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雁的翅膀上]大雁翅膀

  1      写作、阅读便是旅行。   也许正因为如此,那些文学赖以生成的伟大作品,那些在世界各地从神话而演为诗歌,由神话而化为小说的最悠久的文本,讲述的不外是同一些故事:史诗般的历险记,游历的过程,在崇山茂林中游荡,在汪洋大海里漂泊,在陌生新奇的国度里历险。且不论这一叙述如何千变万化,以它为蓝本,可以演绎出世界小说史的很大一部分内容:重复再现的叙述故事,游历的主角名为武士兰斯诺、憨第德、利奥波德・布鲁姆①或是费迪南・巴达米②。
  法文“迁徙”这个字源自拉丁文,包含各种意思,意谓“旅行”、“迁移”、“变化”。这个词也适用于动物,尤其是鸟类――起码指那些每年都在恶劣季节循同一旅程,迁到更温和地带的候鸟。据说古罗马时期,有些名为“占卜师”的祭司,观候鸟的飞行而预测未来。他们用棍棒在天空中划出一方空间,对候鸟飞行的形状进行解析。在天空这页纸上,他们辨认和解读鸟儿飞行留下的无形的符号。
  拉丁文化是欧洲人共同的文化,因此许多欧洲作家都会记得这则古老的迷信故事,以其为诗歌创作的最早意象;而诗歌也就是对世界符号的解释和再创造。《奥德赛》是开创西方游历故事先河的游记,《尤利西斯》的作者,爱尔兰的詹姆斯・乔伊斯是对《奥德赛》进行再创造的小说家;他就非常清楚地记着这种信仰,在首部小说《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中赋予其中心位置。小说中的年轻主人公,诗人斯蒂芬・德迪勒斯,就曾对鸟儿在空中飞过带来的信息思索良久,因为其中便包含他是否能成为成功诗人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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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家塞尔玛・拉格洛芙撰写《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时候,不知道是否也记起鸟儿占卜的传统故事。然而没有哪本小说能像她的那样无与伦比地描绘出人类在抬头望天,看到候鸟飞向远方时所感到的深深着迷与遗憾。
  人们说这本书是给孩子们看的。世界各地的读者确实也是少年儿童。就好比刘易斯・卡罗尔和巴利一样,塞尔玛・拉格洛芙的小说也讲述了一次奇妙的旅行。爱丽思追逐着白兔,掉到地底而深入仙境。文迪和小飞侠彼得潘一道飞往梦幻岛。而小尼尔斯,则变成了仅及手背高的小人,与一群大雁一道,在威风凛凛的雁队长阿卡的率领之下,向遥不可及的国度――冰天雪地的拉普兰进发。
  拉格洛芙的小说向小小读者们讲述世界,对世界进行展现和解释,细细描绘美好面和丑恶面。它起到了鼓励和警醒的作用,简而言之就是进行教育,向孩子教授长大成人所需的美德。但就本书与其蕴涵的诗意而言,书中含有一个更隐秘的信息。倘若将阅读、写作比作旅行,那么走人书本的人所进入的空间跟生活是一样的,充满着残酷和神奇之处。作家、读者和小尼尔斯一样,在写作、阅读的过程中便脱离了社会,走入一次想像中的神奇之旅,其中充满了美妙或残酷的荒诞奇观。可怜他,被难以理喻的毒咒从人类世界中拖了出去,无名无归属,为人鄙夷,远离自己的同类,被迫离开家园以求生存。然而痛苦亦有回报:被活人社会驱逐出来后,却见整个世界都讲一种多元美妙的语言,所有动物甚至无生命的物品终于都可以交谈沟通了。
  这种语言便是小说的语言,不同于人类平常的语言,可以使我们听到世界万物发出的一片纷繁的悦耳之声,使被遗忘的系列故事走出沉寂,可以从大人们讲述自己生活的理性赘言中唤醒那被遗忘的悠久的传说。我们周围的人和物奇妙地转化为符号,由此便产生了小说的语言。而各类符号便在叙述游戏中、在诗歌中得到组合、转化进而再创造。只有运用这门语言,旅行才能真正开始,才能把人从故土中拉出来,推向未知的他乡。一俟旅行终结,还需用这同一门语言才有可能将游历讲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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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和写作便是旅行,是同一种迁徙的体验。
  作家,好比古罗马宗教的占卜师,用木棍――钢笔、毛笔或羽笔,在天空中画出一方无形和明亮的空间,就今日而言,这方空间多以电脑屏幕的形象出现,他就在此观察各种神秘莫测的现象在不断出现和迁移。他出神又执着地用心观察,深知对周围的世界赋予何种意义,就取决于自己对这些现象的解析。在一片碧蓝里,他见远远地飘过一个人影,似自己分出来的化身:一个纸做的小人正很不理智地奔向危险的旅程,从远方很兴奋地向他示意,表示自己正走向一个美妙的国度。小尼尔斯也是这么告诉路上所遇的人们的,“那是个没有悲痛和苦难的地方”,那正是作家本人永远到不了的国度。写作之忧郁就完全体现在这分身的过程中,作者永远分成了不可调和的两个:留下来的,离去的;写作的和生活的。从此二者再无法合一。
  生活和写作的旅程将我们引向何方呢?塞尔玛・拉格洛芙的小说对这个问题的答复也许太循规蹈矩了,难以完全体现该书的意义。尼尔斯回到家中,变回原形,回到人群中。表面看来,在瑞典天空中那段奇妙的遨游不过是为了教育孩子长大成人,教他们放弃短暂旅行过程中看到的奇异世界,回到人类社会某处为自己事先设好的位置上。
  然而书的终结意义并不在此。尼尔斯,就好比尤利西斯、爱丽思或文迪一样,回到了家里,他也离开了游历中的世界,那个从此变得难以理解的世界。然而,一如其他人物那样,对他乡难以释怀的想念在尼尔斯心中犹存。他最后一次抬头望天,看着大雁整齐完美的飞行姿态,它们的告别之声他已经几乎听不懂了。拉格洛芙写道:“尼尔斯心里无限惆怅,似乎在盼望能够再一次变成一个名叫大拇指儿的小人儿,再跟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遨游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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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作、阅读,我一直认为那也是一个类似的旅程,小说必须要能不断地向孩子们重复那远古以来的悠悠长句,才有存在的必要:“从前有一次……”而旅程便从此开始,而且我们知道永远不会结束。
  漂泊的某种体验也应如是。那是内在的、不动声色的漂泊,不需要真的走开,可以身在原处而体会到周围一切变得遥远而不同。那是种奇异之至的感觉,感到自己不属于任何地方,没有了语言,甚至名字,无疑是不幸的,也肯定是痛苦的。然而这也是个先决条件,由此整个世界才能讲起同一种美妙的语言,一切才会具备意义。有了这一保证,才能开始神奇的体验。既然没有了梦想回去的家园,那么旅行将永无终结。那失落、迷茫、被排斥的感觉却又预示着永远得到自由的希冀定能实现。文学若不能体验这种自由,又有何是处呢?
  《恶之华》中最后一篇,也是我以为最美的一篇,题为“旅行”。波德莱尔曾说“世界是乏味而狭小的”,“是无聊沙漠中一片恐怖的绿洲”,但他也曾写下这样的诗句:
  我们也见过星光
  看到过波涛,我们也曾看到过沙滩
  虽然常受到冲击,碰到意外的灾殃
  我们却像在这里一样常感到厌倦。
  太阳的光辉照在一片紫色的海上,
  城市的光辉映在西沉的夕照之中,
  在我们心里唤起不安的热烈向往,
  想跳入迷惑人的映在水中的天空。
  最最富丽的城市,最最壮丽的风景,
  从来没有具备过这种神秘的魅力,
  像那些白云偶然变幻而成的美景,
  欲望总是使我们感到忧心戚戚!③
  那么写作呢?一言道尽,写作就是经历。让身边美景呈现,穿过那神秘魅力的云景。
  黄迅余 译
  注释:
  ①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中的人物。
  ②法国作家塞林的小说《茫茫黑夜漫游》中的人物。
  ③波德菜尔的诗句,为钱春绮所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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