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非警方智擒跨国逃犯】 智擒逃犯 概览

     2003年8月的一天,中国国际刑事侦查队一行6人,在祝队长带领下,来到了充满苏格兰风格建筑的南非最大城市约翰内斯堡。异国绮丽风光、风土人情,令人赏心悦目。然而大家却无暇顾及。
  
  为缉拿逃犯,追踪到非洲尽头
  
  2003年4月6日,中国驻南非大使馆和南非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中国吉林省女青年被拘禁在南非首都比勒陀利亚一所私人住宅被迫从事卖淫。案发后,中国警方迅速组成专案组进行侦查工作,并通过国际刑警渠道加强与南非警方的联系。在南非警方的协助下,案件侦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4月13日,13名受害人已全部返回原籍。
  经调查,3名持中国护照的主要涉案人于松、姜振林、赵强,利用在南非注册的“南非海外实业有限公司”以组织劳务输出为名,拐骗吉林省12名女青年和1名男青年至南非,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女青年卖淫。
  从南非逃回国内的两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松和赵强已被中国警方抓获。我们此行目的是捉拿此案中的二号人物姜振林。
  姜振林曾于1994年11月在原籍大连市指挥他人持枪打死打伤群众多人,系公安部网上通缉的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
  
  考虑到姜振林是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属亡命之徒,在捉拿他的时候,我们和南非警方研究了几套缉拿方案。其中,来南非之前,我们曾到南非驻中国大使馆查过姜振林的护照,得知他的证件已到期,并且没有续签记录,这样的话,如果他继续在南非呆下去就属于非法滞留。我们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全力争取南非移民局采取驱逐出境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犯罪嫌疑人姜振林捉拿归案,驱逐回中国。
  此时,处于南非警方严密监视下的姜振林,正在约翰内斯堡一家华人公司打工。
  
  
  发工资是真的,缉拿也是真的
  
  8月25日,中国警官小组一行和中国驻南非使馆的相关工作人员在三名南非警官库诗、尼尔、尤力的陪同下来到了姜振林就业的公司。公司领导在听完有关姜振林的情况后,很配合我们的行动,决定以发工资为诱饵把他叫到办公室,在他拿工资的时候,我和南非警方协助行动的尼尔和尤力,乘机来到办公室,以查看护照为名,捉拿姜振林。
  接到传话的姜振林,穿着一件黑色的毛线衣、土黄色的裤子,一路神采飞扬地向办公室走来。
  在他拿工资的时候,我和尼尔、尤力走进办公室,跟平常执行公务那样,尼尔提出要看看他的护照。一脸兴奋的姜振林点着手上的钱,没有反应。
  原来,姜振林虽然在南非呆了有一段日子,但他对英语不“感冒”,连最常用的简单的请出示护照他也听不懂。面对尼尔一再地重申请出示护照,他依然露着一脸欣慰,数着手上的钱。
  
  眼看着他拿完工资就要离开办公室,急忙中我用中文跟他说:“请出示你的护照!”
  一听到护照,姜振林兴奋的脸马上显出不安,随即问我是谁。我用手指着旁边的两位南非警察说:“我是移民局的翻译,他们两位是南非警察。”
  “我没有出什么差错,我没有犯罪,为什么要看我的护照?”姜振林不高兴地说。
  “我们没有说你犯罪,只是例行公务,看一下你的护照。”我一边用中文跟姜振林说,一边用英语把这些话翻译给尼尔他们听。这样一来,我真的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翻译。
  “护照没带在身边。”姜振林紧张地思索着对我说。
  “在哪儿?”
  “在住的地方放着。”
  “你住哪里?”
  “公司职工宿舍。”
  “好吧,到你宿舍去看。”
  宿舍离办公室有几百米远。在一间不太大的房间里,一张双层的铁床上乱七八糟地堆满了东西,姜振林一进去就在那堆东西上翻找。当他刚弯腰打开放在床边的一个旅行包时,一旁高度戒备的尤力及时走过去阻止他的行动,亲自打开包检查后才让姜振林到包里寻找。
  一阵捣鼓后,一张护照变魔术似的出现在我们眼前。尤力接过护照一看,这张护照已不是我们在驻华南非大使馆查的到期护照,很明显这张护照上的日期已以工作签证为由办了延期。这样一来,我们面前的姜振林属于南非“公民”。如果他持的护照没有问题的话,我们此行的目的将白费。紧张思索后,我和尤力商量决定还是按原计划行动:以签证有问题需要到移民局核实为由,把这位南非“公民”请到警局,等验证以后再决定,免得夜长梦多。我走到姜振林跟前,平静地对他说:“你的护照有问题,请跟我们去趟警局。”
  “我的护照怎么会有问题呐?……”
  
  幸亏抢了先机,否则将前功尽弃
  
  回警局的路上,一阵沉默后的姜振林突然对我说:“看着咱们都是中国人的分上,你帮我跟这两个南非警察说说情。如果被他们弄到南非监狱,那我就惨了。哥儿们,你无论如何帮我这个忙替我求求情,我不会忘记你的,我口袋里有刚发的4000多兰特(南非货币),你全都拿去,请他们到小酒吧、饭店吃顿饭,这件事就算了……”
  他真的以为我是一名南非移民局的翻译。
  回到警局后,我和尼尔拿着姜振林的护照一起到移民局核实,是假的,是盗用其他人的证件号码。这样一来,姜振林就被南非移民局以非法滞留之名,发出逮捕令,并驱逐出境,这倒是帮了我们的大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万事俱备,实际上顺利地将姜振林押解上飞机还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一是由于此案已经移交南非移民局处理,一切由南非移民局的官员负责具体驱逐手续,我们和南非警方则不能参与。按照南非的相关法律规定:当移民局官员在机场实施驱逐人员出境时,警察不能同时在场。而我们没有和南非移民局正面接触,没有相互合作的经验,一切只能依靠南非警方和移民局的协调。二是根据南非的《新移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驱逐非法滞留人回原国籍国的时候,如果非法滞留人在原国籍国将面临刑事起诉,他有权申请政治避难,由法庭予以判决,在法庭判决后,他有权进行上诉。如果这样,过程至少要几个月的时间。为此,我们和南非警方就姜振林一事进行了积极沟通,决定由南非警察负责和移民局的官员进行协调,由移民局的官员将逃犯送到候机室,让姜振林自己登机;我警官小组在机场期间不和姜振林正面接触,以免引起他的恐慌,从而导致逃逸等其他可能事件的发生。
  8月28日上午,中国警官小组一行和库诗、尼尔和尤力三名南非警察以及中国驻南非使馆的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先行来到约翰内斯堡国际机场,南非警察负责和移民局进行电话联系,了解事态的进展。在焦急地等待一个多小时之后,使馆人员告诉我们,两名移民局官员押着姜振林到了。其中的一个移民官员走了过来,他告诉我们:“姜振林在上厕所时,企图逃跑,被抓住了。”于是,为了安全起见,他们不得不将姜振林暂时关押在机场移民部门的拘留所。听到这个消息,即便我们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也还是感到有些意外。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南非移民局在实施驱逐人员出境时,不会给被驱逐人戴刑具,也没有其他的约束手段。而姜振林一旦知道我们此行是以拐卖妇女卖淫、杀人犯罪而缉拿他归案,他肯定不会配合驱逐工作。同来的南非警官们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为了顺利地把姜振林驱逐出境,库诗警官果断地利用她的警察优势多方联系,最终获得了机场移民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由他们负责派人将姜振林直接押送到飞机上。
  登机的时间终于到了,两个穿便服的移民官员加上一名机场工作人员押着姜振林来到了安检入口。这时已没有必要再避讳了,我们一行6人便走了过去。这时候的姜振林看起来很轻松,看到我之后,他笑着说:“你骗我,你不是移民局翻译。”我笑了笑,未置可否。
  事后从姜振林的口中得知,在南非警局羁押期间,他已经用他刚刚领到的工资托朋友在比勒陀利亚聘请了律师,原定8月28日下午律师出面,如果顺利,姜振林有可能争取到14天的起诉期,并申请政治避难,而我们是8月28日上午的飞机。幸亏我们抢了先机,否则,这次南非之行很有可能前功尽弃。
  
  关于此案的一些看法
  
  近年来,我国很多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千方百计地逃往国外,以逃避法律制裁。由于各国在法律、政治制度和文化等多方面存在众多差异,因此境外缉捕逃犯的工作面临众多挑战。
  目前,境外缉捕逃犯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引渡。引渡是国家间移交逃犯的一种正式法律程序。一般通过外交途径提出,依据有关法律条约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准予移交逃犯。如果两国之间实施引渡的,以双方签订的引渡条约为原则,以互惠为例外。实践中,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则很难启动引渡程序。由于引渡不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等具体规定,而且需要经过司法审判程序,并且往往受到双边关系、人权政策等政治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环节多、耗时长,少则一年半载,多则数年。
  第二种方式是驱逐出境。驱逐出境通常用于处理非法移民,有时也被用来移交逃犯。一国可以请求逃犯所在国协查逃犯的相关证件,以持有假证件等为由,依据移民法等相关法律将逃犯驱逐和移交。实践中,这种途径较为机动和灵活,与引渡相比,通过驱逐出境移交逃犯是国家之间的一种非正式合作。所以其限制少、时间短、手续简便。这次南非缉捕姜振林的行动,以驱逐出境的方式抓捕跨国逃犯的成功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由于充分准备、快速出击以及获得南非警方的积极协助,从而最终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逃犯成功缉捕归案。可以看出,境外缉捕逃犯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等制度因素的具备。同时,也受到法律差异及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为此,应该一方面积极推动与相关国家签订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工作,同时完善和加强与其他国家执法机构尤其是警察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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