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学前教育改革这十年典型经验研讨发言材料---优质带动,示范引领,带动区域幼儿园共同发展】

为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出台《济南市学前教育“优质园+”发展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推行公办幼儿园集团化、镇村幼儿园一体化和公办园+民办园共同体等发展模式,解决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一、实施背景

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品质的不断提升,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方面。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美好期盼,既关注园所当下发展的需求,更着眼未来持续发展的目标,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推进学前教育内涵提升,品质发展。

二、主要做法和创新举措

(一)落实“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优质均衡。通过多种供给方式和发展途径,扩增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园所间、区域间、城乡间教育差距,整体提升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是坚持资源共享。挖掘和整合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打通园所资源边界,健全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优质资源供给丰富、利用集约、效益高效。

三是坚持共同发展。在尊重差异性和多元化的基础上,促进“优质园+”内部发展理念、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认同,,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实施“三大工程”。

一是公办幼儿园集团化。指区县教体局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幼儿园,采取一园带多园的方式,即主园+新建园发展的模式,一般不超过5处幼儿园。

二是镇村幼儿园一体化。镇街中心幼儿园实行“三共享五统一”的管理要求,即:共享设施设备、教师资源和课程资源,实现办园质量、管理要求、培训交流、教研活动、收费标准五统一。

三是公办园+民办园共同体。指在同一片区内,由区县教体局委派公办园,与数量适宜的民办园组成若干个协同小组,负责指导组内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的发展模式。

三、成效及推广情况

我市召开“优质园+”内涵提升品质发展现场观摩交流会,分享经验、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了“优质园+”发展。目前,“优质园+“发展模式共有43个公办幼教集团、99个镇村一体化、196个公民办共同体,涵盖了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

四、经验启示

首先,要充分认识“优质园+”模式发展的本质内涵。“优质园+”一定要避免简单的复制和粘贴,要避免走过场,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

其次,要加强优质园所的培育和打造,注意办园经验的积累和推广。通过推广经验,加快均衡发展,提升办园质量,各级各类幼儿园都能齐头并进。

第三,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培养机制,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有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素养提升,造就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为优质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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