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合集6篇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合集6篇

市司法机关在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上的讲话同志们:党的XX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做了专章论述,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严格公正司法做出明确部署。突出强调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司法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唯有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忠诚履职,严格公正司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才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合集的文章6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合集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杜绝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发生,实现零死亡目标。

  (二)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做到有效监控。

  (三)应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目前在岗工作人员数量5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人×250天=1250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786个工作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444个工作日、专项监督检查93个工作日、随机抽查监督检查159个工作日、烟花爆竹打非监管9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40个工作日

  包括:证照审查及办理30个工作日;安全三同时审查及办理30个工作日;案件办理30个工作日;应急救援20个工作日;迎接上级督查检查3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324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计划基本情况

  (一)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对象

  1.企业。全区共390家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生产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化工生产企业5家;医药生产企业3家;加油站53家(包括中石油加油站15家;中石化加油站8家;壳牌加油站2家;高速国储加油站4家;社会加油站24家);气体经营企业9家(包括气体充装批发企业1家、氧气乙炔经营部8家,其中3个氧气乙炔经营部有储存仓库);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5家(包括票据经营企业4家、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其烟花爆竹配送仓库5个);烟花爆竹常年经营零售店300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7家。    

  2.打非工作。为杜绝非法运输、售卖、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大打非力度,特增加1名工作人员常驻打非办,专职负责打非办日常工作及档案资料管理。

  (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创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晨曦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顶典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江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江菊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每季度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2.化工生产企业:重庆安天下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吉根黏胶制品厂、重庆新致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佳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凯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3.医药生产企业:重庆威鹏药业有限公司、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百味珍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欢吉有限公司、重庆市芮通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5个配送仓库,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5.气体充装站:朝阳氧气站,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6.加油站:中石油、中石化、壳牌、高速国储、社会加油站等53家,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三)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的一般单位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气体充装经营企业8个、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个,每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2.烟花爆竹零售店:300个,每年检查1次,每1个工作日检查10户烟花爆竹零售店。

  3.烟花爆竹临时点:7个,每年布点1次,1个工作日;春节前5天开始检查,共计5个工作日。

  (四)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月份: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检查,指定专人到烟花爆竹打非办专项负责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科室主要工作是参加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打非专项行动。

  二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检查,指定专人到烟花爆竹打非办专项负责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企业春节后复产安全验收工作;召开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医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

  三月份:执法检查朝阳氧气站及气体充装经营企业8家,包括双壬气体公司、顺喜气体公司、金佛山气体公司、远宏经营部、白房氧气经营部、成海氧气经营部、北腊口氧气门市部、彭三经营部;执法检查5家危化品经营企业,包括重庆市渝燚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规谊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金瑞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亿茂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海沃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执法检查5家化工生产企业,包括重庆安天下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吉根黏胶制品厂、重庆新致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佳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凯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3家医药生产企业,包括重庆威鹏药业有限公司、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百味珍药业有限公司;配合气象局开展加油站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开展加油站安全巡查。

  四月份: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加油站安全巡查。

  五月份: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加油站安全巡查。

  六月份:执法检查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创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晨曦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顶典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江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江菊化工有限公司;实施高速国储南平服务区(东、西)、金佛山东服务区(东侧、西侧)等4家加油站,壳牌西胜、南平等2家加油站和新桥、中赢、冉家坝、龙塘岗等4家社会加油站共计10家加油站的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宣传活动。

  七月份:实施中石油神童、金佛、东胜、南平、鸣玉、大观、天池、水江、双龙、花山、让水坝、三泉、白沙、中油金晟黄家湾、中油金晟金佛山西等15家加油站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

  八月份:实施红山、大观园、古花、河图上河、黎香湖、冷水关大岩、双豪、福南桥、赵家嘴、茶树路、合溪、曙光、艳月、高全、搭桥沟、兴新、乌龟石、熙湖、石牛溪、力源水江等20家社会加油站的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

  九月份:执法检查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创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晨曦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顶典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江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江菊化工有限公司;执法检查1家朝阳氧气站及配送仓库;开展国庆节前专项安全检查。

  十月份:实施中石化长远、文凤、大铺子、林堡、工业园区、大观服务区(东、西)、水江停车区(东侧、西侧)等8家加油站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执法检查5家化工生产企业,包括重庆安天下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吉根黏胶制品厂、重庆新致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佳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凯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3家医药生产企业,包括重庆威鹏药业有限公司、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百味珍药业有限公司。

  十一月份:专项开展经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条件检查,包括芮通公司、欢吉公司仓库及五个配送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

  十二月份:检查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对存在问题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整改复查;执法检查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创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晨曦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顶典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江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江菊化工有限公司;巡查朝阳氧气站。

  2.随机抽查计划

  (1)随机抽查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计划

  六月份:抽查10家加油站。

  七月份:抽查15家加油站。

  八月份:抽查20家加油站。

  九月份:抽查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

  十月份:抽查8家加油站。

  十一月份:抽查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随机抽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七月份抽查15个企业。

  (3)随机抽查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八月份抽查20个企业。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合集篇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部9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为切实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二)考量因素

  1.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2.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程度;

  3.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

  4.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应急办目前在岗人数9人,根据《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参与执法人数不得低于应急总人数的90%,确定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为9×90%=8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1984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106)×8=1984日。

  说明:①全年365日;②全年法定假日11日;③双休日106日;④执法人员数量为8人。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060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开展机动执法+参与街道办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指导企业开展双体系、安全服务+街道办、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200+264+136+96+112+252=1060。

  说明:

  ①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件数×(现场核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情况回复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20件×(2日×4人+0.5日×4人)=200工作日。

  ②开展机动执法:264工作日。

  ③参与街道办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种大检查和安委会督查):136工作日。

  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安排:起数×(调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2起×(5日×4人+7日×4人)=96工作日。

  ⑤指导企业开展双体系、安全服务等:56家×1×2工作日/家=112工作日。

  ⑥街道办、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252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600天)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天数+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参加党群活动天数=128+96+136+240=600工作日。

  (1)机关值班天数=值班天数×值班次数×值班人数=2×8×8=128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的确定=平均每年每人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参加培训执法人员人数=(4+2+2+4)×8=96工作日。

  (3)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的确定=病、事假天数×执法人员数+法定年休假×执法人员数=7×8+10×8=136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天数的确定=参加党群活动天数×执法人员数=30×8=240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984-(1060+600)=324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

  (一)检查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方式:一听企业阶段性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生产内务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二)检查对象及次数

  1.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一)重点监管行业企业24家。

  (二)一般监管行业企业32家。

  2.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安排:

  今年执法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行业和规模、重点工矿商贸企业,行业分布情况如下:危险化学品带储存经营企业4家;不储存经营企业9家;使用企业1家;加油站9家;冶金有色企业1家;规模工商贸企业19家;重点工商贸企业13家,共计56家企业。

  (三)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时间安排、工作日(324个工作日)(详见附件)

  1.2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带储存、不储存、加油站、使用)每年每家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23×4×0.5×4=184个工作日。

  2.1家冶金有色企业每年每家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1×4×0.5×4=8个工作日。

  3.27家工商贸企业每年每家检查1次、复查1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27×2×0.5×4=108个工作日。

  4.1家工商贸企业(重大危险源)每年每家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1×4×0.5×4=8个工作日。

  5.4家机械建材企业每年每家检查1次、复查1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4×2×0.5×4=16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事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可以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5.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安全管理协议、出租发包资质、协调管理情况。

  13.负责人、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演练、预案备案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监督检查计划。执法人员要按时完成每月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处罚,做到应罚尽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检查完毕24小时内将执法信息录入山东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日常执法中,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异地互查等活动与年度计划有效衔接,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年度计划。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批准、备案程序。

  (二)规范执法流程。执法人员要按执法流程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一是执法检查前充分了解所查企业的行业类型、主要危险因素,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内容应涵盖新《安全生产法》、新《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总监配备等条款内容。对所检查企业涉及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的,一并对评价及检测检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集证据,实现全过程记录。三是检查完毕,要督促企业将安全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制作执法案卷。一是处罚案卷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适当、违法事实清楚、处罚依据准确、证据齐全、自由裁量种类和幅度得当。自由裁量标准按照山东省应急厅新制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执行。二是规范填写执法文号。监督检查文书编号不得出现空号、漏号。三是案卷要及时结案归档,结案的于15日内整卷归档。未结案案卷,承办人员要切实履行保管责任,不得将案卷再转交他人,直到结案后归档。

  (四)严肃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亮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行政复议驳回或行政诉讼败诉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合集篇3

  根据《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XX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一般以上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执法监察范围

  1.列入执法监察计划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一般行业工业企业。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班组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区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任务、生产安全事故的配合调查处理、查处群众举报等监管事项。

  三、执法监察队伍及职责分工情况

  我街道现有专职安监人员5名,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3名,负责危险化学品及涉尘等重点工贸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实施执法监察,并根据工作情况抽查部分一般工贸企业,同时承担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目标

  1.执法监察:全年计划监察企业2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7家,涉尘企业1家,一般行业企业16家(见执法监察企业名单),计划监察32家(次);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专项执法,事故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任务。

  2.执法监察频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重点企业年度执法监察不少于2次,列入执法监察计划的其他企业,年度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

  3.对整改期限到期和实施行政处罚后复查率达到10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杜绝错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质性败诉发生。

  4.完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班组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应急管理专项检查等监管事项。

  五、执法监察的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施监督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在执法监察中,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内容进行执法监察。

  六、执法监察工作要求

  1.严格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实施,街道安环办要按照街道监察工作计划总体要求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对因安排其他工作对既定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产生影响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2.执法监察工作要结合企业实际,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出发点,明确各重点时期的重点工作。

  3.要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及时追加完成。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合集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杜绝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发生,实现零死亡目标。

  (二)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做到有效监控。

  (三)应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目前在岗工作人员数量5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人×250天=1250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786个工作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444个工作日、专项监督检查93个工作日、随机抽查监督检查159个工作日、烟花爆竹打非监管9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40个工作日

  包括:证照审查及办理30个工作日;安全三同时审查及办理30个工作日;案件办理30个工作日;应急救援20个工作日;迎接上级督查检查3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324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计划基本情况

  (一)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对象

  1.企业。全区共390家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生产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化工生产企业5家;医药生产企业3家;加油站53家(包括中石油加油站15家;中石化加油站8家;壳牌加油站2家;高速国储加油站4家;社会加油站24家);气体经营企业9家(包括气体充装批发企业1家、氧气乙炔经营部8家,其中3个氧气乙炔经营部有储存仓库);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5家(包括票据经营企业4家、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其烟花爆竹配送仓库5个);烟花爆竹常年经营零售店300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7家。    

  2.打非工作。为杜绝非法运输、售卖、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大打非力度,特增加1名工作人员常驻打非办,专职负责打非办日常工作及档案资料管理。

  (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创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晨曦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顶典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江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江菊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每季度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2.化工生产企业:重庆安天下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吉根黏胶制品厂、重庆新致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佳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凯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3.医药生产企业:重庆威鹏药业有限公司、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百味珍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欢吉有限公司、重庆市芮通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5个配送仓库,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5.气体充装站:朝阳氧气站,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6.加油站:中石油、中石化、壳牌、高速国储、社会加油站等53家,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三)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的一般单位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气体充装经营企业8个、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个,每年检查1次,每次1个工作日。

  2.烟花爆竹零售店:300个,每年检查1次,每1个工作日检查10户烟花爆竹零售店。

  3.烟花爆竹临时点:7个,每年布点1次,1个工作日;春节前5天开始检查,共计5个工作日。

  (四)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月份: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检查,指定专人到烟花爆竹打非办专项负责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科室主要工作是参加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打非专项行动。

  二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检查,指定专人到烟花爆竹打非办专项负责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企业春节后复产安全验收工作;召开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医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

  三月份:执法检查朝阳氧气站及气体充装经营企业8家,包括双壬气体公司、顺喜气体公司、金佛山气体公司、远宏经营部、白房氧气经营部、成海氧气经营部、北腊口氧气门市部、彭三经营部;执法检查5家危化品经营企业,包括重庆市渝燚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规谊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金瑞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亿茂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海沃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执法检查5家化工生产企业,包括重庆安天下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吉根黏胶制品厂、重庆新致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佳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凯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3家医药生产企业,包括重庆威鹏药业有限公司、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百味珍药业有限公司;配合气象局开展加油站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开展加油站安全巡查。

  四月份: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加油站安全巡查。

  五月份: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加油站安全巡查。

  六月份:执法检查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创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晨曦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顶典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江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江菊化工有限公司;实施高速国储南平服务区(东、西)、金佛山东服务区(东侧、西侧)等4家加油站,壳牌西胜、南平等2家加油站和新桥、中赢、冉家坝、龙塘岗等4家社会加油站共计10家加油站的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宣传活动。

  七月份:实施中石油神童、金佛、东胜、南平、鸣玉、大观、天池、水江、双龙、花山、让水坝、三泉、白沙、中油金晟黄家湾、中油金晟金佛山西等15家加油站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

  八月份:实施红山、大观园、古花、河图上河、黎香湖、冷水关大岩、双豪、福南桥、赵家嘴、茶树路、合溪、曙光、艳月、高全、搭桥沟、兴新、乌龟石、熙湖、石牛溪、力源水江等20家社会加油站的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

  九月份:执法检查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创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晨曦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顶典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江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江菊化工有限公司;执法检查1家朝阳氧气站及配送仓库;开展国庆节前专项安全检查。

  十月份:实施中石化长远、文凤、大铺子、林堡、工业园区、大观服务区(东、西)、水江停车区(东侧、西侧)等8家加油站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执法检查5家化工生产企业,包括重庆安天下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吉根黏胶制品厂、重庆新致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佳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凯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3家医药生产企业,包括重庆威鹏药业有限公司、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百味珍药业有限公司。

  十一月份:专项开展经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条件检查,包括芮通公司、欢吉公司仓库及五个配送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

  十二月份:检查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对存在问题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整改复查;执法检查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创普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XX区晨曦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顶典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江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江菊化工有限公司;巡查朝阳氧气站。

  2.随机抽查计划

  (1)随机抽查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计划

  六月份:抽查10家加油站。

  七月份:抽查15家加油站。

  八月份:抽查20家加油站。

  九月份:抽查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

  十月份:抽查8家加油站。

  十一月份:抽查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随机抽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七月份抽查15个企业。

  (3)随机抽查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八月份抽查20个企业。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合集篇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部9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为切实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二)考量因素

  1.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2.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程度;

  3.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

  4.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应急办目前在岗人数9人,根据《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参与执法人数不得低于应急总人数的90%,确定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为9×90%=8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1984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106)×8=1984日。

  说明:①全年365日;②全年法定假日11日;③双休日106日;④执法人员数量为8人。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060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开展机动执法+参与街道办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指导企业开展双体系、安全服务+街道办、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200+264+136+96+112+252=1060。

  说明:

  ①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件数×(现场核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情况回复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20件×(2日×4人+0.5日×4人)=200工作日。

  ②开展机动执法:264工作日。

  ③参与街道办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种大检查和安委会督查):136工作日。

  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安排:起数×(调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2起×(5日×4人+7日×4人)=96工作日。

  ⑤指导企业开展双体系、安全服务等:56家×1×2工作日/家=112工作日。

  ⑥街道办、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252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600天)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天数+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参加党群活动天数=128+96+136+240=600工作日。

  (1)机关值班天数=值班天数×值班次数×值班人数=2×8×8=128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的确定=平均每年每人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参加培训执法人员人数=(4+2+2+4)×8=96工作日。

  (3)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的确定=病、事假天数×执法人员数+法定年休假×执法人员数=7×8+10×8=136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天数的确定=参加党群活动天数×执法人员数=30×8=240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984-(1060+600)=324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

  (一)检查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方式:一听企业阶段性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生产内务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二)检查对象及次数

  1.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一)重点监管行业企业24家。

  (二)一般监管行业企业32家。

  2.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安排:

  今年执法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行业和规模、重点工矿商贸企业,行业分布情况如下:危险化学品带储存经营企业4家;不储存经营企业9家;使用企业1家;加油站9家;冶金有色企业1家;规模工商贸企业19家;重点工商贸企业13家,共计56家企业。

  (三)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时间安排、工作日(324个工作日)(详见附件)

  1.2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带储存、不储存、加油站、使用)每年每家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23×4×0.5×4=184个工作日。

  2.1家冶金有色企业每年每家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1×4×0.5×4=8个工作日。

  3.27家工商贸企业每年每家检查1次、复查1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27×2×0.5×4=108个工作日。

  4.1家工商贸企业(重大危险源)每年每家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1×4×0.5×4=8个工作日。

  5.4家机械建材企业每年每家检查1次、复查1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4×2×0.5×4=16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事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可以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5.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安全管理协议、出租发包资质、协调管理情况。

  13.负责人、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演练、预案备案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监督检查计划。执法人员要按时完成每月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处罚,做到应罚尽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检查完毕24小时内将执法信息录入山东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日常执法中,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异地互查等活动与年度计划有效衔接,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年度计划。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批准、备案程序。

  (二)规范执法流程。执法人员要按执法流程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一是执法检查前充分了解所查企业的行业类型、主要危险因素,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内容应涵盖新《安全生产法》、新《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总监配备等条款内容。对所检查企业涉及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的,一并对评价及检测检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集证据,实现全过程记录。三是检查完毕,要督促企业将安全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制作执法案卷。一是处罚案卷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适当、违法事实清楚、处罚依据准确、证据齐全、自由裁量种类和幅度得当。自由裁量标准按照山东省应急厅新制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执行。二是规范填写执法文号。监督检查文书编号不得出现空号、漏号。三是案卷要及时结案归档,结案的于15日内整卷归档。未结案案卷,承办人员要切实履行保管责任,不得将案卷再转交他人,直到结案后归档。

  (四)严肃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亮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行政复议驳回或行政诉讼败诉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合集篇6

  根据《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XX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一般以上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执法监察范围

  1.列入执法监察计划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一般行业工业企业。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班组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区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任务、生产安全事故的配合调查处理、查处群众举报等监管事项。

  三、执法监察队伍及职责分工情况

  我街道现有专职安监人员5名,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3名,负责危险化学品及涉尘等重点工贸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实施执法监察,并根据工作情况抽查部分一般工贸企业,同时承担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目标

  1.执法监察:全年计划监察企业2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7家,涉尘企业1家,一般行业企业16家(见执法监察企业名单),计划监察32家(次);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专项执法,事故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任务。

  2.执法监察频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重点企业年度执法监察不少于2次,列入执法监察计划的其他企业,年度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

  3.对整改期限到期和实施行政处罚后复查率达到10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杜绝错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质性败诉发生。

  4.完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班组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应急管理专项检查等监管事项。

  五、执法监察的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施监督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在执法监察中,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内容进行执法监察。

  六、执法监察工作要求

  1.严格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实施,街道安环办要按照街道监察工作计划总体要求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对因安排其他工作对既定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产生影响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2.执法监察工作要结合企业实际,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出发点,明确各重点时期的重点工作。

  3.要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及时追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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