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扩容背后的难题|债市

  当前发展债券市场特别迫切和需要,只有具有统一有序的流动性、能够做到一致协调,才能形成一个有弹性、有效率的债市  当羸弱的沪指即将洞穿2000点之际,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正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资本市场的博弈与转型”论坛上发表演讲,他从发展债券市场的角度谈如何使资本市场的博弈与转型能够达到更好的效果,“发展债市有利于稳定股市”。
  即便不是站在稳定股市的角度,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也是当务之急。在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大势下,出于缓解融资需求压力和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的需要,债市规模的增大和层出不穷的产品创新是可以预见的。
  五个不平衡
  作为资本市场一个基础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近年的发展虽可圈可点,但步伐迟缓。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明确提出把加快债券市场发展作为重要任务。
  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11月14日,2012年信用类债发行规模为3.24万亿元,较2011年全年的2.36万亿元增长37.3%。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创新品种的丰富和多样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债券投资的吸引力大幅提升。除传统的银行类投资机构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今年也把投资重点转移到债市。
  尽管今年债市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在屠光绍看来,其发展尚不尽人意,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平衡”:在整个金融体系里,债市和信贷规模之间不平衡;债市的发展和整个资产管理的需要之间不平衡;债券在企业负债中的占比与整个企业负债结构之间不平衡;债市和股市之间不平衡;债券市场自身的结构不平衡。
  市场倒逼“统一互联”破题
  在整个债券市场中,由于柜台市场所占份额非常少,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形成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二元格局。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多为大型机构投资者,无论投资主体、价格机制,还是债券种类,都比交易所市场更具竞争优势,且持续占有市场约95%份额。
  在二元格局下,债券市场在三方面呈现出“割裂”状态:一是多头监管。长期以来,财政部负责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监管;国家发改委则监管、审批非上市公司(企业)企业债券;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央票;中国证监会负责上市公司债的发行监管;中国保监会负责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二是市场对投资主体的准入限制。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跨市场交易,银行只能从事现货交易,除银行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只能在银行间市场交易。三是不同的后台结算支持机构。银行间市场的结算后台是中央债券登记结算公司,交易所市场的结算后台是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中,国债和企业债以中央结算公司为主,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辅。
  业内人士指出,同业分割经营不利于市场的整体发展,两个市场的融合已成趋势。在这三个“割裂”中,以多部门分权管理为首要问题,这也是有关机构呼吁两个市场统一互联多年却并无实质进展的重要原因。
  期待债市统一互联的声音由来已久,2004年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有所涉及,到2006年曾出现一波高调呼吁,之后到了2007年暂缓执行,推进市场统一的进程可谓“不温不火”。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宏观债券研究高级经理施同亮认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债市仍以银行间与交易所的独立发展为主。从今年的情形看,企业融资需求通过债市释放的力度在加大,当债券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不断扩容时,可以先从产品层面互相渗透,逐步打通两个市场。比如,11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布《关于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允许证券公司参与短融和中票的发行,有业界人士就此认为,这是债市统一的重大突破。但也有业界人士认为,这只是非常微小的一步,距离最终融通还相差甚远。
  今年4月中旬,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成立,这标志着分割多年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取得了重大突破。
  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徐奕晗认为,本质上,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没有区别,交易所债市扩容或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银行间债市的替代品,或逐渐与银行间债市并轨,两者最终会合并在一起。在她看来,债市的统一首先要完善各自的市场。对交易所市场来说,扩容是目前发展交易所市场的根本任务,要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通道和更为完善的信用机制,在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控的前提下,放松市场准入限制;对银行间市场来说,增加市场活跃度是一大问题。未来改革的方向应该引入多层次、多结构的产品,调动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其次,债市统一的要点在于建立价格机制。尽管现在已经存在同时在两个市场上市的产品,但价格上仍存在较大的价格差距,其根本原因是两个市场存在制度性分割,没有套利机会,不利于价格发现。
  从目前的情况看,交易所市场的大发展如果可以在发行机制、产品种类等多方面有所突破,必然会分流一部分银行间债市资金;交易所市场的衍生品如果得到大发展,还会影响银行间债券相应品种的交易策略。更重要的是,两个市场间套利机会的逐渐形成将相互影响双方市场的定价机制,最终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统一价格完成市场价值发现功能,交易所市场扩容会逐渐从投资主体、价格形成机制、交易策略等各方面影响银行间市场。
  风险在哪里
  在债市加快发展步伐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必定有风险。但中国债券市场到目前尚未出现违约事件,这似乎是个悖论。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这样描述中国资本市场的“两个不正常”—债市不违约和股票不退市。
  真的不违约吗?
  2012年8月初,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由于长期存在信息披露造假问题,交易商协会决定给予山东海龙公开谴责处分并注销其协会特别会员资格,且给予相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以不同程度的处分。海龙被取消资格源于其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危机。截至2012年3月,山东海龙逾期贷款累计8.79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56.72%。这场危机因主承销商恒丰银行继续向海龙贷出资金进行缓释而未及时显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副会长时文朝在金融街论坛上就此事发表看法时称,未来债券市场违约事件会成为一种常态。
  施同亮认为,对于任何一家银行来说,由于存在从未发生兑付违约事件这个前提,谁都不想因此损伤自身的声誉,因而通常会通过贷出资金帮助企业缓释风险。贷款和发债属于两个平行业务,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明确银行对此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由于券商不具有类似的资金能力,因而其未来的违约风险几率相对较高。
  按照相关规定,银行作为承销商,有义务协助企业和有关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权利督导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尽管要求如此,但从山东海龙案可以看出,银行作为中间商的角色,并不协同参与对发债企业的审计过程,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并无严格的第三方认定。
  另外,上述规定中提到“有关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一般指评级机构。评级机构的评级对企业是否可以发债或发行债券的类别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监管层并没有对各评级机构提出明确的评级标准,由于评级机构收取企业一定的评级费用,因而会有来自于企业较高评级要求的压力,而所谓的评级风险或许会被忽略。
  有业内人士说,债市的统一互联并不存在风险问题,整体来看,甚至会降低债券市场存在的风险,因为交易所市场有相对公平的定价机制且高度透明。债市的风险更多的存在于具体执行层面。
  但施同亮表达了不同的意见,他担心债市的统一未来会带来风险,应当加强违约偿付机制,与银行相比,由于证券公司没有较强的资金能力,一旦违约发生,带来的影响很难估量。但是,目前尚无明确的偿付责任划分的规定,尤其在法律法规方面,没有形成针对性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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