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十七年”的英雄电影是不是类型电影

[摘要]十七年电影的题材、内容直接表现人民的革命斗争生活,多是写反抗、觉悟、革命,通过影片的情节、人物和电影语言,塑造了众多英雄形象,直接抒发创作者的革命情怀,影片潜移默化地以情动人,对观众产生认识、教育或审美作用。

[关键词]类型电影 盈利“十七年”时期 英雄电影 政治

人们通常根据影片的不同题材或技巧来归纳影片的类型。电影类型的发展最成熟的是在好莱坞。这个世界电影的王国。这跟其早在上世纪二+年代就在好莱坞建立了八大电影公司并建立了生产——发行——放映的垂直系统有关,因为,电影生产者可以及时、有效的从观众那儿得到回馈的信息,然后继续的生产那些受欢迎的电影,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种的电影类型,而观众是类型的推进者也是类型的检验者。

类型电影作为一种制作方法,实质上就是电影生产的标准化。其得以形成的条件至少有两个,一是类型丰富,且每一种类型下有相当数量的作品,二是各个公司有自己擅长的类型和品牌,其中当然包括明星。而好莱坞被称为“黄金时段”的三四十年代。也是类型电影发展最为繁盛的时期。

有意思的是,在类型电影的概念及理论被引入中国电影史的研究过程中,有论者发现了我国20年代电影的类型发展萌芽,他们通过分析当时主要电影公司的制作、发行、放映策略以及有意识的建立明星制、针对不同层次观众的欣赏口味创作社会片、爱情片、家庭伦理片、古装片、武侠片、神怪片等诸多类型的影片等现象。从而确定了20年代众多制片公司竞争的中国电影界,的确是存在着初始类型。

自1995年美国版的英雄电影《真实的谎言》传到中国引起巨大轰动之后,《勇敢的心》、《肖申克的救赎》、《夺面双雄》、《拯救大兵瑞恩》等各种类型的英雄电影都在中国大获全胜。而在中国电影的“十七年”时期,即从1949年到1966年这17年时间里,电影工作者们也创作出了大量的英雄电影,而这些英雄电影是否可以归为类型电影呢?

十七年电影里的英雄,与世界各国电影里的英雄一样,具备英勇无敌、敢于牺牲、影响全局的非凡品质,然而,受制于家族本位传统思想的束缚,在一个思想文化高度统一的时代,在一个个人英雄主义被宣布为不合时宜的国度,电影中的英雄显然还必须具备另外的品质,才能为主流意识形态所接纳。这样,在集体主义的名义下观照个人的成长与英雄的生成,就成为十七年电影塑造英雄的唯一途径。按照新中国遵循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毛泽东革命集体主义思想,英雄不可能具有天生的禀赋,相反,任何英雄都是出自“人民”,是人民的滋养、中国共产党的教育与毛泽东思想的引导,才让一个普通的“人民”中的一份子成长为“英雄”。“英雄”本身不应该具备强大的、或彻底改变或左右战局的超凡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并“完成”预定任务,是为一个“英雄”命名的关键。

主要人物获得“英雄”命名,往往需要经过三个循序渐进的阶梯,入伍、入党、完成预定任务。缺乏入伍、入党这种融个人于集体的仪式,个体基本上是无法完成预定任务的;即便完成了预定任务,也因缺乏“组织观察”而不能被指称为“英雄”。实际上,入伍、入党的仪式,既是主人公克服自身缺点、不断成长为英雄的直接补偿,又是人民军队和中国共产党表达自身宏伟力量的有力见证。

“入伍”之前,主人公大都经历过敌人的蹂躏和失家的苦痛。这也成为他们义无反顾加入人民军队进而成长为战斗英雄的主要动力。抱着个人复仇的强烈欲望,主人公走进一个“集体”之中,这是既改变他们生存状态又提升他们精神境界的所在。在这个“集体”里,通过上级(“政委”或“党代表”)的言传身教,主人公终于认识到个人复仇意识的狭隘性和不可操作性,同时感受到集体的可贵和党的伟大,申请入党的动机开始浮现。影片高潮伴随着主人公“入党”的仪式而到来,最后一场战斗,主人公终于完成自己的使命,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新中国电影塑造英雄形象的这种基本模式,在《董存瑞》、《回民支队》和《红色娘子军》等影片中都有非常出色的体现。

类型电影作为一种影片制作方式具有如下特点影片创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制片人为他指定的影片类型的基本规定,即,1、公式化的情节。2、定型化的人物。3、图解式的视觉形象。十七年英雄电影遵循以上3个特点,是不是已经可以做肯定回答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好莱坞在二十年代由八大公司建立的生产-发行-放映的垂直系统,在一开始目的就非常明确,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文化企业,要最大限度地依赖于观众、取悦于观众、获得票房收益。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国营电影生产、发行、放映体系。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理的政企合一的垂直管理模式。由于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和管理制度,“十七年”电影时期四起四落,电影只是为国家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在那种政治空气下,是没有条件去深入探讨电影的各种艺术形式问题的。这些影片与其说在呈现战争的严酷与胜利的艰辛,不如说在表明反抗的神圣与英雄的无敌。无论是一个妇女的英勇牺牲(如《赵一曼》、《刘胡兰》),。还是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如《卫国保家》、《翠岗红旗》),无论是解放军战士的坚贞不屈(如《钢铁战士》),还是新四军纵队的浴血奋战(如《大地重光》),都被统合在民族解放与新中国建立这一既成事实的宏大话语之中。在建国初期及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电影氟围中。为了通过电影书写这种崇高历史。电影创作者显然都无法率性而为,他们必须结合创作当中的环境,赋予战争更加明确的政治指向性。对于新中国电影而言,在战争片中书写崇高历史的艺术实践与在战争片中宣传毛泽东思想的政治任务是高度一致的。

虞吉教授也在课堂上讲到:类型电影是商业电影的产物,是工业资本主义产业建构上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所主导的电影文化的产物,是电影产业自由竞争与垄断竞争的产物。而十七年的英雄电影是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范畴的精神产品,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型生产关系之上。电影的生产——发行一放映都由国家统一管理,既无艺术创作自主权,又无企业经营自主权,私营电影公司也遭到解体,电影从文化形态上看抛弃了以往的商业文化特性,而成为阶级斗争、民族斗争的工具。宣传革命、共产主义、爱国主义。因此,十七年时期的英雄电影是政治模式电影,不是商业电影,也不是类型电影。

参考文献

[1]董小玉、虞吉主编《中国电影史纲要》,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2]邵牧君《西方电影史概论》[M],北京电影出版社。1984年

[3]钟大丰、舒晓鸣《中国电影史》[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

[4]陆弘石主编《中国电影描述与阐释》[M],中国电影出版社,2002年

[5]汪流主编:《中外影视大辞典》[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

[6]黄会林、彭吉象、张同道主编《电影学导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7]杜庆春《新中国电影事业发展与改革》,人民网,200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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