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的聚会 特别的聚会作文450字

  裘山山 简 介   裘山山,祖籍浙江。1976年入伍,1983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中文系。曾任部队教员、文学刊物编辑等。1984年起发表小说,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我在天堂等你》、《到处都是寂寞的心》、《春草开花》;长篇纪实散文《遥远的天堂》;小说集《裘山山小说精选》、《白罂粟》、《落花时节》、《一路有树》、《高原传说》;散文集《女人心情》、《五月的树》、《一个人的远行》、《百分之百纯棉》;长篇传记《隆莲法师传》、《从白衣天使到女将军》;电影文学剧本《遥望查里拉》、《我的格桑梅朵》等。曾获得过鲁迅文学奖、解放军文艺奖、四川文学奖、《小说月报》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届百花奖等。现在成都军区《西南军事文学》杂志社主编,四川省作协副**,中国作协全委委员。

  一 搬家

  我搬家了,从原来的三楼,一跃而上三十楼。今后可能高高在上,也可能高瞻远瞩,可能居高临下,也可能高屋建瓴,还可能高处不胜寒。很不习惯,这是我想说的第一句话。不习惯的不止是我,还有我们家老贝,它在屋里来回走动,神情不安,拒食,因找不到一处熟悉的地方可以安卧而烦躁;还有我们家电脑,连续出问题,反复修还是不对,好一下坏一下的,大概没在那么高的地方运转过。
  今天好歹可用,终于坐了下来。转头看窗外,再也没有了满窗绿荫,早上醒来也没了鸟鸣,没有了与鸟鸣此起彼伏的军号和军歌。虽然依然在成都,相距不过几里,差异却那么大。第一天早上醒来竟然头疼得厉害,我随口说,是不是高原反应啊?立即遭到嘲讽:这还不到100米高,你糟蹋高原哦。
  我当然知道是太累的缘故,没休息好,对环境不适应。
  这样说无非是想籍此表达一下对三十楼的不喜欢而已。
  搬家的头天下午,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四周如一场大战后凌乱不堪,也如同一场大战后寂静安宁。只是没有人来打扫战场。我一个人发呆,心里很有些伤感。虽然知道这样不好,矫情,但却是实情。自建家以来,这已经是第五次搬家了,第一次是从外面搬入北较场,筒子楼,一间房,却很开心,因为是第一次有了自己独立的家;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就是在北较场院子里搬来搬去了,从一间房到三间房,虽说不上欢天喜地,也都兴致勃勃。唯有这次,心里别扭。也许是因为搬得太彻底了,连环境都搬掉了,连生活状态都搬掉了。以后完成作品,再也不可能随手写上“×年×月于成都北较场”了。
  可不搬不行啊,我们那栋这次地震都没出问题的60年代的老房子要拆了,房前那些高大的香樟树恐怕也要砍掉了(那么高的树很难移植的),想着真是心疼不已。虽然新房子比现在要大些好些,而且楼盘的名字还是我取的,可我怎么那么不情愿走啊,那么舍不得离开啊?
  给母亲打电话说起搬家,母亲说,咱们家可是搬家专业户了,你们从小到大搬了多少次啊。是的,因为父亲的职业,我们从小随父母“走南闯北”。第一次从杭州搬到石家庄,我5岁,母亲分给我的任务是端一个洗脚盆,里面有些杂物,比较重的是铁熨斗,我非常卖力的腆着肚子将其搬上三楼,感觉自己很有用(母亲的教育方式真是很好),因此留下深刻记忆;第二次是从石家庄搬到重庆。那时我已经很喜欢石家庄了,虽然它并不繁华优美,但却带给了我最快乐最美好的童年,以至于我到现在都很喜欢北方。听说要离开石家庄,我和姐姐都闷闷不乐,爸爸妈妈就找我们谈话,我记得我和姐姐坐在小凳子上面对父母。父亲说,爸爸这次去重庆部队工作,是组织上对爸爸的信任,不然的话就要复员回农村老家(那时他已被打成白专道路典型、修正主义教育路线黑干将什么的),爸爸不会种地,很难养活你们,咱们一家就要天天喝稀饭,你们也很难再上学了……虽然父亲说得很恐怖,我并没感到害怕,无知无畏。母亲接着说(一般母亲都负责恐吓后的抚慰):重庆也很好的,重庆有你们最喜欢吃的榨菜,还可以天天吃大米饭不用吃窝窝头了(在石家庄我们多数时候都吃粗粮,每人每月只有两斤大米)。我和姐姐露出点儿笑容,这个还是有吸引力的。
  其实不管我们是否乐意,我们都必须跟着父母走。父母跟我们谈话只是因为他们有教养。走的那天是大卡车送我们去火车站的,爹妈坐在卡车驾驶楼里,我和姐姐,还有几个坚持要送我们的小伙伴儿坐在卡车上面,起初还挺开心,但上了火车,火车一开动,我就放声大哭起来,引得满车厢侧目……那年我12岁。
  再后来,父母又因为工作调动,从重庆搬到长沙,再从长沙搬回杭州,我没再做随员了,已当兵离家。母亲回杭州后又搬过两次,最后落定在如今的住处,母亲真是搬了一辈子的家。与母亲相比,我算是搬得少的,而且搬来搬去都在同一个城市,甚至,同一个大院儿。这么一想,我真不该发牢骚,显得如此脆弱,磨磨唧唧,不像母亲的女儿。
  这两天总在想,搬家是什么?搬家也许就是告别过去的岁月。在整理东西时,整理出那么多年轻时穿的裙子,各种连衣裙,无袖的,短袖的,长袖的,素色的,大花的,想不出自己曾经那么瘦,那么年轻,那么不心疼的扔掉了大把的岁月……还翻检出儿子小时候的棉衣棉裤,那都是母亲一针一线缝好了寄给我的,其中多数已分送给了其他孩子,留下的一套给儿子做纪念。那么小的衣服,与如今一米八的儿子不相干似的;还翻检出几纸箱信件,父母的一箱,从当兵他们就开始给我写信,我全部留下,一封没丢;还有情书,作者有已遂的,也有未遂的;还有一箱好朋友的信;现在谁还写信啊,这些信件随着岁月的流逝变得越来越珍贵;还有一纸箱自己的日记本,从大学时期到结婚后孩子出生,后来再没写了。
  这些东西我统统留着,虽然不知道留着干什么,但就是想留着,那是我的来时路。忘记过去就意味着拔根儿。
  搬家不仅仅是整理东西,也是整理心情。回首往事,虽然没有因为碌碌无为而内疚,也还是觉得珍惜不够。我说的珍惜不够,是说在那个时候,我浑然不知自己正过着那么好的日子,总是匆匆忙忙往前赶路,好像前面的日子更好,对当下的满不在乎。大大的错误啊。
  从这个角度讲,如今搬到三十楼,我也该好好珍惜每一天才对,现在的每一天都是将来回忆中的好日子。
  说说新地方新打算吧:第一,准备在家里搞绿化,虽然种植技术很臭,也要在每间屋都摆上两到三盆绿色植物,不行了再换,反正不间断,做到窗外无树,窗内有绿荫;第二,每天带老贝下楼时,在院子里呆坐20分钟,以呼吸到足够的地气,免得高高在上久了变得轻飘飘;第三,除非时间紧,一般情况下都步行去办公室,锻炼身体、了解社情和环保三者兼顾。第四,珍惜每一天;第五,还是珍惜每一天。

  二 与市井嘈杂为伍

  自从搬出大院,每天晚上的散步,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围着大操场转了(秋有桂花,冬有腊梅,安静清洁,令人怀念啊),而是改成走街串巷,与市井嘈杂为伍。
  最初很不习惯,走两步就要避让汽车、电动车或自行车,总之得让轮子们先过。现在半年过去了,好像……还是不习惯。但无论怎样,也不能在我们那个像篮球场大的院子里散步啊。那样的话岂不是像放风?我可不想当女版华子良,呵呵。
  当然,住在街上有住在街上的好处,比如我们那条街,不过一两里长,光超市就有三家,互惠,红旗,东风,洗衣店也有三家,美发店也有三家,时装店也有三家,还有擦鞋的,卖杂货的,修自行车的,卖中药的,送快递的,卖彩票的,等等,花色品种齐全。对了,属茶室最多,起码有六七家,肯定是因为麻将客多。
  所以,在这样的街上散步,虽然很闹,很灰,也不安全,但也有好处啊,除了可以顺便买东西,洗衣服,也可以随时观察生活。
[ 2 ]   比如走了没多远,就遇见一个卖大饼的年轻男人。看那饼厚厚实实,白白净净的,就忍不住停下来问,你这是什么饼啊?回答:山东大饼。自己烤的吗?是自己烤的。看我们好奇,年轻人笑眯眯地说,我在山东当了五年兵,就学会了烤大饼,退伍回来就干这个。炉子是自己糊的,面粉是让战友从山东买了运来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在你们这一带卖,星期六星期天去某某干休所卖。
  我们当即买了两斤。走过去以后先生说,这样的人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安定因素。我说你这话怎么像政府官员说的?不过,看到这样的人,我心里也很愉快,并打心眼里尊重他。
  以后几天,我们从那儿过,都要看他在不在。如果在,总要买点儿他的饼(味道确实不错),然后跟他聊两句。他说他一天可以卖七八十斤(四元钱一斤),我们立即为他算了笔账,收入应该还不错。但愿城管不要找他麻烦,让他安安心心地靠勤劳过日子。
  接着往前走,是大马路。如果要去那家大超市,就得过十字路口。我们站下来等绿灯。这时我看见一对老夫妻,有六七十岁吧,手挽手走在我们前面。不是女的挽男的胳膊那种传统式的哦,而是手手相握那种明星式的。我觉得新鲜,就指给先生看:你看,人家老了还这么亲密。可是我话音还没落,他们就手手相握着闯过了红灯。先生马上笑说,你看,人家老了还闯红灯。
  我发现中国色盲很多,红灯亮时,照样往前冲。不识字的也很多,在超市,楼梯式电梯的中间,总是画着一道黄色的线,那意思是告诉你,一边是站立的,一边是通行的。但没人理会。于是有的超市就在入口处写明:请靠右站,左侧通行。但还是没人理会,照样并排站立,把电梯堵得死死的。我注意到,堵在那儿的大部分还是年轻人。真让人遗憾。
  一般我们不过十字路口,而是围着住的那条街转。转到后街,时常会遇到卖花的。我已经很久不买花了,看到有紫色和黄色的菊花挺漂亮的,就停下来问价。卖花的也是个小伙子,他说了价钱后我习惯性地说,少点儿吧。他不吭声。我选了菊花,又想买玫瑰,买了玫瑰,又觉得应该搭配满天星。全部拿在手上后跟他还价,他只说,满天星贵的。我说那一共多少呢?他不说话,我只好主动说,一共给你20元行不行?他点头。
  走过去后先生又发感慨,这么老实,怎么做生意啊?
  是啊。也不知这小伙子一天下来能挣多少?像他们这样,多半是天黑后才敢上街的,一个晚上几个小时,也不知能卖几把。也许是不得已吧?
  趁着天黑出来的,还有卖烧烤的,卖影碟的。卖烧烤的我有点儿烦,不是因为不喜欢吃烦它,而是他污染环境,一边烤一边卖,油烟味儿弥漫了半条街。但是想想人家也不容易,不发牢骚了。
  如今卖影碟的,真是比卖白菜萝卜的还多。有时一条街能站两三个。一辆自行车就装了一大堆,各种电视剧电影,也有教学片纪录片,琳琅满目。好多电视剧都抢在正式播出之前开卖的,显然是盗版。但现在这个盗版的阵势,似乎很难控制。所以,我对网上盗我书的版,并没有理直气壮去声讨,毕竟,自己也看了盗版碟的。
  我站下来看,那个卖碟的女人马上讨好地说,美女想看啥子?我一眼看到有一张碟上,孙红雷同志提着枪瞪着小眼儿在看我。我就问,这个是新出的?她马上说,新出的,好看得很。接着她像甩飞镖似的朝我甩来:《50玫瑰》《爱无悔》《蜗居》《夫妻时差》……边甩边说,这些都是你们爱看的。我一看,尽是离婚啊,婚外恋啊什么的。我说你怎么知道我爱看这些啊?她说女的嘛,都爱看言情片,男的嘛,都爱看枪战片警匪片(比起那个卖花的小伙子,这位又太能说了)。我说我就是喜欢看枪战片警匪片。她一丝惊讶都没有,立马又甩出一堆警匪片给我,我连连说不要了不要了。
  说老实话,好几次听人说某个电视剧好看,买回来看不到三集就失望了,还不如看法制频道呢。不过,我还是把孙红雷的小眼儿买回来了,回家一看简介狂笑:某跨国公司总裁(孙红雷饰)……私下做着走私贩毒的勾当,国务院派出调查组针对孙红雷的走私集团进行调查,孙红雷闻风而动,一面指示自己的情妇继续走私贩毒,一面对调查组成员进行腐蚀……孙红雷真冤啊,弄假成真了。这盗版的也忒不敬业。
  再往前走,路过一条非常狭窄的小巷,窄到两个人并排走就会蹭到墙。但居然还是有小轿车强行从那里开过。行人只好紧贴墙壁并且收腹让他们。这些开车的人,为什么这么不自觉呢?我就不信没别的路可走,还是太不替别人着想了。
  走出小巷,又是大街。我们住的那条街在两条大街中间,就像“工”字中间那一竖。所以每天坐在书房里,不关窗户是不行的,两面夹击,吵死你。往往这么转一圈儿回来,才半个小时。我感觉运动量不够,只好进门后在家里继续围着饭桌走,终于走成了女版华子良。

  三 干净写作

  早上起来,把房间大致收拾一下,抱一杯滚烫的茶,我就进了书房。在我们家的几间屋子里,我最喜欢的是书房,每次进去,心情就没来由地好起来。有那么多书陪伴我,真是于无声处听“智慧”。
  等喝上第二杯热茶时――这对我是至关重要的――我就打开电脑,进入写作了。我的写作状态极为普通,有一台电脑一杯热茶就行。最奢侈的,就是再有一把花,散发出阵阵清香的那种,比如茉莉,栀子,或者白兰花,那我进书房时就会飘飘然。
  常听一些作家说,他们要住到外面去写,要夜深人静时写,要关门闭户地写,要拔了电话写,要烟雾弥漫地写,要喝着小酒写,等等,我都不能体会。我就是大白天,开着门窗,极其寻常地写。这大概是因为我的气质在家庭妇女和作家之间,更接近于家庭妇女的缘故。当然,我得承认,大白天的时候,我们家里也很清静,大的上班去了,小的上学去了。窗外也很安静,除了鸟叫,基本没有声音。
  我喜欢大白天写作,尤其是上午。除非是特别急的稿子,一般情况下我不熬夜,不是怕老,而是天一黑我的智商就急剧下降――本来就不高,经不起那么降。所以黄昏以后是我的享乐时光,散步、购物、看电视,当然,还包括料理一下家务,管管孩子的学习等。因为请了一个钟点工,大部分家务有人代劳了。我就是做一餐自己的午饭,午饭极其简单,以不饿死为原则。然后躺倒半小时,这是雷打不动的,之后再起来写,一直到黄昏降临,门口传来儿子的一声喊:“我回来了!”我就像得了解放令一样,赶紧离开电脑,好像早就盼着这刻似的。
  因为是白天写作,我有几怕。第一当然是怕停电,我从1991年开始用电脑,已经被电脑宠坏了,离了它我不知所措。第二是怕通知开会,那一上午就完了。第三是怕电话。电话中最怕的,当属记者电话。有时我正写在兴头上呢,他突然打电话来问你,对女孩子穿得太露有什么看法?你如果不说他就不放电话。好不容易对付了,没几天他又来了:请你谈谈什么样的成都女孩子才是美丽的?再过些日子,一个歌星到成都来演出砸了,他又问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还诱导你说,是不是应该让孩子不要追星了?开始我还比较客气,好歹对付几句,后来真有些烦了,我干吗老要中断自己的创作去配合他们的工作呢?而且说了半天,事后连张报纸都不寄给我看看。但无论再怕,也不敢拔电话,因为我还在编辑部任职,编辑部会随时找我。
  对我来说,写作最要紧的是干净。房间脏乱差是断然不行的,我肯定先收拾屋子再说;手脏也是不行的,须先洗手,然后擦上护肤霜;环境闹也是不行的,如果窗外有清洁工锄草,我就只好停下来,看他们工作,嗅嗅青草的香气,我特别喜欢青草的气味儿。我写作时连音乐都不放,嫌吵;心乱就更不行了,只能坐在电脑前发呆,等平静下来再说。
  这么一说,我写作也是挺麻烦的。须知在我们的生活里,干干净净不是件容易的事。
  上文写于10年前,1999年底。重读一遍,我发现我的写作状态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我还是喜欢干净和安静,还是习惯白天写作,还是离不开一杯热茶。
  但外部环境改变了。首先,从2000年初起,家里养了小狗,每天我坐在电脑前写作时,它就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或者趴在电脑桌下,我站起来倒茶或上厕所,它也紧张地站起来撵我的脚后跟。所以家里多了一种声音,就是小狗跑在木地板上的唰唰声,还有我跟小狗的聊天声。小狗的陪伴,对我写作发生了怎样的影响,无法分析,但肯定是有的,因为它影响了我的生活。第二,儿子上大学去了遥远的海外,每天到了放学时间,不会再有声音将我从电脑旁拉起来了,我不用再问他,今天怎么样?作业做完了吗?第三,最重要的,我搬了两次家。从一楼搬到三楼,之后搬上三十楼,窗外从小树到大树,再到无树,这对我来说是个巨大的变化。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习惯在写作停歇时,盯着窗外的树,或者在下雨的时候,离开电脑站到窗前发呆,或者遇到一个特别好的天气时,拿出相机来拍阳台外面的树木花草。现在,我不但看不到树了,听不到鸟叫了,而且,可能很难有人相信,我听不到雨声了!好几次,我下楼才知道下雨了,地上水汪汪的。雨从天上落下时,遇见树或屋顶才会打招呼,可是当它们打招呼时,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
  我这么说,并不是表示三十楼安静得像月球,相反,它比原来更不安静,窗外永远是川流不息的车流声,尤其上下班时间,非常闹,喇叭的声音,急刹车的声音,偶尔还有警车、救火车的鸣笛声,汇成一个巨大的城市噪音,有时我不得不把书房的所有窗户都关死。
  这个变化,是我最不愿意发生的,却也无奈。如同年龄的增长,不喜欢,却也无奈。我跟写作的朋友说,不知上了三十楼,我写的小说会不会与过去的风格不同?朋友说,说不定真会有变化呢。到现在我还不能确定。外部环境对写作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还真不好估算。
  当然,这10年,我的生活中还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比如去了很多没去过的地方,比如多出版了几本书,比如获得了一些奖励,比如晋升了三两级,等等。但除了前年的汶川地震,其他的,对我并不构成重大影响。说到底,写作最重要的力量还是源自内心。假若内心依然有创作的激情,依然有表达的愿望,依然有安静的能力,心定,心静,就依然可以如以往一样,干干净净的写作。
  【责任编辑 泓 莹】
  摄影 肖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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