落来自他意识不到自己有罪,因为他“有这么一种理性认识:什么能够把恶从善中区别开来”{5},但是具有反讽意义的是,他根本就不具有区分善与恶的理性,或者说他一直把恶错当成善。由于理性的缺乏,克拉芒斯将自己看作判断正义的象征,他不仅认为自己是法官,还是当代英雄,是神,至少是神的预告者。这个当代的英雄已经成为新的西西弗斯,其“前景是无止境地堕落,他的新劳役不再是把岩石推上山,而是永远地感受坠入深渊”{6}。
  正如作家加缪本人所言,“这本书,我本想把它叫做《当代英雄》”{7}。克拉芒斯之所以成为作家笔下的英雄,是因为作家在现实与神话之间找到一个极度相似而本质上又截然相反的基督教神话原型――施洗者约翰。
  
  弥赛亚的先行者与空虚的预言家
  
  施洗者约翰在福音书中是弥赛亚的先驱,使命是预备人心,迎接基督的来临。他宣告“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并用约旦河水为人施洗,以受洗表示悔改。作家将《堕落》的主人公命名为施洗者约翰(John the Baptist,郭宏安译为若望-巴蒂斯特),意在使他与圣经原型达成一种平行对照。而且,“基督教方面的思考提供了一种既判定他的语言也判定他的道德的标准”{8}。
  首先,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拉芒斯和圣经中的施洗者约翰在显在特征上形成对照。克拉芒斯说“向我的大衣提供毛的骆驼肯定是长了疥”,暗示他身穿骆驼毛的衣服。与此相应,圣经称“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马太福音》3:4)。同样,克拉芒斯“感到自己是王子,或者是燃烧的荆棘”,众人之中,唯独他“被选定去获得这漫长而稳定的成功”,对应于“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约翰福音》1:6)。从名字、外貌和身份等外在特征上看,克拉芒斯即是施洗者约翰。通过显在特征的对照性描绘,确立了克拉芒斯预言家的身份。
  其次,主人公克拉芒斯和施洗者约翰从内在特征上形成对照。克拉芒斯预言家的身份一旦确立,作者便将克拉芒斯与施洗者约翰的反照中突出克拉芒斯的性格品质,如同电影艺术中的背景烘托或绘画中的明暗对比,以求达到反讽之效果。当施洗者约翰的影像与克拉芒斯形象重叠时,从思想到行为,克拉芒斯就完全脱离了约翰,处于游离于原型的状态。施洗者约翰教导人:“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路加福音》3:11-14)克拉芒斯却说:“您拥有财产吗?您与穷人分享吗?……我曾经富有过,不,我从未与人分享过。”福音书说施洗者约翰“在主面前将要为大,淡酒浓酒都不喝……他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悖逆的人转向义人的智慧”(《路加福音》1:15-17),克拉芒斯却说:“我们可以从容不迫,把尊敬穿插在鸡尾酒和可笑的情妇之间……这就是我,平庸时代的空虚的预言家,没有使命的以利亚……”弥赛亚的先驱施洗者约翰宣讲福音,教人悔改,救赎众人;克拉芒斯以恶报善,助纣为虐,导人误入歧途。施洗者约翰简朴克己,怜悯百姓;克拉芒斯纵情声色,损人利己。克拉芒斯说:“无论如何,说我从未爱过人是不对的,至少在我一生中有一种伟大的爱情,其对象一直是我本人。”“为了我生活幸福,我选出的人就该不幸福”――这是他人生的座右铭。施洗者约翰为耶稣作见证,预言弥赛亚将要来临,为众人提供了赎罪的机会和再生的希望;克拉芒斯作为“空虚的预言家”、“错误的预言家”、“没有使命的以利亚”,带来的只有罪孽、卑鄙与绝望――他说:“现在太晚了,将永远是太晚了。”对比施洗者约翰对耶稣之见证、维吉尔对但丁之引导,克拉芒斯作为先行者,并非为了带领人向上帝认罪,而是为了自己堕落,才庆幸“我赶到了”。从这种对照中,尤其从克拉芒斯那貌似宣讲福音的独白中,人们不难窥见其荒谬可笑的本质。
  此番言行若出于冥冥众生之口则不足为奇,而出自一个基督徒,就不能不令人震惊。由此不难看出,加缪本是运用基督教意象进行逆向反讽,以实现既定的创作意图。作品中的其他意象亦然,如在《新约》中鸽子降临于耶稣肩上,象征着福音和希望。但在该小说中,鸽子先后出现了四次,每次不是天色灰暗下来,就是找不到一个脑袋大小的地方落脚,最后一次似乎有了地方,主人公又向读者表明,这时已为时太晚。又如在基督教文化中,水往往是圣洁之物,不管是伊甸园之水还是约旦河之水,都带有某种灵性,孕育着再生,但该小说中的水要么“臭水纵横”,要么“气息发霉”,阿姆斯特丹的“同心的河”竟成为“地狱之泉”的同义语。作家逆向化用基督教的圣洁意象,意在“建立一个评价克拉芒斯的标准”{9},打破通常的规则,寻找一种特定的价值观念。而这种价值观念的确定,则取决于作者当时的思想。
  
  绝望与反叛
  
  正如罗歇・格勒尼埃在他的加缪评传中所言,加缪的“全部作品都是生活的见证”。许多探索加缪思想的人试图从《局外人》、《鼠疫》和《堕落》中发现一个完整的加缪。
  不管加缪是否承认自己是存在主义者,他的思想和作品中具有存在主义因素是不争的事实。《局外人》从叙述者的声音到作品描述的故事情节无不处在极度的冷漠与荒诞中,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下,主人公或背后的作家以绝对的清醒追求着绝对的自由――这正是存在主义观念的核心。《鼠疫》也体现了类似的观点:世界是荒诞的,人会面临各种诸如鼠疫一类的偶然性。但在《堕落》中,荒诞感消失了,偶然性也不复存在了,加缪开始更多地关注人的原罪和灵魂得救。克拉芒斯在他人的“注视”下是有罪的,而“他人就是地狱”,为了达到自在的存在和绝对的自由,就必须无视他人的存在,一味追逐个人利益,而这正是存在主义者所奉行的圭臬。所以克拉芒斯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愆,对他人无动于衷,对自己自我欺骗,故此不能达到灵魂得救的目标。但是,作为存在主义者(我们姑且这样认为),加缪并不像萨特那样意欲消除荒谬,而是认为人应该带着荒谬去生活,去穷尽当今的一切。人的全部希望就在脚下,就在今天,这种态度导致他最终追求古希腊哲人宁静、安详,与大自然相协调的田园生活。早期的加缪作为一个清醒的存在主义者,敢于正视人生的荒谬,以极度的冷漠与之对抗。但从阿尔及利亚来到欧洲后,由于目睹了更多的腐化和死亡,他不再以清醒的反抗者自居,转而正视灵魂的堕落,冷静地思索人类应当何去何从。因此,“《局外人》及作品中的主人公――接近于简单的、肉体的、淳朴的生活的主人公――同年轻的阿尔及利亚人加缪对生活的看法是一致的,而《堕落》和克拉芒斯则表达了一位已欧化的加缪的醒悟”{10}。
  毋庸置疑,克拉芒斯不是加缪。克拉芒斯已堕落到了不可拯救的地步,还引导别人走向地狱之圈。作为名义上的耶稣见证人,他既不要求人们悔改,也不宣告天国临近,而是把自己当成了上帝。然而,上帝已经死了。上帝死了,人类怎么办?加缪通过克拉芒斯关于末日审判的谬误预言,使读者意识到现实生存环境的荒谬,进而寻找反叛这种荒谬环境的出路。
  不可忽视小说中有关希腊的精彩描写:
  在那儿应该有颗纯洁的心……在那里,朋友双双在街上散步,手拉着手。是的,女人待在家里,人们看见一些人,成熟、可敬,留着小胡子,步履庄严地在行道上走着,拉着朋友的手。……我们讲究仪态,然而污垢却掩饰着我们。我们到希腊的岛上之前,应该好好洗一洗,那儿的空气是贞洁的,大海和娱乐是明朗的。
  这是克拉芒斯所向往的,也是地中海之子加缪所向往的,是加缪心中的伊甸园。克拉芒斯重病中对鸽子下降的幻想尽管仅仅是幻想,仍说明已经堕落到地狱之门的他内心依然存有对于未来的向往。小说中若隐若现的几处亮点流露出作家孤独中对生活的热爱,是绝望中蕴含着的无限希望,正如加缪所说,“没有生活之绝望,就不会有对生活的爱”{11}。
  每个基督徒都期待末日审判的来临,期盼施洗者约翰的抚摸,渴望天国的欢乐与幸福。然而,名为施洗者约翰的克拉芒斯却不能把人引向伊甸园,这对于基督徒来说是莫大的亵渎。面对克拉芒斯的堕落,抑或更加绝望与无助,抑或从绝望中反叛进而复活――这并非两难之境,只取决于个人的选择。诚然,《堕落》在精神上比《局外人》、《鼠疫》更加绝望,但是对于追求绝对自由的加缪而言,他并非因此而放弃探索:何处是家园?人类如何得救?加缪试图以文学形象告诉读者:“上帝已经死了,应当由人的力量来改造和组织世界”{12},“永恒的原则支配着我们的行为:真理、正义、理性,这就是我们的神”{13}。
  
  文学作品的意蕴具有多层次性,角度不同,结论也不同,但我们仍能通过多方面的分析,大致把握其主题,了解作家所传达的思想。本文通过考察克拉芒斯的性格核心以及基督教意象在《堕落》中的作用,窥得这个新时代先知或“当代英雄”的本质:丑陋、肮脏,并有对人宣扬其荒淫糜烂之生活态度而谋杀大众之企图。拨开这层面纱,在形象的表层之下又可看到作家加缪从冷漠与苦涩中迸发出的无限热情与希望。因而我们说,《堕落》是作家在绝望中对世界的最后宣言:人,不能堕落!人们渴望着从最低点的上升,如同弹簧,压力越大,弹力越大。《堕落》中充满了罪恶与绝望,同时也孕育着新生的希望,如同“弓在紧张状态的顶点马上将直射出最沉重而又最自由的一箭”{14}――这正是小说的真正意图所在。
  
  作者简介:郭晓霞,许昌学院文学院讲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西方文学与基督教之关系研究。
  
  {1} [法]加缪:《加缪中短篇小说集》,郭宏安等译,外国文艺出版社,1985年,出版说明。本文所引《堕落》文字,均出自该译本,以下不再另注。
  {2}{6}{7}{10} [法]罗歇・格勒尼埃:《阳光与阴影――阿尔贝・加缪传》,顾嘉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5页,第213页,第214页,第211页。
  {3}{8}{9} R. Batel ed. Biblical Images in Literature.(New York, 1975): 103-116.
  {4}{5} Ibid.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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