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导读

 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导读

 《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是继罗尔斯《正义论》之后出现的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之一。作者是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1938-2002)是 20 世纪最杰出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生前是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发展,大致上以密尔(John S. Mill)为界而区分为古典自由主义与现代自由主义。两者的差异主要在于对政府功能的看法不同:前者主张政府只应扮演一个“守夜人”的角色,不宜逾越消极性的功能;后者则认为政府不应局限于消极的角色,而应积极地谋求社会正义之实现;特别是在财富的分配方面不宜放任市场机制之自然运作,而应谋所以调节之道。以此为标准,罗尔斯是现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而诺齐克则是古典自由主义代表人物。

 《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以个人权利为核心,逐次展开,而归结于“最低限度的国家”乃是真正能在道德上被证成之理想的乌托邦架构。诺齐克在本书中的论证,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根据洛克式的论证,指出国家的形成源自自然状态中个人权利的维护。个人权利的维护如需由个人自己来执行,难免有诸多不便。国家就是在解决这诸多不便的过程中形成的。此一国家形成之说明,使其将国家角色定位在个人权利之保障。他的最低限度国家,基本上沿循古典自由主义“守夜人国家”的基线,将国家功能定位在防止暴力、偷窃、诈欺,以及保障契约之履行等等。他认为此种最低限度的国家,为保障个人权利所必须,却不会造成无政府主义者所担心的侵犯个

 人权利之结果。不过,任何逾越此一最低限度功能之国家则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对个人权利侵犯之后果。

 该书第二部份,主要在揭示他的“赋予权利理论”,据以批判超越最低限度国家的各种观点。他认为探讨资源应如何分配才合乎正义的问题,应该考量资源是怎样形成的历史过程。根据此一历史的正义观,他的赋予权利理论包含三项原则:一、占取原则,即对于无主物的占取,来自我们的劳动力(属于人身的一部份)对无主物的改良,使我们对该无主物取得独占的所有权。二、转移原则,即资源之所有权的转移,无论是交换或赠与,皆必须基于彼此自愿的同意。三、矫正原则,如果对于所有物的占取或转移未依据上述二原则,即不合乎正义,而必须加以矫正,使其合乎此二原则。透过这些批判,诺齐克接续第一部分唯有最低限度国家才是道德上合法的论题,指出任何逾越最低限度的国家,皆无法在道德上被证成,并且无可避免地将侵犯了个人的权利。

 该书第三部分,则在提出一个乌托邦的架构。诺齐克认为在最低限度国家之中,我们是以不容侵犯的个人被看待。任何个人不会被他人以某种方式做为手段或工具,而是被视为拥有权利与尊严的个人。最低限度国家,容许我们个别地或与我们自己选择的人们,在彼此皆为拥有同样尊严的个人自愿的协调合作之下,去选择我们的生活,实现我们的价值目标。要之,他认为最低限度国家,才是一个真正理想的乌托邦架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诺齐克的最低限度国家,乃是一个尊重多元价值的自由国家。

 作为当代自由主义的经典著作之一,诺齐克这本书所要捍卫的自

 由,主要是个人拥有不容侵犯的财产权之自由。就诺齐克而言,个人的自由权利亦非由任何自由主义原则推导而来,而仅仅是此一对自我的所有权之归结而已。我们不必尽然同意诺齐克的论点,却无法忽视诺齐克此书在当今世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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