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盛开不败 桃花不败

  [1]  星期六下午两点半,咖啡店里,刘雨诺同学一拍桌子打破了原本的寂静。她义愤填膺地质问道:“你怎么想的啊?嫩牛吃老草啊!”我在一边赞同地点点头,但一反应,这句话怎么这么别扭啊,怎么回事啊,我一水灵待嫁的黄花大闺女就被她活活说成了老草,像是饥渴难耐的老女人一样了呢?
  我说这样不好不好,咱也不能把自己赔上是不是。于是我一拍桌子重新问:“你嫩牛吃玫瑰花啊!”
  我们对面的美少年楚夜分就眨了眨眼,然后无比绽放地笑了起来,他边捂着肚子边说:“程橙,你怎么这么可爱啊,怎么办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我咬牙切齿地瞪着楚夜分,本想以我们俩巾帼的力量震慑住他,结果不但没拦住,反而被追得更紧了。我看了一眼刘雨诺,她也正愤儿愤儿地死盯着楚夜分,然后,脸上飞起了两团淡淡的红晕。
  哦买糕。我一把扯过刘雨诺,挎住她肩膀警告她:“小刘同志你不要临阵倒戈被敌人的美色所迷惑啊!”
  刘雨诺斜愣了我一眼,“我哪儿是被色诱了?我是愤怒,愤慨,激愤,悲愤啊!”
  我说:“你哪来那么多愤啊!”刚说完脑袋就挨了她一记爆栗。我赶紧闭上嘴,起内讧什么的实在是太丢脸了。
  我转回身,对着楚夜分义正词严语重心长地说:“同学,你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标准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四化还没实现呢,不为祖国大好河山做贡献,你哪有时间谈恋爱啊?”
  楚夜分就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我立马就没立场地被岔开话题跟着跑了,“为啥?”
  他目光澄澄地说:“我就喜欢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我家里都是外星科幻之类的书,而你有个性的举动和不寻常的话语,就总让我觉得,好有趣啊。和你在一起,一定会非常非常开心。这么想着,就想接近你,然后一点点发现你的特别,就变得更加喜欢你了。”
  我一听想把他蘸酱油吃了。我宁可他特老土地说:“俺相中你了,你长得那么带劲,大眼睛好像十五明媚的月亮”都行啊,好歹那是夸我的,但他愣把我形容得跟奇形怪状混了外星人DNA似的。
  我是总有点特殊的小想法,这种潜质在我小时候就能看出来。老师讲小马过河,所有人都在赞叹实践出真知时,就我一个很不理解地举手提问:“小马是不是傻啊?老牛那么大,松鼠那么小,他看不出来?还要去问妈妈?”
  老师想了想,“也许小马很小啊,他还没聪明到那个程度吧。”
  我又问:“那他连话都会说,再傻能傻到啥程度?”
  老师又想了想说:“程橙你出去走廊站着。”
  我就这样一直抱着奇怪的想法长大,长成一个奇怪的女生,然后遇到了某种意义上来说比我还奇怪,居然会喜欢上我的,楚夜分。
  [2]
  我一直觉得自己人生一直以来的狗屎运都是在给我的桃花运积蓄养分,于是它终于在我16岁的冬天里轰轰烈烈地绽放了。对方是小我一届的,楚夜分同学。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黏上了楚夜分这块胶皮糖,总之等我发现时,他已经无处不在了,出现在我眼前的频率比和我最好的死党刘雨诺还高。我在食堂排队,他就出现咧嘴一笑,“你也买饭啊?”我在操场散步,他就出现大手一挥,“你也跑步啊?”甚至我从厕所出来都能看见他也从一边的男厕所施施然走出来,边甩着手边惬意地笑着说:“你也上厕所来了?”这是何等恐怖之事啊,谁能受得了?我怕哪天洗澡的时候他都会顶个大脸笑眯眯地飘过来亲切地问候我。我果断找刘雨诺汇报了此情况,于是刘雨诺一冲动就直面问道:“同学,你是不是看上我们程橙了?”
  于是楚夜分就很开心地点头点头,“是啊是啊。”
  本来以为能把他吓跑的刘雨诺就被他吓到了,在她一旁的我则比她还震惊。从那之后楚夜分就更明显地当起了我们俩的跟屁虫,其实我也不是讨厌他,毕竟楚夜分长了一张极其阳光的英气脸庞,石榴裤一晃也会有不少女生拜倒之下,挺拔清俊的样子也会让我的小虚荣膨胀到整个心房,可我却还是高兴不起来。就像楚夜分说的一样,我是如此地奇怪,会认真地思考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无聊问题,却不会回头望一下,那双等着我的眼睛是有多么灼灼漂亮,如灿然的桃花一样。
  我想尽了方法来劝退楚夜分,比如我得知了他身高179时,认真地对他说:“在我眼里,身高不到180的都不算男生,就像某些男生眼里,罩杯不到C的都不是女生一样。所以楚夜分小妹妹,我们没可能。”
  可谁知没几天,他就又在我们吃饭时端着餐盘神出鬼没地出现。
  我不住地冲他翻白眼,“楚夜分,你个小屁孩又过来干吗?”楚夜分就有些委屈地说:“谁是小屁孩,我已经长到180了,我终于是个男的了。”
  他挺大声地说,完全没注意旁边讶然惊异的目光,以为他刚从泰国回来似的。刘雨诺被他的话呛到了,凑到我耳边说:“不行你就从了人家算了,再想什么借口都阻挡不了这倒霉孩子以身赴死的决心啊。”
  我白了刘雨诺一眼,什么都没说。她不知道,我对于180的执著是有多么可笑。像我这么思想奇怪不同寻常的人高一时曾经寻常了一次。那时候高三的齐牧歌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偶像,虽然他名字充满了纯朴的乡土气息,但他那张精致的明星脸绝对是太高楼大厦,富丽堂皇了。我就挤在喜欢他的浩浩荡荡的女生大队里,是标准的成员和积极的狂热分子,天天心里眼里都是齐牧歌好看的笑脸。我只觉得那些微笑会暖暖地流溢到我心里,把我原本僵硬木讷的心脏,柔软成糖水罐头里的草莓。
  那时候我绞尽脑汁写了一封情书——啊,你看见了吗,那星星都是我关注的眼,那太阳都是我火热的心,那月亮都是我温柔的情。我无处不在,我很是期待,等待,等待你的爱。
  事后回忆的时候,我真觉得当时自己的脑汁都被绞没了。估计着齐牧歌看了一眼就以为是哪个花痴成病的稚嫩小女孩写的,不经意就撇了,连我一点都不稚嫩的脸都没心情也没机会见见。因为后来,他就战胜了高考这只终级大BOSS,升级成大学生了,也就带着我的憧憬和向往,策马扬鞭地离开了我的世界。我只是还在脑海里残留着有关于他的一切特点,身高180,齐眉斜刘海儿,还有,温柔成云雾的微笑。所以即使楚夜分再英俊,再执著,我的目光总会穿透气宇轩昂的他,停留在记忆里那个温和儒雅的男生身上,缠绕成蔓藤,开出满树的桃花。   [3]
  我不知道自己的人品好到了什么程度,也许真的是神明大人发现了我,认识到了制作我时他心情不太好的事实,于是为了补偿我,让我人生中的桃花都争先恐后地开放,也顺便实现了我持续了一年多的痴想和妄想。再次看见到齐牧歌时,我正在校园里悠哉地溜达,而他笑吟吟地冲我走过来。我还以为是自己的幻想导致视网膜出现了原则性错误,可我揉眼睛之后,他帅气的身影也没消失,反而越来越清晰。我只觉得五色祥云出现了,四周的音响都开始放起了立体声的最炫民族风。他竟真的如我所愿一路走到我身边,然后深深地拥抱了我,说:“程橙,我喜欢你。”
  我就蒙了。真蒙了。你能想象那种突然中了五百万的感觉吗,不是兴奋不是高兴,在那之前你会先,蒙了。
  我听见我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殿下轻轻问我“当我女朋友好吗”的时候,真感觉全世界的幸福都呼啸而至,争先恐后地跌进我的怀抱里。
  我激动得像啄米的小鸡,猴急猴急地点头,“好啊好啊。”从此,我们就迅速过起了手牵手的甜蜜小生活,速度快到让刘雨诺都惊讶。我至今都记得楚夜分第一次看到我和齐牧歌一起走时的表情,他举着两个烤红薯,兴冲冲地冲我跑来时,正好看到齐牧歌帮我扣上风衣的帽子,楚夜分的笑脸随即就僵住了,然后他就以我没见过的慌张样子转身就跑走了。
  楚夜分就这么从我的世界抽离了,以前我随时准备着迎接他春光灿烂的脸,现在却在哪里都找不见,让我都开始怀疑他怎么了,是大病一场,是被人绑架,还是因为失恋殉情了。可是事实证明我的想象力还是太丰富了,本地的小报上并没有登刊“男子高中生被甩自杀呼吁寂寞少年需要爱”之类的新闻。之前想方设法想要摆脱的人忽然人间蒸发了,我竟没有高兴起来反而有点不适应,这种状况让我都纳闷了好久,后来才恍然大悟,也许这就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吧。
  我找到刘雨诺时,她一脸懒洋洋的表情:“你成天甜蜜在爱河里还会想到我啊?”
  我嘿嘿一笑,“对不起啦,你也知道我真的很喜欢齐牧歌啊,我也没想到我真的会人品大爆发美梦成真啊。我找你来就是想问一声,楚夜分那小子跑哪去了?怎么哪里都看不到?”
  刘雨诺拿着勺在冰激凌里转啊转,犹豫了一会儿才叹口气说:“其实我也是奇怪,这几天就问人打听了一下,原来齐牧歌和楚夜分早就认识。齐牧歌的妈妈就是楚夜分的后妈,就像你了解的所有故事一样,她对楚夜分一直很不好,所以楚夜分一直想找个机会报复她。后来一次偶然情况下他看到了齐牧歌珍藏着的你写的情书,知道了齐牧歌喜欢你的事,所以就接近你打算抢走你让齐牧歌痛苦,好间接让他妈妈伤心。我是这么听来的啦,怕你知道了难过就没告诉你。”
  我说:“啊。这么回事啊。你先吃着,我先走了。”然后就抓起帽子转身离开。我只想在眼泪掉落之前逃走,原来楚夜分所说的喜欢都是欺骗,他的执着也只是赌气,那么连他眼里真诚的光也只是为了进入我心里的道具吗?
  可是我再不想相信也不得不相信,刘雨诺说的是事实,因为有一次楚夜分曾无意间说过我连情书都写得那么有特色,那时我就有些纳闷他会在哪里看到过我全世界只有一封的小情书了。所以那天他看见我和齐牧歌那样亲密地走时才会目光躲闪地好似一道缺口,慌张地逃走连头都没回吧。
  那么为什么,那天晚上他还会给我发短信呢?短短六个字,却让我愣住不知回什么好。
  他说:“可是,我喜欢你。”
  此时,我只想回去找到齐牧歌,靠在他肩上我就能感觉到无穷尽的温暖,看到他的笑脸我就欣喜得像个小孩子一样,有了他在身边我就幸福得像拥有了一切的美好。可是为什么在如此完美幸福的梦里,我还是会伤心得泪流满面呢。
  [4]
  其实我一直都了解自己有多卑微。好多人都说我很特别,可是我再清楚不过,不漂亮,不聪明,没什么好称赞的,只好用特别来形容。那是最完美也最温情的嘲笑。我知道,即使我的个性再特别,也改不了我自卑的心情,何况是当我对面坐着一位绝世美女的情况下。
  她的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优雅,长长的柔顺头发都适合去给海飞丝拍广告。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不自觉的引人注目的光。那是天生的自然而然的,美丽。
  而对面的我更是凸显出了她绝美的气质。她语气平淡地说:“我叫祁雅,是齐牧歌的女朋友。”
  我心里的小人就立刻想跳出来反驳:我才是!可是我抬起头,就会被她艳丽的光芒刺伤眼睛,所以我只好深深地,把头埋下去。
  她说:“我才听说齐牧歌竟然真的这么小孩子气,为了去报复抢走他妈妈的所谓的弟弟,竟真的开始了自己的复仇游戏。他以前告诉过我,他的后弟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很喜欢很喜欢,甚至都主动问他有关于你的事。他就很讽刺地笑着说过,他才不会让楚夜分一个人幸福,他也要让楚夜分尝尝,心爱的人被夺走的心情。我只当他是说笑,却没想到他竟真的开始实施了呢。不过也没什么,他这种小孩儿脾气我也喜欢,也许他真的有点恋母情节吧,所以才会找到比他大的我做他的女朋友。没关系,我会宠着他的,也会原谅他的任性的。”
  我只感觉她好听的声音长了触角一样,在我耳膜上爬,留下细碎的疼痛和逐渐蔓延开的颤栗,“可是程橙妹妹,你要知道人生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容易,假戏的时间愈长,你对此相信的程度愈高。所以即使之前齐牧歌已经提醒过我别告诉你,出于好心,我还是得过来提醒你一声。趁现在你还没陷得太深,清醒点吧。我不想等到分离那天让你像揭了伤疤一样疼。”
  可是,我早就陷得太深了。我没说话,只是紧紧地攥住了拳头,指甲都刺到掌心的肉里。
  祁雅起身离开,发丝绕成一条好看的弧线,转瞬即逝却在我心里抽出了巨大的伤痕。她单单只是存在,就击溃了我一切的骄傲。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同样完美卓绝的齐牧歌。那为什么之前的我也能抬着头,像她一样骄傲到不可一世呢。
  我忽然明白,因为那时候我身后一直站着,楚夜分。
  我还是向齐牧歌提出了分手。他看上去有一点惊讶,“为什么?和我在一起不开心吗?”
  我摇头,“当然不是,我都开心得快要疯掉了。”
  齐牧歌就笑了:“那不就好了吗,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为什么要分手呢?”   我说:“我怎么感觉你的喜欢比香烟盒上那句吸烟有害健康还虚伪呢。你喜欢我,那祁雅呢?”齐牧歌就愣了。他尴尬地笑笑:“你都知道了啊。你也知道,和你在一起我真的很开心,我也是真心喜欢你,可是……”
  我说:“可是你让我很失望,可是我不再喜欢你了。”说完,我就无比潇洒地转身离开,内心的防线就瞬间崩溃。我看见我的眼睛里侵入了霜,隔着它看,整个世界都是苍凉彻骨,令人心寒。我刚才拼命抑着的眼泪顺势而下,心陷入了无底的渊,快要被疼痛感侵蚀成空洞的壳。齐牧歌,你都不知道,我是用多大的决心和勇气才对你说出那番看似决绝的话,我对着你好看的眼睛时藏起的手指颤抖到指节都苍白,我转身闭眼时眼泪快把我整个人淹没。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多么喜欢你,也就有多么多么的失落和心疼。可是我也必须得说,齐牧歌,再见了。
  我迷迷糊糊地走到学校角落的单杠下,安静地蹲下去堵住嘴,让自己不哭出声,然后掏出手机。我的眼前一片模糊,耳朵嗡嗡地响,如同一架运转失误的机器。我僵硬地把联系人一行行往下拉,然后在楚夜分那一格,停了下来。
  [5]
  那天排队打饭时,我又无意间看到了楚夜分,他看着我尴尬地笑了笑,然后眼睛迅速低了下去,快速地走开,只留下了我无限加快的心跳和涨红的脸。我定了定神,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随着队往前走了两步,想着等着我带饭的刘雨诺,想着吃点什么好呢,想着队伍真长啊, 然后,就又想起了我太不愿想到的楚夜分。
  世界上最残酷的话是,我喜欢你,可是……而最温暖的话是,可是,我喜欢你。
  而那天,我给楚夜分发的短信内容是:你真的知道什么是喜欢吗?不是天长地久的厮守,而是适时地放手。我喜欢齐牧歌,你们之间有过什么恩怨我不管,我只是想转告你一声,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的世界了。我真的受够你了。
  我合上手机时,终于放声地大哭起来,连胸腔都开始疼痛。盛大的悲伤从身体里冲撞出来,混着泪水将我整个人都侵吞了。
  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再重蹈覆辙了,所以即使已经开始习惯你的好,即使已经喜欢上了你的微笑,我也要如我所说,学会适时地放手了。
  我知道你对我好是真心,可是,我真的不想再让自己卷入一场是非了。太用力地喜欢一个人,有时只会落得一身伤。比如,我喜欢齐牧歌,再比如,刘雨诺喜欢你。
  那天问她你怎么了的原因时我就看得出来,她说了谎。虽然不知道是哪一部分,可是我分明能从她躲闪的目光和装作随意的动作上看出她心里的不安。我们是从小长到大的好友死党,可是她却能为了你,欺骗了我。我那时候的伤心,不只是在怀疑你,也是在难过我看似坚固的友情原来如此不堪一击。但是我一点都不怪她,我太明白那种心情了,当一个女孩喜欢上一个男孩时,是一件多么艰难而漫长、幸福而痛苦的事啊。我也太粗心,一次次抱怨地和她提你有多烦人,却没考虑过她的心情。那时候,她又该是以怎样的心态看待我那虚荣的苦恼的呢。所以原谅我,我不能答应你,空让她一人收获心伤和寂寞。所以请原谅我,先一步离开。所以最后帮我一次,趁我还没太深地喜欢上你,请帮我去分担那份离别带来的疼痛和辛苦吧。
  可是倔强如你,还是固执地住在我心底不肯离开。我用各种记忆也填补不满把你挪走留下的空位。我还是会学着坚强,学着忘记,却再不会有哪一个男孩,单纯如你,给我一个粉红色幸福的梦,让我看到就满面春风,满眼桃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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