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酬谢读者勘误:读者文摘精选100篇

  《光明日报》一九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报道:南京师范学院《文教资料简报》的编者为了使自己编辑的资料准确无误、消灭错别字,公开请读者勘误,并对首次指出错误的读者实行了致谢致酬的办法。第一○四期《简报》上登出了《本刊试行勘误致酬办法的启事》。启事中的主要内容不太长,不妨照录如下:
  一、凡第一个指出本刊文字错误的读者,本刊酌致薄酬。
  二、凡属一般性的文字错误(如人名、地名、年代等),每指正一处致酬一元;比较重大的学术性、资料性错误,每指正一处致酬二至五元。(目前学术界尚无定论的问题,各家说法不同,不属勘误之列。)
  三、对读者指出的差错,于下一期刊登勘误表,并于表中公布指正者姓名,以示谢意。
  最近,这个办法已经实行,在第一○五期上第一次刊登了勘误致酬表。指出差错的读者不仅公开致谢,而且按规定付给“薄酬”。
  一个这样小的刊物,印数和发行范围都很小,然而诚心诚意的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请读者一起来消灭差错,率先为同行之所不敢为,真不简单呀!正象读者说的“实在令人敬佩!”同时,它也为我国新闻界、出版界作出了榜样,很值得我们学习和仿效。当然,我不是说,大家都要实行这种“酌致薄酬”的办法,但是这种认真负责的精神实在可取。报刊上的错别字,资料里的差错,事实的差错不是经常出现吗?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今天,南京师院的《简报》编者为我们做出了表率,我们应当鼓励广大读者提意见,找差错,共同办好各种书报杂志,为读者提供更可靠的资料,真正的精神食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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