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016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编号:

 采购人(加盖公章):

 采购组织机构(加盖公章):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一、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AAAA 旅业投资有限公司(标项一、标项二) :AAAA 靖江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项三):AA 宁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项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AAAA 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 AA 市 AA 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对 2016 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1、采购编号:XZCGDL2016-DY-004 2、采购项目名称:2016 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3、领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间和地点:

 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 13:30—14:00。 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单一来源采购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 14:00,也即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刻。地点:

 3 厅。

 6、技术答疑和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应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认真审核《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请于采购谈判前一天传真至采购组织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响应采购的保证金 本次响应采购的保证金100000元,须用银行汇票或本票或电汇形式将保证金缴入指 定帐户(帐户名称:AA市AA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帐户汇出。

 8、凡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或使用镇(街道、平台)财政性资金且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货物类项目须由区市场监管局所属的质量计量监测中心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采购人凭验收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结算货款。具体办法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招管办、区财政局另行发文规定。

 9、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及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AA 市 AA 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姓名:

 严建伟

  电话: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AAAA 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

 招标组织机构项目联系人姓名:

 陈凯

 电话(传真)****-********

  采

  购

  人:

 采购组织机构:AAAA 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8 日

  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所叙述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使用单位委托,组织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的机构。

 (2)“采购人”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采购单位。

 (3)“谈判响应方”系指向采购组织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采购项目”系指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项目。

 3、合格的谈判响应方 参见采购公告。

 4、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方均自行承担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报价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单位为元,报价是指货物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售后服务、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单位:

 (3)本次采购采购方是否设定标项的市场参考价或最高限价及其具体价格将在唱标前宣布,凡是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市场参考价或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采购的保证金 (1)谈判响应方应于相应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刻前向采购组织机构交纳规定的保证金。

 (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谈判,应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单一来源采购。

 (3)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后,供应商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向采购人交纳 成交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后,凭采购人出具的证明及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到 AA 市 AA 区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科(电话:

 (5)无特殊情况,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原账号。保证金均以银行自动转账形式退付,恕不退还现金。

 7、谈判有效期 (1)自谈判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谈判响应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谈判响应方协商延缓谈判响应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谈判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方不能修改谈判文件。

 8、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应当包含按以下顺序目录排列的内容,有关格式后附样张:

 ★(1)诚信承诺书。

 ★(2)初次报价表。

 ★(3)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4)谈判响应方、谈判响应方法定代表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

 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为负责人)提供的 AA 区检察院或谈判响应方注册所在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可使用复印件但需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谈判响应截止日前 2 个月内出具的《告知函》方为有效。)响应方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5)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提供前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诸如企业规模、人员结构、经营状况、优势、传媒报道、有关荣誉等其他资料。

 (6)有关供应商资质资格的证明证书:

 ★a.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或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c.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资料(此项若有要求,则属谈判文件重要实质性内容)。 (7)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成功应用实例案例和类似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用户证明。

 ★(8)商务偏离表(需有明确内容)。 ★(9)技术规范偏离表(需有明确内容)。 ★(10)货物或设备的具体配置表、技术指标情况一览。

 响应文件中需详细列明所响应产品设备货物清单,完整配置方案,所有技术指标,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审结果的影响将是供应商的责任。

 (11)项目实施计划(参见采购要求相关内容)。 (12)产品设备存放、安装和调试的技术要求(参见采购要求相关内容)。

 (13)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承诺(参见采购要求相关内容)。 (14)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复印件: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格文件;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进口产品合法手续有效证明;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等。

 9、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标志、密封与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须知第 8 条所叙顺序装订。

 (2)谈判响应文件均须由供应商盖章或供应商代表签署。

 (3)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供应商必须在将谈判响应文件上标明“正本”与“副本”字样,分别装订。谈判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样张在本文件有后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可以合订成集(但需明显区分)或单独装订。

 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包装的封口封签格式样张在本文件有后附。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4)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对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谈判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采购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及盖章。

 (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无效响应 在谈判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不具备谈判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谈判响应文件最终未响应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不能确认为有效的。

 (3)有证据证明供应商违背有关法规投标或在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4)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告知函》的或《告知函》内容未能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的;采购响应方有行贿犯罪记录但未提供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意见的或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处置意见在限制或取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期内的; (5)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或应当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况。

 11、合同的签订 11.1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加盖公章后,经 AA 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其自动放弃,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11.2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经采购组织机构鉴证后到 AA 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届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1 份(原件备查); (2) 合同原件 4 份; (3) 采购文件 1 份。

 12、结算 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货款结算手续。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采购且单项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含)以上的或使用镇(街道平台)财政性资金采购且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

 按萧市监【2015】127 号文件执行。

 三、单一来源采购需求 一、采购一览表 标项 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一 闻堰街道三江口村 AA 三期安置房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项

 二 蜀山街道金西村 AA 三期安置房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项

 三 空港新城城市示范村靖江区块(空港家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项

 四 宁围街道集镇城乡一体化安置小区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项

  二、采购需求 标项一:闻堰街道三江口村 AA 三期安置房项目 1、技术商务要求:

 一、项目目标:

 为加快闻堰街道三江口村 AA 三期安置房项目改造进程,经 AA 市 AA 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此项目。本次招标目标为确定承接主体,今后涉及本项目以内的各类项目若预算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都将依法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 AA 区闻堰镇三江口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安置房 23 幢 2192 套,总用地面积 213.6135 亩。具体为建设安置用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445098 ㎡,其中:住宅 278924㎡,配套服务用房 16344 ㎡,物业办公用房 945 ㎡,物业经营用房 1210 ㎡,社区用房 1710 ㎡,社区养老用房 866 ㎡,社区邮政用房 183 ㎡,社区医疗用房 336 ㎡,红事会馆 3944 ㎡,白事会馆(地面)308 ㎡,消控中心 151 ㎡,开闭所192㎡,变电所1865㎡,公厕124㎡,垃圾房111㎡,地下总建筑面积137885㎡。 四、期限 协议期限 20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回报期 17 年,具体日期起算以确定中标单位当月起算。

 五、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投标人根据甲方的授权及委托,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并可自行通过市场进行融资。

 六、项目质量标准 本项目按国家、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进行验收。

 七、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范围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投标人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包括:扣除资本金后的项目总投

 资、财务成本和代建管理费,代建管理费按项目总投资的 5%支付。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分年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按《专用协议条款》执行。若项目投资超概算,甲方应将核批的超概算资金纳入甲方支付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的范围。项目总投资以最后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的实际发生额为准。财务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项目资本金由甲方协调地方财政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实际资金需求支付。

 专用协议条款 第一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暂定为 243238 万元,其中意向性贷款150000 万元,贷款期限 20 年;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由 AA 市 AA 区财政负责投入。若项目投资超概算,甲方根据核批的超概算资金情况,在项目建设期内核拨到位。具体拨付年度政府购买资金到位计划以财政出具资金函为准:

 甲方每年支付额度将根据原材料、融资成本等市场变化情况以及项目盈利和现金流量状况等进行调整。

 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每年分两次支付。

 第二条: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投标人在指定银行开立政府购买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归集甲方按期拨付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同时,投标人可根据融资的需要和融资银行的制度规定开立相应的资金账户(如项目资本金账户),用于核算相应的资金,并接受甲方和融资银行的监管。

 第三条: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拨付到投标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项目收入存款账户。若投标人向银行申请融资,甲方将根据投标人与融资银行的要求,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日到期前,及时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足额拨付到投标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项目收入存款账户,用于偿还项目贷款本息。甲方可根据贷款银行还本付息的实际情况,调整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拨付额度,确保项目偿债需要。

 第四条:甲方承诺负责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协调落实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并确认列入当年年度的财政预算支出,并根据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安

 排拨付政府购买服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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