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综述:第十届书法篆刻展

  展览名称: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展览时间:2011年12月31日至1月8日  展览展厅:中国美术馆13号至17号厅
  展品数量:86件
  伴随着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春风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伟大进程,凝结着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书法艺术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得到了中国书坛及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支持和响应。此次“国展”分设上海、广西和北京三个展区,上海展区展出楷书、隶书、草书作品,广西展区展出行书、篆书、篆刻和刻字作品。据统计,上海展区共收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24527位作者的30938件作品;广西展区收到16866位作者的20996件参赛作品。两个展区共评出优秀作品58件,优秀提名作品68件,入展作品787件。其中,上海展区评出优秀作品28件,优秀提名作品30件,入展作品332件。广西展区评出优秀作品30件,优秀提名作品38件,入展作品329件。
  在上海、广西两个展区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展览精选出优秀作品59件,优秀提名作品27件,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8日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展出。
  中国书法家协会在总结历届“国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高度、品位、创新、和谐”的主题,在评审中坚持“阳光、规范、学术、和谐”的原则及组织、评审“两权分离”的机制,并在评审方式及展览模式上进行了重要改革,促进展评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是新世纪全国书坛创作阶段性成果的集中展示,是当今中国书坛优秀人才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中国书法发展史上一个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里程碑。
  我们正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辉煌时代,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指导方针,中国书法事业必将迎来大发展大繁荣和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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