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业务》考试大纲(船长知识)

  《船长业务》考试大纲

 981 :无限航区 3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近洋航区 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

 982 :沿海航区 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 考证大纲 适用东西 981 982 1.

 船长 职责与实务

  1.1

 船长的法定职责

  我国海商法对船长法定职责的规定 √ √ 1.2

 船长专项职责

  1.2.1

 船舶宁静治理职责 √ √ 1.2.2

 开航以及到港前的准备职责 √ √ 1.2.3

 飞行中的监督与指挥职责 √ √ 1.2.4

 包管夜间飞行宁静职责 √ √ 1.2.5

 包管船舶锚泊宁静职责 √ √ 1.2.6

 进出口岸宁静操纵职责 √ √ 1.2.7

 货品运输治理职责 √ √ 1.2.8

 帆海日志、防污记录簿的审签与治理职责 √ √ 1.2.9

 船舶修理职责 √ √ 1.2.10 保持船级职责 √ √ 1.2.11 执行船东指示的职责 √ √ 1.2.12 海员培训职责 √ √ 1.2.13 船舶应急职责 √ √ 1.2.14 船舶保安职责 √

 1.2.15 反毒品、反酗酒职责 √ √ 1.2.16 海上人命救助职责 √ √ 1.2.17 向主管政府陈诉的职责 √ √ 1.2.18 吸收新建或购买船舶时的职责 √ √ 1.2.19 船舶防污染职责 √ √

 1.2.20 船上特殊事件的处理惩罚职责 √ √ 1.2.21 职务交代时的职责 √ √ 1.3

 船长实务

  1.3.1

 船舶证书和文件的治理 √ √ 1.3.2

 海员证件的治理 √ √ 1.3.3

 船舶事情秩序的治理 √ √ 1.3.4

 船舶生活秩序的治理 √ √ 1.3.5

 船员治理 √ √ 1.3.6

 驾驶台资源的治理 √ √ 1.3.7

 船舶进出港手续的治理 √ √ 1.3.8

 电报、电传通信的使用 √ √ 1.3.9

 海事声明与海事陈诉的提交 √ √ 1.3.10 海上交通事故的处理惩罚 √ √ 1.3.11 船舶营运本钱的控制 √ √ 1.3.12 租船条件下的业务 √

 1.3.13 担当 PSC 查抄方面的业务 √

 2.

 船舶与海员宁静治理的国际条约和规矩

  2.1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宁静条约(SOLAS 条约)

  2.1.1

 条约的服从、根本构架、适用范畴与例外 √

 2.1.2

 查验与证书 查验机构;查验种类;查验后状况的维持;证书的签发或签署;证书有效期限;证书控制 √ √ 2.1.3

 结构 应急拖带装置;破损控制图;稳性资料;水密装置的封闭操纵演习;驾驶室与呆板地方之间的通信;应急电源;驾驶室对推进呆板的控制;防火控制图;消防演习 √

 2.1.4

 救生设备和装置

  无线电救生设备;雷达应答器;船上通信与报警系统;应急摆设表与应急须知;救生艇筏的登乘、降落与采取;应急训练与演习 √

 2.1.5

 无线电通信设备 船舶无线电设备的配备要求(通则部分);无线电通信值班要求 √

 2.1.6

 飞行宁静 √ √

 船舶配员;船载飞行系统和设备的配备要求;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危险通报;遇险通信义务及步伐;宁静飞行和制止危险情况

 2.1.7

 货品装运 货品资料;散装货品装运的可担当性;货船装运谷物的要求;谷物以外散装货品的特别规定 √

 2.1.8

 危险货品的装运 包装或散装固体危险货品的装运(包装、标记、单证、堆装要求、事故陈诉)

 √

 2.1.9 增强海上宁静和保安的特别步伐

  船舶识别号;增强查验;关于操纵要求的口岸国控制;增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步伐(适用范畴;缔约国政府责任;对公司和船舶的要求;船舶保安警报系统;船长对船舶宁静和保安的决定权;监督和控制)。

 √

 2.1.10

 应随船携带的主要证书和文件 √

 2.1.11

 SOLAS 条约最新修正案中需掌握的知识 √

 2.2

 1995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条约(STCW 条约)

  2.2.1

 条约的服从及构架;条约与规矩 A 部分和 B 部分之间的干系 √ √ 2.2.2

 成果发证的看法 √ √ 2.2.3

 适任证书的签发与签证 √ √ 2.2.4

 口岸国监督条款与监督步伐 √

 2.2.5

 值班标准 适于值班原则;适于值班标准;值班摆设及应遵循的原则;值班与休息时间的规定 √ √ 2.3

 1976 年商船最低标准条约(ILO 147 号条约)

  2.3.1

 条约的服从、构架及适用范畴 √

 2.3.2

 缔约国责任 √

 2.3.3

 ILO 147 号条约附录涉及的部分 ILO 条约及其主要内容 海员协议条款条约(ILO22 号条约);船东在海员抱病、受伤或死亡时的责任条约(ILO55 号条约);船上海员食品和膳食条约(ILO68号条约);防备海员工伤事故条约(ILO134 号条约);海员带薪年假条约(ILO146 号条约);海员遣返条约(ILO166 号条约);船上事情时间和配员条约(ILO180 号条约)

 √

 2.4

 国际宁静治理规矩(ISM 规矩)

  2.4.1

 ISM 规矩的服从、构架及适用范畴 √ √ 2.4.2

 ISM 规矩的主要条文 界说;ISM 规矩的目标;宁静治理体系及其成果要求;宁静和环保目标;公司和船长的责任与权利;指定人员;资源和人员;操纵方案与应急准备;不切合规定的情况、事故与险情陈诉;船舶和设备维护;体系文件;体系的内、外审 √ √ 2.4.3

 与 ISM 规矩有关的知识 √ √

 船舶宁静治理体系的创建与内、外审;船舶宁静治理体系文件的组成及作用;要害性操纵以及要害操纵与特殊操纵的看法;船舶宁静治理证书以及临时船舶宁静治理证书的取得、保持与失效;DOC 与 SMC 之间的干系;对船舶宁静治理体系的监督 2.5

 国际船舶保安规矩(ISPS 规矩)

  2.5.1

 ISPS 规矩的服从、构架及适用范畴 √ √ 2.5.2

 船舶保安根本知识 保安评估的看法及作用;保安筹划的作用、制定及批准;保安演习与演练要求、保安审核与证书;保安品级、保安声明、连续提要记录 √

 2.6

 货品积载和系固宁静实用规矩(CSS 规矩)

  2.6.1

 CSS 规矩的服从、构架及适用范畴 √ √ 2.6.2

 货品积载与系固一般原则 √ √ 2.6.3

 CSS 规矩“总则”中的有关条款

  货品单位的界说;导致货品移动的力的根本看法;评估货品移动风险的标准;货品系固手册;对货品系固设备的要求;货品资料 √ √ 2.6.4

 货品宁静积载和系固原则

  货品的适运性;船长的监督责任;船长应考虑的一般要素;货品积载和系固声明书 √ √ 2.6.5

 特殊情况可采取的行动

  在恶劣气候中可采取的行动;货品移动时可采取的行动 √ √ 2.7

 口岸国监督步伐(IMO787 号决议)

  2.7.1

 IMO787 号决议的服从、构架及适用范畴 √

 2.7.2

 实施 PSC 查抄的执法依据 √

 2.7.3

 IMO787 号决议中的有关界说

  “明显理由”;“详细查抄”;“低标准船”;“滞留”;“PSC 查抄官”等

 √

 2.7.4

 口岸国查抄根本步伐

  受检船舶的选定;开端查抄的实施;实施详细查抄的明显理由;详细查抄的查抄内容;“低标准船”的判定;对“低标准船”的反响行动;中止查抄与船舶缺陷处理惩罚;滞留船舶的主要依据;口岸国查抄陈诉的签发;滞留通知的签发 √

 2.7.5

 与口岸国查抄根本步伐有关的知识 开端查抄中需要查抄的证书与文件;操纵性查抄的查抄项目及要求;配员查抄的内容及不切合标准的处理;ISM 规矩切合性监督查抄的步伐;PSC 查抄陈诉的作用与种类 √

 2.7.6

 IMO882 号决议(IMO 787 号决议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

 2.8

 与船舶及海员宁静治理有关的最新国际条约(包罗修正案)、规矩中的重要内容 √

 3.

 船舶与海员宁静治理的国内规矩

 3.1 海上交通宁静法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船舶与海员治理;水域治理与宁静保障;海难救助;海上交通事故视察处理惩罚;主管构造的权利;执法责任等 √ √ 3.2

 船舶登记条例

  3.2.1

 船舶登记制度 √

 3.2.2

 我国船舶登记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适用船舶与主管构造;船舶登记的种类;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登记(意义、登记步伐、临时登记、国籍证书的有效期及签发、换发与补发)

 √ √ 3.3

 国内宁静治理规矩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与 ISM 规矩的干系;规矩中的具体规定

 √ 3.4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查验规矩 适用范畴与查验机构;与有关国际条约的干系;国内飞行船舶的查验种类及相应的证书

 √ 3.5

 船舶签证治理规矩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签证步伐(一次签证、二次签证、定期签证、重新签证、免于签证);船舶的签证时所需要带的证书文件;签证条件;船舶签证簿的申领与治理 √ √ 3.6

 口岸查抄步伐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申报步伐 √

 3.7

 国境卫生检疫法

  3.7.1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有关船舶检疫部分)

  一般界说;疫情通报;船舶入境检疫规定;卫生处理惩罚规定;检疫熏染病处理惩罚

 √

 3.7.2

 国际飞行船舶收支境查验检疫治理步伐 总则;入境查验检疫;出境查验检疫;检疫处理惩罚;监督治理 √

 3.8

 最低宁静配员规矩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船东责任;最低宁静配员原则;最低宁静配员证书的申请、核发、补发与换发;最低宁静配员治理;监督查抄 √ √ 3.9

 船舶宁静查抄规定

  3.9.1

 船舶宁静查抄规矩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船舶宁静查抄记录簿;船舶宁静查抄通知书;船舶宁静查抄依据;船舶宁静查抄范畴;船舶宁静查抄一般步伐;不受 6 个月不再查抄的船舶;缺陷纠正与复查规定;“禁止离港”及其解除规定 √ √ 3.9.2

 船舶开航前查抄规定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查抄方法,一般步伐;需提交的质料;对船舶开航前查抄发明的缺陷处理惩罚 √

 3.10

 船舶引航治理规定 适用范畴;必须申请引航的船舶;引航申请与实施(23 条~42 条)

 √ √ 3.11

 中国船舶陈诉系统治理规定

  3.11.1

 中国船舶陈诉系统治理规定 中国船舶陈诉系统的作用、组成;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治理规定

 √ √ 3.11.2

 中国船舶陈诉系统船长指南 适用水域与适用船舶;目的、治理机构和系统的参加;发送陈诉的方法;陈诉的种类及相应的陈诉要求 √ √ 3.12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海事行政违法行为;海事行政处罚的种类;海事行政处罚的原则;加重与减轻海事行政处罚的情形;海事行政处罚的统领;海事行政处罚执行步伐的种类 √ √ 3.13

 海员治理规矩

  3.13.1 海员治理条例 √ √ 3.13.2

 海船海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矩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适任证书的根本内容及有效期;船上培训和见习规定;“特免证明”申请与签发;外国证书的认可;公司的责任;监督治理规定 √ √ 3.13.3

 海员违法记分治理步伐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违法记分分值;海员违法记分、培训和销分的具体规定 √ √ 3.13.4

 海员办事簿治理步伐 海员办事簿的填写与签发 √ √ 3.14

 交通部、海事局颁布的适用于远洋船舶和海员宁静治理的最新规矩与规矩中的重要内容 √ √ 4.

 船舶宁静生产规章制度

  4.1

 海船海员值班规矩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公司与船长责任;航次筹划制定的一般要求;飞行值班应遵循的原则;差别情况下飞行值班应遵循的原则;港内值班应遵循的原则;载运危险货品船舶的港内值班规定;驾驶、轮机联系制度;海员康健适任要求 √ √ 4.2

 危险货品宁静监督治理规定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载运危险货品船舶的通航治理、防污染治理、船舶治理、人员治理;载运危险货品船舶的申报治理 √ √ 4.3

 运输船舶消防治理规定 适用范畴与主管构造;船舶火警预防的有关规定(不包罗油船、客船、客滚船的火警预防的有关规定);明火作业规定;防火责任人(船长)的防火主要职责;船舶火警扑救;执法责任 √ √ 4.4

 雾航规定 √ √

 雾航前的准备;雾航中的规定 4.5

 大风波中飞行规定 大风波来临前的准备;大风波中飞行的规定 √ √ 4.6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规定 √ √ 5.

 船舶查验

  5.1

 船舶查验 船舶查验的看法、意义;世界著名船舶查验机构;我国船舶查验机构;船舶查验的分类

 √ √ 5.2

 船级查验

  5.2.1

 入级查验

  入级查验条件;制作入级查验、初次入级查验、转级查验的根本看法 √ √ 5.2.2

 保持船级查验

  保持船级的条件;年度查验、中间查验、坞内查验、特别查验、循环查验、临时查验的根本看法、查验时间隔断以及查验规定 √ √ 5.2.3

 船舶入级标记和附加标记(以中国船级社的入级标记和附加标记为例)

 船舶入级标记;船舶入级附加标记;船级入级标记与附加标记在船级证书中的表达形式 √ √ 5.2.4

 船舶入级证书 船舶入级证书及临时入级证书的签发及有效期;船舶入级证书的签署 √ √ 5.2.5

 船级的丧失 船级自动暂停;取消船级 √ √ 5.3 法定查验

  5.3.1

 法定查验的范畴;法定查验的依据 √ √ 5.3.2

 法定查验的种类

  初次查验、年度查验、期间查验、定期查验、船底外部查抄、附加查验、换证查验的根本看法 √ √ 5.3.3

 船舶查验与发证协调系统 目的;查验时间摆设 √ √ 5.4

 公证查验 √ √ 6.

 船舶防污染

  6.1

 73/78 年国际防备船舶造成污染条约(MARPOL 条约)

  6.1.1

 条约的服从、根本构架 √ √ 6.1.2

 议定书 I 关于涉及有害物质事故陈诉的规定 √

 陈诉责任;陈诉时机;陈诉内容;陈诉步伐 6.1.3

 附则Ⅰ:防备油污规矩 界说、适用范畴、查验与查抄、证书;对排油的控制;对防备船舶油污设备和结构的要求;油类记录簿的配备、记录和治理要求;船上油污应急筹划的配备要求、作用及其主要内容 √ √ 6.1.4

 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矩 界说、适用范畴、查验与查抄、证书;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货品记录簿的配备、记录和治理要求 √

 6.1.5

 附则Ⅲ:防备海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污染规矩 适用范畴;对有害物质的包装、标记、单证及运输要求 √ √ 6.1.6

 附则Ⅳ:防备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矩 界说、适用范畴、查验与证书;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控制 √

 6.1.7

 附则Ⅴ:防备船舶垃圾污染规矩 界说、适用范畴;对船舶垃圾处理惩罚的控制;有关垃圾通告标牌与垃圾治理筹划的规定;垃圾记录簿的配备、记录和治理要求;垃圾吸收证明的作用与保管 √ √ 6.1.8

 附则Ⅵ:防备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矩 适用范畴;查验与证书;控制船舶释放大气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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