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关系”之流变】男女关系变淡

  “男女授受不亲”这意思是《礼记》中就有的。   《孟子・离娄上》有一段对话,专说“男女授受不亲”。淳于髡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回答:“礼也。”淳于髡又问:“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孟子回答:“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淳于髡提出的问题相当刁钻:既然“男女授受不亲”是“礼”,那么,嫂子溺水了,小叔子援之以手去救,岂不于“礼”有悖?这可不仅是以手碰手的事,说不定还得把嫂子从水里面抱出来背出来呢。孟子的回答却是肯定的,他认为事情总得权衡轻重,“嫂溺不援,是豺狼也”,还谈得上什么礼与非礼!可见,在被后人称为亚圣的孟子那边,这个问题也是可以灵活变通的,他并不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死守教条。
  淳于髡与孟子讨论的只是一种假设,西汉酷吏郅都任中都尉时却真的遇到了这样的伦理难题:郅都跟随汉景帝以及贾姬一起去上林苑,贾姬如厕,一头野猪闯了进去,景帝目示郅都,要他进茅厕去保护贾姬不受野猪之伤害,郅都却硬是不肯“援之以手”,他当然不是怕死,不是怕与野猪格斗,只是碍之于“男女授受不亲”之“礼”――男女之间连手碰手都不行,一个大男人能在女人如厕之时闯进茅厕去吗?遗憾的是,郅都对这个伦理难题的实际解答,远比孟子逊色。在他那边,见死不救是可以的,触犯“男女授受不亲”之“礼”却是万万不可。
  如果以孔孟为儒学之源头,那么,经过两千几百年的历史流变,儒学在许多方面也会变得面目俱非的,不是与时俱进,而是因为僵化而将其推向极端,因为世俗而使它变得圆滑。
  这种流变,似乎还有时隐时现之迹象。远的不说,前些年,就有一所高级中学“为防学生早恋”,专门给全校1700多名女生(请注意,只是女生)开了个会,宣布一条纪律:“今后男、女生之间交往时,两人的距离不得低于44厘米”。这样的事,出现在重新倡导尊孔读经的“国学热”中不足为怪。用这种方式去防止“学生早恋”却未免有点离奇,不知道提出或支持在情窦初开的男女学生之间安装这种“防火墙”的人们,是否也想给“男女关系”之流变书写新的篇章?
  【韩玉乐荐自《解放日报》2011年5月23日/童 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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