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兰州天然气涨价事件中浅谈异地舆论监督|兰州天然气价格

  摘要:异地监督是相对于本地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而言的,指的是彼地新闻媒体对发生在此地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性报道。当前,影响新闻舆论监督顺利开展和深入的原因存在于多个方面。其中,来自客体方面的阻力——“地方保护主义”、被揭露被批评者的干扰是难以开展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以兰州天然气涨价具体事例入手,来探讨异地监督存在的重要意义和社会价值。
  关键词:兰州天然气涨价; 舆论监督 ;异地监督
  2010年12月13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通稿称,针对近日有关媒体和社会上就兰州市天然气供热价格调整引发热议一事,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2月12日下午和晚上市政府分别召开会议,向在兰的新闻媒体通报了此次天然气供热价格调整的有关情况,并专题研究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暂停调整天然气供热价格;二是天然气供热单位因供热增加的费用,市政府将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补贴,同时要求供热单位强化管理和降低成本,确保居民冬季取暖和社会稳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的有关政策要求,确保物价保持稳定。
  我们从通稿中看到的最终结果是兰州市暂停了天然气涨价,这是事实;而通稿中没有说的事实是,这样的结果是异地媒体舆论监督的结果。
  下面我来梳理一下这次事件的经过:
  省发改委公告:11月15日零时起,兰州市现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1.45元调整为1.70元。
  2010年12月12日,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最先报道兰州取暖用天然气涨价问题。
  2010年12月12日,《京华时报》跟着做了题为《兰州天然气价格上涨三成,未召开听证会》的报道,指出甘肃兰州在没有举行听证会,只开了个座谈会的情况下,正式上调天然气供热价格,涨幅近30%。
  2010年12月12日,《中国广播网》做了《兰州市政府回应取暖用天然气涨价原因》的报道,报道采访的事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苏文武。
  2010年12月12日当天,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天然气供热价格未经听证涨价30%事件做了回应。
  2010年12月13日,《京华时报》对12号兰州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做报道,爆出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苏文武对10日宣布的天然气供热涨价解释说,2008年,兰州市召开听证会,供热价格一体上调到了每平方米4.2元,考虑到调整的面太大,且当时天然气上游价格未作调整,于是天然气供热价格未执行新价格,仍按每平方米3.3元执行,现在每平方米4.2元的新价格其实是对2008年听证后天然气供热价格的执行。
  2010年12月14日,《京华时报》报道:据新华社兰州市政府透露,兰州市12日晚决定叫停天然气供热涨价行为,暂停调整天然气供热价格。
  至此,兰州市天然气涨价事件有了一个顺应民意的结果,这其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京华时报》、《中国广播网》等异地媒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奇怪的一个现象是兰州本地的媒体却处于集体失语的状态。要了解这一奇怪现象,便要对“异地监督”做一了解。
  新闻舆论监督是指公众通过新闻媒介对党务、政务等一切公共事务的公开,对国家机关各级公务人员施政活动,以及社会公众人物(包括政治人物、演艺明星、上市公司等)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重要的权力制约力量,它将国家事务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将党和政府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将从事国家管理的公民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它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力的有效形式,可以起到法律等社会规范所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关系调节手段。
  异地监督是相对于本地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而言的,指的是彼地新闻媒体对发生在此地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性报道。当前,影响新闻舆论监督顺利开展和深入的原因存在于多个方面。其中,来自客体方面的阻力——“地方保护主义”、被揭露被批评者的干扰是难以开展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异地监督便有了其存在的重要意义。
  在舆论监督诸多难题之中,“地方保护主义”是目前搞好舆论监督的最大阻力。有些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新闻“报忧”就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某些掌握权力的地方领导“以言代法”,支配监督权力的舆论,当舆论监督涉及到自己,他们就千方百计地“捂盖子”;一旦有记者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问题进行调查采访,这些人或者不积极配合,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以各种手段刁难记者的采访,甚至威胁采访人员的人身安全、毁坏采访设备;或者游走说情,想方设法阻止稿件与受众见面;问题被曝光后,不思整改,却是对错误进行辩解、掩饰。
  此次兰州天然气涨价事件中地方媒体的集体失语就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例证。兰州本地媒体对事件进程的信息得知肯定要比外地的新闻媒体早,但在实施舆论监督方面却做得明显不够。从根源上来说,本地媒体往往不敢对本地的阴暗进行曝光,怕遭打击报复。因此,让外地媒体介入,实行异地监督有其必要性:通过异地监督,可以对地方保护主义进行有效抵制,同时将各种焦点问题反映出来,促进问题的解决。从另一方面来说,在我国现行媒介管理体制下,如果本地媒体不能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有其他地方的媒体实行异地监督,可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
  从现实出发,异地监督有存在的必要性,兰州的天然气涨价,如果没有异地媒体的舆论监督,岂能是现在的结果。从操作层面来说,异地监督却导致了媒介资源的浪费。兰州天然气涨价事件中,兰州媒体由于地缘关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可以及时地报道出去,在时间上抢占先机;兰州媒体对这里的情况更熟悉,在提供各方面的事实、情况和意见时,可以做到更加详实,占有更多材料,相对《京华时报》等异地媒体来说,兰州媒体更容易做到全面准确。而远在北京的《京华时报》由于距离之隔,在对兰州情况的掌握上不如本地媒体,要梳理出突发事件千头万绪的联系,往往要付出比兰州媒体更大的努力;在事件发生后,难以做到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因而极易导致新闻时效性的不足,更严重的是可能延误报道时机,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在这次事件的采访和报道的投入方面,毋庸置疑,《京华时报》要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和人才,导致对媒介资源的浪费。
  最后,我们应该感谢和庆幸兰州天然气涨价事件中异地媒体力量的介入,这是一股公正和让中国社会看到了希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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