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巧合|中国未公开的恐怖案件

  尊敬的法官大人,也许明天我就要被定罪,在此,请允许给我一些纸和笔,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执笔,我依然热爱文字,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沦落到今天这种困境,全是因为它,但我可不想不明不白地死去,我得把这桩离奇的命案以及它的来龙去脉复述清楚。

  首先声明,我是一个有点罗曼蒂克的作家,编织各种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是我的拿手好戏,而且我喜欢把我的主人公放置在一个容易发生点什么的背景之下,一个有个性的城市总是能给我和我的主人公带来一些不同寻常的灵感。比如此刻,江南女孩陈在水就轻轻绕过我的键盘,孤身来到有邂逅之都美称的丽江古城。
  陈在水的名字取自诗经: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在我心里,她的确是不可多得的一位伊人,我为她痴,为她狂。可以说,为了她,我可以做一切事。
  邂逅陈在水是在丽江。五月的阳光很明媚,陈在水撞进我的镜头,一身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漆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在镜头里变成一幅画,我甚至舍不得按下快门,生怕惊动了这美好。
  陈在水看样子是一个人,她背着包,与人讨价还价,或者吃着小吃。可是她的模样并不快乐,反倒心事重重,她碰坏了店里的小瓷器,老板让她赔钱,三千块。
  这明摆了是讹诈,可是周围没人替她说话,都抱着肩等看笑话。
  陈在水垂着头,所以我窥不见她的表情,但她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耸动肩膀哭起来,而是抬起头,不卑不亢地辩解:将易碎的瓷器不加任何防护措施摆在过客多的地方,这明显是你店家考虑不周,今天若不是我碰碎了,也会有别的人碰碎。再者,这瓷器值不值三千块也由不得你说了算,如果你不介意,我们找个行家鉴定鉴定看?
  大概没想到陈在水一个孤身女子这么有胆量,店老板的气焰明显低下去了,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我突然来了勇气,在人群里冒出一句:这瓷器顶多三十块!
  跟着起哄的人也多起来,店老板一看这架式,嘟嚷了几句开始轰走围观的人,陈在水趁乱溜走。
  我跟在她身后,看她气喘吁吁地靠在墙上,血色从脖子一直延伸到两颊,头发也变得极不安份,有种凌乱的美。
  但是我没有上前搭讪,我想若能再次相见,就能证明,我与她真有缘分,到时我会不顾一切认识她。

  第二次见面来得很快。
  丽江有很多特色酒吧,偏巧我与陈在水都进了同一家。她长发倾泻,侧脸在灯光下尤其好看。得承认,当时我的心跳得很快,努力装作很平静坐在她旁边,与她攀谈。
  我说:你很厉害,敢跟地头蛇对着来。
  她回过头,有片刻的疑惑,但很快明白我指的是下午瓷器店那件事。
  原来你也看见了啊。
  接下来的话题很容易也很零散,属于有一搭没一搭这类。我大概也猜出来,她受了感情上的伤害,才来的丽江。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男女都喜欢以丽江做为感情的开端,或者结束。陈在水喝了两杯酒后,就开始指责那个男人,哭笑嗔骂,皆因爱。
  我将烂醉的陈在水扶进酒店房间,别误会,我并没有做其他出格的举动,我甚至没敢脱掉她的外衣。但我翻开她的包,看了她的身份证,知道她叫陈在水,23岁,乌镇人氏。而后,我又拿了她电话,互存了彼此的号码,电话簿上我的名字叫清明,因为那天正好清明节,我真实的名字实在太丑难以出口。
  我不知道陈在水对于那天晚上的事记得多少,更不知道她是否对电话簿里“清明”这个名字感到疑惑。只是一星期后,我收到一条短信,事实上,我也不确定那条短信是群发,抑或她只针对我。因为,那只是一条普通的祝福短信。
  考虑了很久,我决定赌一把。
  我将电话拨过去,我说谢谢你的祝福。
  陈在水显然想不起我是谁,那头很吵,说了几句后,她报出一个地点,让我过去玩。
  KTV包房内,陈在水跟几个年轻人在玩“真心话大冒险”,谁不说真心话,谁就脱一件衣服。
  我到时,陈在水上身已经脱得只剩下一件内衣了,可是她的朋友们并没打算放过她,她们问:收到那个男人的戒指了么?
  陈在水的表情有一瞬间的难过,她抿着嘴,准备解开内衣扣。
  就在那时,我冲上前,抓过旁边的衣服胡乱地套在她身上,然后将她拽出KTV。夜风有点凉,陈在水喝了点酒,身体摇摇晃晃,最后,我只好将她带到附近的酒店。
  陈在水没有消停下来,她不让我走。酒店的灯有点暗,衬得她的眸子很亮,她说,我们继续玩游戏,就叫“敢不敢”。
  她说,敢不敢打电话给前台说“我有九瓣屁股”。
  我说,敢不敢跑到总台问大堂经理要黄碟。
  她说,敢不敢站在马桶上跳拉丁。
  我说,敢不敢弯腰手握脚趾转10圈再站起来。
  …………
  我们大概把平常不敢做的事,趁着那股勇气全做了,天快亮时,陈在水说我们来最后一个敢不敢。
  她说,�,敢不敢让我诱惑一回?
  我愣了一下,然后瞪着眼睛:你敢不敢诱惑我?
  陈在水的睫毛扑闪了两下,然后她将我扑倒在地上,从眉毛开始吻我,接着鼻子,嘴唇,喉结。她像只小猫似的,亲两下,又舔一下。然后骑在我身上边解衣扣边咬我的耳垂,我的呼吸明显变粗无规律。
  再这样下去,谁也不能控制将发生的事。所以我抓住她的手,将她拖离我的胸膛,可该死的姿势还是很惹人遐想。
  最后,我推开她冲进厕所。出来时,陈在水已经穿好衣服,还化了淡妆,坐在床边,点着烟眯着眼看我:没想到,你还是个君子嘛。
  这话听起来一点也不像赞美,倒让我想起那个“禽兽不如”的笑话。
  说完,她就离开了,留给我一份188块的开房费。

  七夕那天,正巧是陈在水生日。
  我买了花准备送给她,到她家门口时,听见她在里面与一个穿着阿玛尼西服的男人纠缠,她让男人滚,却又扯住他的衣袖。
  男人拍着她头说别闹。这个动作大概是以前他们常做的,因为陈在水突然就不做声,埋进男人的怀里。她说想要一枚戒指,不用太贵,哪怕是街边的假货。
  男人看了下表,说他该离开了。
  接着他们开始推搡,伴随着击打声,总之,他们纠缠着到了门口,然后,看到捧着硕大花束被遮住脸的我。
  男人的脸色骤变,他飞快抽出手,甩了陈在水一巴掌,还骂她:贱人!
  陈在水推开我,追上去抓住男人的手说,我们不是那种关系。男人冷冷地说,还我们呢,我可不是傻子。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陈在水蹲在地上哀哀啼哭。
  我想,这有什么好解释的,明摆了,男人是借口我的出现甩了她而已。女人有时候就是傻,但这话我不能说,女人在这种时候是最脆弱的。
  陈在水失魂落魄回来时,我已经将房间收拾干净了,桌子上摆了只蛋糕,插上蜡烛,我像她熟识的老友招呼她坐下,吹蜡烛,许愿,她像个木偶似的做完这一切。
  然后,我拉过她的手,往上面套了一个戒指。
[ 2 ] [ 3 ]   并不是真的戒指,我把钥匙圈拧小,再圈上一根细丝带。我说,你不是想要戒指么,我可以给你。
  她突然抓起我的手,狠狠咬下去,接着坐在地上流了大概累积了两年的眼泪。
  终于不哭了,陈在水抹了一把脸说,我想看烟花。
  我买了一把烟花棒,在阳台上点燃。彼时已经半夜,骤燃的烟花搅醒了一些人的清梦,他们拉开窗户,却在看见陈在水甩着烟花棒开心的样子停止抱怨。
  他们都是善良人,都有过爱与被爱的经历,所以,很清楚陈在水那晚的表情代表了什么,她在最该快乐的日子里受伤了,即使是笑脸,也让人看了难受。
  我不想让她继续难受,可我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我只好抱抱她,再亲亲她,接着的剧情就不受我控制了。事后我发现,前面所有日子的忍耐与煎熬都只为了陈在水能喊着我的名字亲吻我,即使那个名字是假的。
  我说,陈在水我喜欢你。
  嗯。
  陈在水我们一起吧。
  嗯。
  陈在水你忘了他么?
  嗯。

  陈在水说她想要一枚戒指,上面有紫荆花的图案。我找了许多家,终于在一家珠宝店找到这款戒指,付款后准备给陈在水一个惊喜。
  我让陈在水伸出手,她犹豫了半天,伸出右手。我没察觉到任何不妥,直到,我吻她时,她一直将左手放在身后。
  最后,我看清了,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上面镶着紫荆花的图案。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是那个男人送的。
  陈在水两只手戴着同样款式的戒指坐在地上跟我讲她与那个男人的故事。
  故事一点也不新鲜。与多数大陆女孩一样,陈在水有很浓的香港情结,恰巧那个男人来自香港,她痴缠上他,希望他带她去香港,可惜男人有家了,虽然床笫之欢时与她情深意浓,却始终不肯正面回应她给予名分的要求,也不肯给她有特殊意义的戒指。
  两人就这样时好时坏地拖着,陈在水陷入了患得患失的情绪之中,这次男人来到丽江,她也随后跟着来了,希望事情还能有所转机。但没想到我的出现,却使他们原本不牢靠的关系出现了不可逆转的裂缝。原本陈在水已经死心了,可是他突然又回头,还送了有香港市花的戒指。
  这,不是爱是什么。
  整个过程陈在水自顾自地诉说得很动情,完全没有在意我脸上的阴晴圆缺。仿佛我只是一个听客,跟她毫无关系。
  她掏出钱包,问我戒指多少钱。
  可我不要钱,我要陈在水,要她爱我,要她陪着我。
  我说无论让我做什么都可以。但是陈在水毫不犹豫地拒绝,她要我永远离开她的生活,她不希望因为我再次被那个男人误会。
  她的语气和眼神那样坚决,以致我满脑子都是“再也不接近她”这条信息。
  我很悲伤,它们慢慢涌出来,浸满了我所有的感觉空间。泪眼迷蒙中,我看见陈在水冰冷的脸,既不喜悦也不悲伤,有的只是一丝淡淡的厌烦。我的心绞痛起来,我知道自己从来没有走进过她的内心,那我算是什么呢?是一个在她空虚落寞时偶尔闯入的过客?还是街上死皮赖脸只会招人厌恶的小流氓?
  我知道自己此时应该转身离开,好歹留下尚算潇洒的背影,然我的声音比大脑先行,控制不住地问:陈在水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声音一出,我自己都觉得有点陌生,那样的空洞和缥缈,一点不像是我发出来的。
  陈在水心不在焉地回答,嗯。视线的余光中,她正在把玩着那两个戒指。我说,那你为什么要接受我的戒指,你明知道那意义非凡?
  陈在水轻笑一声,你自愿送我的,而且,我说了,会给你钱,还有什么不满?
  说完甩出一张卡,说里面有六千块,密码是她的生日。
  她不带丝毫波动地说,清明,拿了卡就走,我们已经两清了。
  那种语气,仿佛她只不过花钱买了一场春,可以挥一挥衣袖,把什么都辗成灰。
  我把头一扭,我要的不是钱,我要你今后不再想他,只能想我。
  陈在水脸色一变,冷冷地说,你烦不烦啊,别像个无赖?
  这个词深深刺痛了我,我不过是想爱她,想疼她,想让她不再有眼泪。可是在她眼里,这一切都成了无赖的行径。那么我的真诚与炽热的爱又算什么?
  陈在水背对着我,连看我一眼都不屑,她就那么迫切地想让我消失,这种姿态让我变成一个用后随时丢弃的塑料盒,连回收的余地都不留。
  一股悲愤之气顿时涌上心头,我走过去,那你把戒指还给我吧。陈在水鄙夷地哼了一声,把戒指朝我递来。我伸出双手,却没有去接戒指,而是叉开十指,突然朝她的脖子合围拢去。
  那的脸依然是我喜欢的,脖子上的触感柔软细腻,就在不久前,我还甜腻腻地亲吻那里,怎么也吻不够似的。
  我无法想象她在我的记忆里,对我鄙夷地冷笑。我要破坏她的冷脸,无论什么方法。
  这个夜晚注定会成为生命中一个疯狂的瞬间。我记不清自己是怎样将陈在水摁倒在地上,手掌死死掐住她的脖子,指节的粗硬与脖子的细软形成一种力与美的完美结合,这种感觉让我非常惬意,以致我根本无法理解她的双腿在空中拼命挥舞的含义。开始她还惊恐万状地呼喊着,但随着双腿踢蹬的力度逐渐减弱,这种不谐和的声音也慢慢消失,我的耳边只回荡着那夜她喊我“清明”时的温柔。这就够了,我不要看她冷漠得让我绝望的脸,也不愿想起送她紫荆花戒指的男人,我只要这个声音,要这轻柔而悦耳的声音一直不停地念叨着这两个字,直到超出想象空间地永久。
  清醒时,她的脸已经变得乌青,我杀了她,此时,我已经悲伤得流不出眼泪。仓皇而逃,撞倒对门的邻人,她拎的豆腐撒溅在我裤子上,我没敢抬头,飞快地跑了。
  整个故事写完后,我深深地叹了口气。我掏出打火机点烟,不知怎么搞的,我的手一直在发抖,竟然接连点了四次都没点燃。我莫名地陷入了悲伤和恐惧之中,仿佛刚才杀了人的不是我创造的人物,而就是我自己。这种可怕的想法让我无法安静下来做点正常人该做的事情,比如上班、出门买菜、升火做饭什么的。于是我只能可怜巴巴地缩在角落的转骑里,把一双无辜的眼睛瞪得老大老大。
  整整一天我都不知道我干了些什么,还是就这样呆着。到了第二天上午,肚子咕咕地叫个不停,我才猛然惊醒,原来我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进食了,于是我简单收拾了一下,决定出远门散散心。
  我在西藏转悠了一个月,名义上是采风和学术考察,其实在逍遥的外表下,我心里一直惦记着一件事,以至于这一个月的漫长时光,我基本上都是在走马观花。在我以为事情差不多快过去了的时候,我偷偷地潜回了丽江,没想到迎接我的,竟是一副冰凉的手铐。
  这可真是个天大的玩笑,我,一介文人,手无缚鸡之力,与亲人和睦,与邻居友善,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四年级档案清白,没有偷过橡皮也没有随地吐痰,挤个公共汽车还提心吊胆,不怕别人摸自己钱包,只怕别人把自己当成摸包的,就我这种放在社会上纯属废人的一号,咋就说杀人就杀人了呢?
  但是公安局的案宗上显示得明白:陈在水2008年6月底去过一次丽江。警察调查过她的朋友,他们说只知道那天有个男人突然带走她,但是包房的灯光太暗,看不清脸;同一日,KTV附近的如家宾馆的服务员证实,有客人打电话到前台说“我有九瓣屁股”,这个恶俗的笑话一直在宾馆里流传;大堂经理也证实,当晚,陈在水问他要过黄碟。陈在水附近的邻居也说过,那天半夜,她在阳台上放烟花,身边隐约有一男子;珠宝店的营业员也说,那天她卖出两枚相同的镶有紫荆花的戒指,其中一男子戴着帽子勾着头,相貌不详,另一名是与陈在水有染的香港男人;陈在水对门的邻居告诉警察,陈在水死的那天,她买菜回来,撞到一个男人,她的豆腐撒在男人裤子上。
[ 1 ] [ 3 ]   陈在水的电脑上有个私密文件,她在里面说:今天是我生日,我和他吵了一架,结果清明出现了,这个清明很有意思,我曾经诱惑过他,可是他居然忍住了。他还送了我一枚临时的戒指,晚上我们放烟花,很漂亮。我想,要一个别样的生日礼物,所以我吻清明,今夜,我需要一具身体温暖我。
  警察在网上搜索清明和陈在水这两个人时,没想到,真的搜到一个博客,破解密码后,里面有数篇博文,从邂逅陈在水,到最后杀死她,所有细节,应有尽有。
  于是,他们决定逮捕那个叫清明的人。
  看到这些,我不禁有点怀疑起自己来,我真的杀了人吗?我真的没有杀人吗?

  法官大人,这就是全部过程。虽然我很想申辩陈在水只不过是我想象中的一位女性,她有漆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很细的腰身,喜欢波西米亚的长裙,可是当我看到警官摆在我面前的照片时,我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我没想到,世上竟然真的有陈在水这个女人,她有漆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很细的腰身,喜欢波西米亚的长裙。最重要的是,她死了,被掐死的,她的两只手上,有两枚相同的戒指,上面镶着紫荆花。
  以前我喜欢文字,可以把不喜欢的人杀了,也可以创造一个喜欢的人。陈在水是我最喜欢的女人,但我明白没有爱情永垂不朽,所以,我决定在文字里杀了她,用极不理智的方式。
  可如果我知道,世上真的有一个陈在水,我一定不会把她写死,我要写她去了香港,有了一笔钱,可以买许多戒指。

  两个月后,判决下来了,我犯了故意杀人罪,一审决定执行死刑。或许是终于感到了死亡的临近,一直安安静静的我突然处于一种狂暴的状态,我在监狱里声嘶力竭地喊叫奔走,以头撞墙。可是没有人会听我诉说,无论是法官还是狱警,甚至包括牢友,他们都把我的创作当成了犯罪记录。每当我发狂时,牢头就会命令众犯人把我摁倒在阴暗发霉的地上,用他的大头皮鞋踢一只癞皮狗似的狠狠地踢我的脸。
  行刑的那天,天阴沉沉地像极了我的心情。沿途不断有拥到车前来围观的群众,都灿烂着一张烂桃子般的笑脸,好像我的死能给他们节省下一年粮食似的。我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本想狠抽丫几个的臭脸,鲁迅笔下无聊且无耻的看客,你们他妈的快一个世纪了还没死光啊?可我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望天,别说我现在被五花大绑在奔驰如飞的囚车上,就算我手脚自由,我还能拗得过天意吗?
  正当我决定把自己的生命交与上帝的旨意时,我忽然看见,在远远的街角,有一张熟悉的面孔冲我狡黠地眨了眨眼睛,然后转眼间便消失在人海之中。虽然只是极短暂的一瞬,我也已认出了那件阿玛尼牌西服,我心中一动,蓦地大叫起来,那个人,他在那里,他一定知道……突然后脑被什么东西剧烈撞击一下,我扑倒在车箱里,那个疑问也随之被我吞回了肚里。监视我的警察吼道,叫什么叫?马上就有你叫的了,说着架着我的胳膊把我拖下车。我疑惑地看了看四周,光秃秃的没有树也没有草,只有挖过沙采过石留下的巨大凹坑和满山的黄土。这不是理想的场所,它不能带给人浪漫的联想和绮丽的思绪,这样丑陋的地方,注定不会是事故的发生地,而只能是事故的终结点。正在这时,天地间传来一声清脆的鸣叫,这声音还不赖,比鸟叫声好听,然而鸣叫的同时,脑子里陡然轰地一震,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选自芳草网http://www.省略)
  责任编辑:李娟

  写手自画像:
   璧合子:八十年代后期生。超级懒猪一只,最喜爱吃和睡,毕生最大愿望:变成一只不愁吃不愁穿的无忧米虫。
   射手座,喜欢自由,崇尚自然,追求民主,不张扬,不高调,不轻狂,不阴谋,不乖巧,不爱哭,不合群,不安静,不勤快,最重要的是,不寂寞。

  网友跟帖:
   简:一个构思巧妙的故事,一场用尽心思的谋杀。阿玛尼西服的最后出现,让故事在高潮中结束。文章的形式很特别。
  无边落木:由爱到杀,弯子还是转得急了些。
   宗情局:真是太巧合了,说来那爱情小说家也真够倒霉的,写个小说把自己整成罪犯。
  毛小非:爱情是什么?陈在水最后对清明的绝情,看不出一点爱的痕迹。他成了她空窗期的免费治疗药品,病一好,就扔到九霄云外了,死,也许才是她最好的结局,无论是香港男人还是清明,却不能真正填满她的灵魂。
  藏羚羊:我倒是想知道真正的凶手去哪里了?他杀了最爱的陈在水,却没有以任何方式赎罪,可能他这一生,都活在痛苦绝望与挣扎当中,不得解脱,临到死亡,他拥有的是无休止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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