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稳金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摘  要:金融是经济的血脉,金融稳,经济稳。当前,内蒙古金融风险突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高企,少数机构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不达标,加之存贷款业务出现下滑等因素,严重影响金融稳定。金融机构自身、金融管理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等应多方协同发力,形成稳金融防风险的合力,打造稳金融与稳经济相互支撑、良性循环的格局,更好地促进金融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稳金融 金融风险 防控化解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经济的血脉。金融业务几乎渗透、融入国民经济的每个细胞。稳金融至关重要,它既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又是防范经济风险的要求。金融不稳,宏观经济就不可能稳。“稳金融”的核心就是防控好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同样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暴露出较多、较大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企业、居民和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房地产市场泡沫风险,以及影子银行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等等。
  经过各有关部门近几年有针对性的规范和综合治理,严格和强化监管,以上风险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控制,内蒙古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金融风险隐患并未消除。内蒙古金融风险仍然突出,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的难度依然很大。
  一、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一)社会融资规模明显减少,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速大幅下滑
  2018年全区社会融资规模1627亿元,同比少增1039.8亿元,为近5年来最低水平。年末,内蒙古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2085.2亿元,同比增长2.9%,较上年下降7.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增速10.6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一;全年新增贷款608.2亿元,同比少增1486.8亿元。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3261.4亿元,同比增长1.3%,较上年下降7.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增速6.9个百分点,增速连续下滑;全年新增存款308.6亿元,同比少增1478.6亿元。存贷款增速均为2000年以来最低水平。
  从人民币贷款来看,出现若干值得关注的问题。其一,企业和机关团体贷款下降18.4亿元,住户贷款增加620.5亿元。其中,住户消费贷款增加465.2亿元。其二,民营企业贷款下降85.5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增加231.9亿元,但是对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减少900多户。其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贷款合计占全部新增贷款96.1%,而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少增甚至出现下降。其四,全部贷款增速低于GDP增速2.4个百分点。而2006—2017年末内蒙古人民币贷款增速平均比GDP增速高7.3个百分点。GDP增速与人民币贷款增速高度相关,总体呈同升同降的特征。
  从人民币存款来看,企业存款出现大幅下降,下降497.8亿元。全区17家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有9家存款出现下降。
  (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仍处于高位,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2018年末,全区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增加77.4亿元,不良贷款率4.05%,較上年上升0.24个百分点。
  不良贷款在部分金融机构、行业、企业和地区比较集中。其一,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继续上升的势头并未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内蒙古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增加196.3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上升2.64百分点;不良贷款率未达到监管规定要求的机构占到1/3,一部分成为高风险机构。其二,信贷资源向房地产、煤炭、钢铁行业集中趋势明显,不良贷款率较高。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贷款余额4039.6亿元,同比增长13.2%,增加501.6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85亿元,同比增长17.2%,增加329.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较高,增长较快,导致居民杠杆率提高到38.5%。金融机构对煤炭行业融资余额1425.7亿元,其中银行业贷款占86.4%,虽不良贷款出现双降,但不良贷款率仍高达7.18%;对钢铁行业融资余额488亿元,其中银行业贷款占67.2%,不良贷款率为1.22%。其三,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和个别盟市不良贷款居高不下。
  另据有关监测数据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政府类项目融资以及持有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合计1.16万亿元,相当于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2倍,未来还款压力大。
  (三)部分金融机构资本充足水平和贷款损失准备不足,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
  2018年末,全区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9.1%,较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机构约占1/4,一些机构甚至为负值。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低于监管规定要求的机构占1/3,少部分机构拨备覆盖率低于50%。同时,盈利能力下滑。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利润较上年减少32.3亿元,下降27.8%;资产利润率为0.56%,较上年下降0.27个百分点。少数机构出现亏损。
  另据统计,内蒙古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4.8%,资金存在金融机构内部空转的现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原因分析
  一是经济总体下行,行业、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社会利润率整体走低,影响金融机构对未来经济发展走势的预期,加之不良贷款上升带来的负面效应,导致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放缓。
  二是企业、居民、地方政府债务不断累积,杠杆率高企,还款能力下降,加之信用意识不强,信用环境遭到破坏,造成拖欠、恶意逃废债务,局部甚至出现连锁反应,引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持续上升且难以化解。
  三是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约束力不强,经营不规范,风险管理意识、审慎经营意识弱化,信贷投向过度集中,风险监测、识别、管控滞后,出现不良贷款风险。加之,企业融资渠道有限,直接融资少,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于银行体系间接融资,企业融资风险主要转嫁于银行体系承担。
  四是金融监管偏弱偏软,一些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长期积累,得不到有效解决。以上多种因素叠加,最终形成较大风险。
  三、内蒙古现阶段稳金融的对策建议
  (一)地方政府部门应把防控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维护金融稳定的合力
  司法等有关部门应更多地参与严厉惩治恶意逃废银行业债务的行动,打好防控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健全地方政府项目融资监测制度,防控债务风险。做好高负债国有企业的降杠杆。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实力,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不良贷款风险处置。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健康发展,稳定金融供给。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重振市场主体信心,稳投资,稳经济。
  (二)金融管理部门应把稳金融防风险作为首要任务,发挥好各项政策的效用
  其一,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动态优化和逆周期调节,适度熨平经济的周期波动,在上行期防止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在下行期对抗经济衰退和通货紧缩。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保持货币供给与经济增长的内生需求相一致,既防止货币条件过紧引发风险,也防止“大水漫灌”加剧扭曲和继续累积风险。其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交叉性金融业务,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止金融业脱实向虚。大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消除不稳定因素,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其三,加大金融改革。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提升金融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加强硬约束制度建设,从制度上防控风险。
  (三)金融机构应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严防严控风险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充分结合起来,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腾出信贷空间更好助力经济发展。优化信贷投向和行业、期限结构,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增强经济增长动力。充分发挥稳金融对稳经济的支持作用及关键作用,形成稳金融与稳经济相互支撑、良性循环的格局,更好地促进金融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高级经济师)
  责任编辑: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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