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民众信上访是法律的悲哀:民众对法律失望

  日前,《联合时报》头版刊出消息称,上海某区政协无党派界别组近日的问卷调查显示:自身利益受损时,仅有不到10%的底层民众表示会“上诉,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而九成以上选择的是“上访”。虽说问卷调查存有不稳定性,其结论也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况且这一问卷调查仅局限于某区区域,但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民众“不信法律信上访”乃是一种基本的态势。
  当下,我国正处于政治体制和经济结构的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各种利益诉求纷至沓来,各个阶层博弈此起彼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群体如农民工、下岗者、失业者,他们无名、无财、无权、无“关系”,他们面对自己利益的受损,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部门,希望得到政府的支持,给个“说法”,图个平安。对他们来说,上访委实是一种微弱的抗争,是一种无奈。
  出于民众对权力的认同和信任,多年来,政府信访部门也是有作为的。他们倾听怨民呼声,遏制强权霸势,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功莫大焉!-称其是“架起政府和群众的桥梁”也好,“搭建民众利益诉求平台”也罢,总之,在当前的政治生活中,政府的信访部门仍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毋庸讳言,作为一种非常规性的行政救济,信访对于民众诉求的回应也是有限度的,它显然没有像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和执行力。这也许就是有些事件长访不决、决而不断的缘由。
  从法学立场观察,正处于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中国,必然要实现一个由传统伦理文明秩序向现代法律文明秩序的转变。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成长,坐实“公民”位格的社会、政治和法权内涵,实为当务之急,它也是通达民主政治的可欲路径。有学者分析,过于依赖信访,仍是没有突破“人治”的藩篱,顺而言之,笃信上访至多是对“传统伦理文明秩序”的一种向往。倘若九成民众趋之若鹜,岂不与“现代法律文明秩序”渐行渐远?从这个意义上说,九成民众信上访无疑是法律的悲哀,它滋长了社会对法律不信任的心理,使法律虚无主义加剧。
  公正的依据,要靠良法;公正的落地,要靠理性的博弈。九成民众面对自己的利益受损不信法律信上访,何以故?我以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诉讼成本过高。对弱势者而言,他们有的是精力,缺的是财力,一场官司,不说过程漫长,不说胜败未卜,就是那笔费用也使其难以承担;二是法律未必公正。正如上述问卷调查项目的负责人、华东师大教育社会学教授马和民所说:“(弱势者)一想到打官司,普遍的第一反应就是找熟人。‘良心’在某一个阶段已经成了可以买卖的对象。”实现社会正义,保障民众合法权益,减少信访以维护稳定,是法院甚为迫切的任务,而时下无须讳言的司法腐败,则令一些弱势者“敬而远之”。
  相对应的是,要改变民众“不信法律信上访”的现状,社会公共政策必须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倾斜,且施以实实在在的法律救济;同时,必须惩治司法腐败,审判公正,执法为民。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底层社会成员对社会的绝望往往是引发社会动荡的主因。当依法维权无法解决问题后,底层社会成员的维权方式极易转向对抗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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