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修订版)简评】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包括哪些内容

  一、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概述  1.环境的概念  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对“环境”的定义作了特定的延伸,它包括室内室外空间的布置、材料、活动、课堂上的指导和互动(包括语言)、日常生活和活动的日程安排以及对父母和员工提供的支持。环境评价的最根本目的在于评价托幼机构是否为儿童提供一个卫生、安全、具有积极人际关系的教育环境。
  2.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简介
  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是由美国北卡诺利拉大学儿童发展中心的Thelma Harms 和Richard M· Clifford两位学者为评价2.5到5岁的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而制定的。它于1980年正式出版发行,并于1998年发行修订版。旧版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共有七大类37个评分项目。修订版的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也分为七大类,但是这七大类和旧量表的七大类有些不同,评分项目由原来的的37个变为43个。
  该量表协同在此结构模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家庭看护中心环境评价量表、婴幼儿保育机构环境评价量表 、学龄保育机构环境评价量表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有着广泛影响力的教育质量评价工具,经过专业的培训后,这套环境评价量表可以适用于幼儿园、学前班、日托中心、家庭看护中心等各种托幼机构的自评。此套量表除美国的19个州、美国军区部门的家庭育儿院及保育中心使用外,还被运用于其他国家及地区,如加拿大、德国、意大利、瑞典、俄罗斯、冰岛、葡萄牙、英格兰、西班牙、奥地利、新加坡、香港、韩国、匈牙利和希腊。另外,它还被运用于很多重要的研究和项目中。
  二、修订版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的特点
  与1980年版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相比,修订版量表一方面融入了学前教育的新观念,更注重对儿童发展的需要与人格的尊重,充分考虑了幼儿的个体差异性,以及体现了世界学前教育领域对残疾儿童教育、多元文化敏感性等问题的关注;另一方面弥补了旧量表的一些不足,使得修订版量表变得更加完善。具体而言,修订版量表呈现以下一些特点。
  1.评价指标更具体,操作性更强
  通过修订版与旧版量表的对比分析,修订版量表呈现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各个评分指标都更加具体,注重对客观表现的细节进行描述,更具操作性。例如,在修订版量表的“日常生活护理”一类中的第9项“教师是否热情地问候幼儿及其家长”,以及在第五大类互动中的第32项“教师是否通过适宜的身体接触表达对幼儿的爱”。通过这些评分指标,评价者可以比较客观地对教师进行判断,降低了教师评价的主观随意性。
  2.以过程性质量的评价为主,突出对人际互动的评价
  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从两个方面来评定。一是结构性质量,它主要包括人员条件、物质条件。二是过程性质量,它是与儿童的生活和学习经验有更直接联系的变量。它主要包括学习环境、日程安排、课程、指导和互动。研究发现,“教育质量的过程性变量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比结构性因素更大”。[1] 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的一大特点就是以评价托幼机构的过程性质量为目的。修订版量表渗透了人际互动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意义的新理念,突出了对人际互动的评价,弥补了旧版量表对人际互动方面的忽视的不足,不但单列为一个大类,而且在其他的项目中也有所体现。例如,修订版量表中第六大类的第36项“教师是否参加集体活动,也参与小组和个别幼儿的教育性互动”以及第七大类的第41项“教师的互动与合作”等。
  3.修订版量表主要使用职责标准和效率标准
  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主要由四类标准构成:一是素质标准,二是职责标准。这两个标准相比,工作人员的素质标准是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职责标准则更为重要,“它是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教育行为的规范,直接影响幼儿各方面的发展,是影响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2] 三是效率标准。效率标准是以投入/产出的比例为依据评价托幼机构工作业绩的根据。四是效果标准。效果标准用以考查托幼机构教育工作的结果。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中对人员部分使用了职责标准,主要评价教师对幼儿学习活动的预先设计,以及对教师的直接教学与指导行为。在物质条件部分更注重使用效率标准。运用职责标准和效率标准这两种评价标准的优势在于:既可以规范教师的行为使教师明确自己的职责,又可以提高器械的使用率,避免人力物力上的浪费。
  三、修订版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的不足
  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在修订后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和优势,同时也对我国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工具的编订工作带来一些问题,例如,评价指标笼统难以操作;注重对结构性质量的评价,却忽视过程性质量的评价;重视物质人员的配备,却忽视评价及效能的发挥等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在借鉴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的同时,也应结合我国托幼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地修改和补充,从而充分发挥该量表的优势和作用。
  1.过于重视过程变量,忽视班级规模、师幼比例等结构性质量
  教育质量的过程性变量是托幼机构质量评价中的最重要部分,量表的设计者将指标设置的权重更多地放在对过程性质量的评价上,但是,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作为国际性量表被世界很多其他国家使用,这就要求它更具普遍性、通用性,否则,该量表将难以客观地评价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例如,我国的大部分托幼机构在班级规模、师幼比例等结构性质量上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对这一方面的评价是必不可少的,若将此量表用于我国,就必须配合其他量表共同使用。
  2.存在内部一致性差的问题
  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从七个方面对托幼机构环境进行评价,每一方面又分成若干个项目。因此,如果在不同设备与条件的幼儿园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可能会出现内部一致性差的问题。[3] 比如,两个幼儿园分数相同,但相同的分数的具体构成可能会不一样。但是最后经算出各领域“总分”之后,就会导致托幼机构中存在的差异被掩盖。例如,为残疾儿童提供了支持的机构,可能物质设备的项目得分低,而没有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适当环境和支持的机构,可能物质设备的项目得分高。这样中和下来可能最后的总分相同。如此一来,某一托幼机构在残疾儿童上存在的问题被模糊化了。因此,在使用次量表的过程中应把细节和得分相结合,质性与质量相结合。
  3.对物质材料的要求很高,可能导致托幼机构忽视幼儿的发展问题
  “对物质材料的要求高,这就使得有些托幼机构可以购买器械和材料,提高和量表相关项目的得分,获得高等级。这种高等级可以掩饰员工行为问题以及成人工作环境中的问题。可能造成对儿童发展问题的更深入探讨的忽略,而把焦点放在其他方面上。”[4] 旧量表在这一问题上可能更严重,而修订版量表在总体结构上更趋于合理。“教学与互动”“学习的帮助”等的比例增加,物质材料部分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但是这一问题依然存在。评价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是为了保障幼儿在托幼机构中能健康快乐地成长,但如果过于注重物质条件而忽视儿童发展问题,那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就失去了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的真正意义。
  (作者单位: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云南 昆明,650092)
  参考文献:
  [1]周欣.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内涵及其对儿童发展的影响[J].学前教育研究,2003(Z1).
  [2]戴双翔,刘霞.我国现行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工具研究[J].学前教育研究,2003(Z1).
  [3]刘焱,何梦焱,李苏,胡娟.“托幼机构环境评价量表(修订版)”述评[J].学前教育研究,1998(3).
  [4]Laura Sakai,Alison Wishard,Carollee Howes.Evaluating The Early Child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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