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大鳄型“黄金搭档”


  辞职背后暗藏“玄机”
  2001年3月初的一个深夜,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会议室灯火通明,分管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带着几名检察骨干在聚精会神地研究侦查方案。每个人的脸上神色凝重,似乎在寻求突破大案的线索。
  三天前,杭州市检察院收到了群众对一名叫林立的男子举报信,举报其在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省轻工)进口材料部副经理的几年里,涉嫌贪污外汇额度交易款。举报内容详实,这让检察院领导拍案而起!经摸底,林立41岁,个性内向、处事谨慎、业务精通,三年前已从“省轻工”辞职,现为浙江中利进出口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总经理。蹊跷的是,董事长是林立的朋友,不过挂了个空名而已。林立为什么要虚设一个董事长?他开公司的巨额注册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在单位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他为什么突然要辞职呢?疑团重重,检察院决定抽调精兵强将进行侦查。
  外汇知识及相关业务,对检察官来说显得比较生疏。办案人员首先对有关外汇额度交易的专业知识进行“充电”,院里请来外汇专家给大家上课,然后开始查找票据。为核查一份当时的“外汇额度配额单”需去银行的仓库翻找,该单究竟产生于哪个月的哪一天还不能确定,银行一天中产生的票据又数以万计,怎么办?只有一张一张找过去,而且还不能看“漏眼”。带队的副检察长表示。
  大量枯燥机械的劳动并没有难住办案人员。功夫不负有心人,那张有问题的“外汇额度配额单”终于找到了。办案人员一鼓作气,经过连续几天夜以继日的缜密调查,基本上抓住了林立的“尾巴”:1994年初,身为“省轻工”进口材料部副经理的林立,以其分管进出口业务之职,为东莞虎门的京门实业公司代理进口了300吨腈纶丝。按理讲,该公司应将300吨腈纶丝的外汇牌价款全部直接打入“省轻工”配汇,但其中有768000元却打入了海南三亚大业发展实业总公司的账户。为什么要打入该账户?原来是林立的要求。这768000元后来又从该账户打出去投资了一笔房地产,这笔房地产的产权人就是林立。
  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几年中,林立经手多起外汇额度交易,这76.8万元,仅仅是冰山一角!为防止初查中可能打草惊蛇发生意外,2001年3月22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林立立案侦查,并于次日对其刑事拘留。刑拘后的林立显得平静,他自以为在账目上做的“假动作”,普通财会人员无法看懂,更甭说找出破绽。然而,案件的冰山一角已经露出,且在当天的搜查中,办案人员又发现中利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黄丽容有重大共同犯罪之嫌,随即依法立案,并组织抓捕,但狡猾的黄丽容却溜走了。
  以身试法的“黄金搭档”
  黄丽容原先是“省轻工”计划部经理助理,后辞职和林立一同“下海”办公司。她闻风出逃,先窜至温州乐清老家,找到老同学林莽莽,神色慌张地告诉她林立因经济问题已被检察院抓去,因自己与他有经济上的牵连很可能受到追查,要求她陪自己潜逃。2001年3月25日晚上,林莽莽陪黄丽容打车到绍兴,并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住宿登记。接着又经萧山窜至珠海等地。2001年4月24日,林莽莽在明知黄丽容为躲避司法机关的追赃而要求其帮助转移赃款的情况下,仍积极联系银行为黄丽容的妹妹杜丽丽开办个人账户,企图通过该账户将人民币455万元赃款予以转移。后在办理银行业务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后,林莽莽被杭州中院以窝藏罪、窝藏赃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落网后,审讯桌前的黄丽容缓缓地打开话匣。她供述,在“省轻工”计划统计部当办事员时,年龄还不到30岁的林立已是该部经理,成为自己的顶头上司。林立能力强,业务精通,又能说会道,黄丽容虽比他大几岁,但她对林立十分佩服,曾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看待。林立对这个工作得力、能谈到一块的下属也是赏识有加,两人非常投缘,经常一块聚餐聊天,久而久之结下了不错的私交。后来林立任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进口材料部副经理,她担任公司计划部经理助理。
  1992年3月,有关部门接到群众检举说林立有经济问题后,进行了审查,但最终查无实据。此时的林立已经对仕途失去兴趣,想奔“钱程”另辟蹊径,打算辞职开公司。虽然他还没有这个实力,但林立已经瞧好了一条罪恶的“原始积累”之路:时值国家对外汇实行“双轨制”,“省轻工”作为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外贸公司,对自有留成外汇额度有自主使用权,对留成外汇额度的价格,本公司只有浮动的指导价(即当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价格),而市场上外汇紧张,价格不断上扬。身为进口材料部副经理的他有提出外汇配额申请之权,时任计划统计部经理助理的黄丽容对该申请又有审批权,若彼此“联袂”就可采用对配汇客户私下谈妥外汇额度交易价,而对公司低报外汇额度交易价的手法,瞒天过海地将本该属于公司的钱大把装入两人的私囊。黄丽容聽了林立的“如意算盘”后一拍即合。
  一番密谋后,两人冒用四家有业务往来的外地企业之名在杭开了四个假账户,接着又包租了本市湖光饭店某房间作为其“贪污事务所”。1992年7月,林立、黄丽容开始首次行动:私下指令前来要求“配汇”的本市一家业务单位,将交易款分别汇入本市某公司及“省轻工”。经过一番“巧妙”的账目处理,“省轻工”实际收款201万余元,另外44万余元则落入了两人的私囊。第一次轻易得手,林、黄两人兴奋之余不免忐忑不安,但从此却像吸食海洛因般地上了瘾,一发不可收拾。至1993年底,这对“黄金搭档”不惜铤而走险,以同样手段作案16次,共同贪污800余万元,即每笔平均50万元。
  1994年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发生变化,依照上级要求,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原有的自有外汇留成截至当年底须停止使用。为了拿到最后“一桶金”,黄丽容和林立一面对公司慌称余下的外汇额度业已作废,一面抓紧联系买家私自配汇,又疯狂侵吞公款580多万元……1998年,林立、黄丽容先后辞职,两人办起了公司。为了应付有朝一日被追究巨额财产来路,他们陆续用“黑钱”来支付生意中的有关耗费,以使其转化为“利润”。到案发,已有几百万赃款被“洗”去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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