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的两面:心理学专业

  《宋明理学与文学》一书以理学与文学的关系为切入口,对这一阶段内文学发展的各个重要环节,都作了新的审视,从而提出了一系列发人之所未发的新见解。例如,关于元杂剧的盛衰,该书首先考定元杂剧兴盛的时期是在“太宗取中原以后,至元一统之初”,而非元贞年间;元杂剧兴盛时期的剧作家全是北方人,元后期的杂剧作家则几乎都是南方人或流寓南方的北方人。然后指出,宋金对峙以迄金元之际,程朱理学在南方广为传播,北方士大夫则对之持轻蔑的态度。他们主要是继承北宋苏轼等人学术思想的影响,因此有“苏学盛于北”之说。元朝前期,蒙古统治者的文化政策比较疏略。直到仁宗延以后,他们才充分意识到加强思想文化统治的重要性,复开科举,并逐步将程朱理学定为官方哲学。程朱理学的影响因此迅速扩大,南方的程朱理学在长期发展的基础上更是门派兴旺,名家辈出。该书著者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元杂剧的兴盛固然与当时的经济条件、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等有关,但与金元之际蒙古统治者的文化政策,特别是与科举的废置及尚未确立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有着必然联系;杂剧的衰落,也不仅仅由于它的体制不如南戏自由,而是同科举的恢复及理学在思想文化领域占统治地位密切相关。毫无疑问,这一结论是富有说服力的。
  文学本质上是生命意志的自由表达,它必须以人们丰富生动的生活内容和思想感情作为反映和表现的对象。从思维的旨趣到方式,理学与文学都是相互排斥的。因此,自理学诞生之日起,它就与文学势如水火,互不相容。从宋元到明清,可以说理学盛则文学衰,而文学的每一次蓬勃发展,都与理学统治地位的动摇及反理学思潮的高涨相伴。要弄清这一千年间文学发展的轨迹,理解这一时期内文学艺术的精神意蕴,而忽视对理学与文学相互关系的考察,必难中肯綮。几十年来,我们比较注重研究社会经济和社会阶级斗争对文化的影响,这是一个进步。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意识形态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作用,忽视了当时的学风和统治者的文化政策对文学的影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但如果有人对此进行歪曲,说经济是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他就是把上述命题变成一句空洞、抽象而荒谬的废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各种因素,如政治制度、法律、哲学思想、宗教观念等,也都要对各种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对斗争的形式起主要的决定作用(见恩格斯一八九○年九月写给布洛赫的信。)只有对这些因素交互作用的状况进行详细考察,我们才可能把握包括文学发展在内的各种历史进程的真象。从这个意义来说,《宋明理学与文学》一书的价值,并不限于它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见解,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开拓了新的研究视野,在研究方法上能给人以启迪。
  当然,像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理学对文学的影响也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根本上又源于理学本身性质的两重性。理学一方面宣扬“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道德,是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官方哲学;另一方面,理学的创始者及其大师们对理与气、格物与致知、一分为二、合二为一等许多抽象的哲学命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推动中华民族理论思维能力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逻辑思维的发展,对崇尚浑朴圆融审美境界的古典诗歌及以风情旖旎为审美特征的词曲的创作不利,但对促进宜于说理叙事的散文的创作有益。因此,几乎是与理学的萌芽同步,散文(古文)的创作在中唐兴盛起来。入宋以后,随着理学的发展,古文创作更趋繁荣。自此理学与古文便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唐宋八大家到元代的姚燧、虞集(他们两人被黄宗羲推为元代古文家之冠),再到元末明初的浙东派、明中叶的唐宋派,以至清代的桐城派、湘乡派等,著名古文家几乎都与理学有牵连,其中不少人本来就是理学家。他们的散文大多用词简炼准确,逻辑性强,说理透辟,与过去带有诗的性质的赋、骈文相比,理性思辨水平确实大为提高了。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虽然一强调“格物致知”,一强调“致良知”,但它们在以探究主体的性命为宗旨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由程朱理学到阳明心学再到王学左派和异端思想,可以说是理学发展的逻辑结果。只是到了阳明心学特别是左派王学和异端思想,理学那种倡导主体精神的特点表现得更为鲜明突出罢了。而明中晚期包括公安派在内的浪漫文学思潮,就是在左派王学和异端思想的直接孕育下产生的,没有后者就不可能有前者。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奇妙,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最后竟演变成倡导个性解放的进步思想潮流和文学思潮的母体。如果我们不承认理学性质的双重性及其对文学的影响的复杂性,就无法解释上述理学与古文、理学与包括公安派在内的浪漫文学思潮的关系,尤其是后者。
  (《宋明理学与文学》,马积高著,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十月版,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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