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实施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_农发行员工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我国水利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由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指导农发行起草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经国务院审核通过,由农发行正式发布实施。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农发行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是金融更好支持“三农”的积极探索,对于实施水利改革发展总体战略甚为重要。该《办法》将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水利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结合起来,对水利建设政策性贷款用途、项目条件、期限结构、还款来源、审批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即体现了现代金融的运营规律,又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办法》是首部由国务院批准的水利建设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也是首部由国务院审核通过的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管理办法,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建设事业和农业政策性金融的高度重视,对健全政策性金融支持支持水利建设的体制机制,拓宽资金来源,创新支持模式,推动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几年来,农发行坚持“政府主导、实体承贷、市场化运作、政策性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合力支农”的运作模式,积极支持水利建设。截至2012年9月末,已累计发放水利建设贷款1543亿元,年均发放309亿元,年均增速29%,除险加固病险水库3202座,增加蓄水764728万立方米,增加或改善灌溉面积3960万亩,修缮疏浚河道沟渠21567公里,改善污染面积6227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8万亩,解决了3820万农民的饮水问题。
  农发行将严格按该《办法》开展水利建设政策性贷款业务,切实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在农村金融领域的支柱和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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