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模板2020

  篇一: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 方:

  供 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需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或招标)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或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附

  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国外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详细配置须按附件一填报。

  2.供方必须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年(除外),并提供免费现场服务,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

  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操作使用说明书、安装使用指南、零配件手册、服务手册、维修保养说明书;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4.设备技术配合资料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特快专递方式交付给买方,卖方应负担所有的包装费、运费及保险费。技术资料邮寄至:

  5. 供方应对因其包装或标记不善而引起的合同设备及技术文件的腐蚀、受潮、损坏和丢失负责。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供方应给予解决。

  五、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工作日内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3日之前,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1)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合格后接收。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供方负责10日内补齐。

  (2)验收地点: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七、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使用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但无法提供损坏配件的,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如需方无法排除故障问题,由需方提出书面现场服务申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并确认服务工程师和提供相关所需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招标采购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5.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八、付款方式

  篇二:结构钢采购合同

  供方(乙方):利锋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民英

  开户行:利锋钢铁有限公司 账号:0316xx09

  合同编号:110706

  签订日期:LW-905

  签订地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经供方:利锋钢铁有限公司 需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总价(人民币大写 ):贰万玖仟贰佰圆整

  2.交货方式,按下例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办运输;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4.交货地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白塔岭校区 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

  6.包装标准: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7.验收标准: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发票和其他应具有的单证;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8.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9.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10.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10%的违约金。(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1.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xx.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13.其它事项: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有法律和相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15.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2011年7月6日起至20xx年7月6日止。

  供方:利锋钢铁有限公司 需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代表:唐民英  代表:史英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滨河路220号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0号开户银行:唐山市路北区工商银行开户银行:秦皇岛市工商银行白塔岭支行帐号: 0316xx09  帐号:科技师院09xx1400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国本08030713080321 王晓红

  篇三:设备类购销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方组织的项目所需 设备(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活动,确认乙方为本次采购第标段成交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所需设备本标段采购设备(均含启动柜)、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比如运输[含运费(交货至买方指定之交货地址,含港口、码头、拖运等征收之费用)包装费、卸装费(卸货制卡车可到达一楼地面)、运输保险、培训费、清关费用、保修期内维修费、卖方人员差旅费、其它税费]、辅助安装、调试、验收、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工程” 系指建设工程,包括“ 设备采购规范书”中本标段所列相关工程施工,包括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5、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

  (1)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甲方的设备询价采购文件》(项目编号:号)、设计图文件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3)乙方所有的竞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4)成交(中标)通知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合同附件:含乙方竞标文件中的《竞标函》、《竞标报价表》、服务承诺、产品配置情况成果文件、技术说明文件等。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本标段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2、上述金额是乙方对本次本标段成交设备采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本标段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内容(均含启动柜),以及供应商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加工制造、采购、运输[含运费(交货至买方指定之交货地址,含港口、码头、拖运等征收之费用)包装费、卸装费(卸货制卡车可到达一楼地面)、运输保险、培训费、清关费用、保修期内维修费、卖方人员差旅费、其它税费]、供货、辅助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售后服务以及保险、材料、劳务、机械投入、利润、税金、管理费、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富士康(阜宁)动力、给排水设备采购规范书”报价范围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

  3、安装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三、税费

  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过程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四、交付使用时间

  必须在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供货至安装现场(不要求提前供货),且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运行保修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

  如20xx年4月30日前交货的供货期发生延误,甲方可拒收所供设备,且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不能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派专业技术人员在安装现场协助安装、调试等,每发生一次(一日历天)罚款10000元,直接在供货款中扣除。

  五、交货地点

  设备安装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六、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乙方所提供设备的系统规格和技术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乙方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所确认的品牌或厂家所生产的产品。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设备、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八、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能得到该产品生产厂家的认可。乙方应保证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2、设备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采购单不符,或证明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5、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设备质量和器件性能应符合规定,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正确、清晰、完整,对牵涉到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乙方应给予全力支持;

  7、每一采购设备具体质量保证期详见“动力设备采购规范书”;凡采购规范书中没有明示的,质量保证期统一为三年。质量保证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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