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之我见:乡村振兴战略之我见

  郑春光(北京大学世界文学研究所):对国人来说,诺贝尔奖的符号意义远远超过了它本身。在这种能指与所指的断裂中,诺奖成了一块验金石。经济的腾飞,让中国骤然成了世界的巨人;然而底气不足,始终有一种名实不符的焦虑。多少年来,我们急切地渴望获得世界的赞誉,对诺奖也形成了一种复杂的情结。一种酸葡萄心理,曾长时间弥漫于社会。主流媒体对诺奖也颇有微词。如今莫言的获奖,成了一个契机,撩拨起了品尝到葡萄美味之后的自豪和虚荣。莫言的书一抢而空,铺天盖地的赞誉一浪高过一浪。一奖遮百丑,中国俨然一夜之间成了文化强国。其实,我们不过是被诺奖牵着鼻子走。对莫言、对华语文学、对中国来说,获奖绝对是好事,会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但是欢呼之后,我们要清醒,巨人的脚跟依然不牢固。
  瑞典学院的老头们为何青睐一个体制内的作家?一些国外的媒体对此颇有微词。其实,百余年来的诺贝尔奖评审,又何尝不是一种体制?而且,一个伟大作家往往有多重性格。荣格就区分过作为作家的人和作为人的作家。作家伟大如歌德,也会拖着一根庸俗的辫子。诺贝尔文学奖不是圣徒勋章,而是文学的奖项,自有其评判标准。莫言曾说,“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我们更应当关注的是莫言的作品,而不是作家的行为。他的很多作品都在碰触敏感的神经,冲击着体制的壁垒,如丸之走盘,横斜圆直,不可尽知,这更体现出一种引腾转挪的高妙。“天之赋道,不差胡华;人之禀性,岂限外内?”莫言写的是普遍的人性,他把人放在特定的境遇里,来试炼、来拷问其中的罪恶和洁白。诺贝尔奖给了莫言,正是文学的价值胜利。
  刘(南开大学文学院):我觉得首先需要把莫言其人、获奖其事和《蛙》其作分开来看。第一,不能因为人家获了奖就搞人身攻击,看见出头的鸟必枪打之而后快。莫言拿作协的工资就得替体制背黑锅,或者王安忆没抄《讲话》就更有资格获奖,这都不合逻辑。第二,诺奖评选这件事,只是某些标准和某些意志的体现,如果不愿意买瑞典绅士的账,完全可以“用脚投票”,选择其他作家特别是无缘诺奖者来阅读,比方说弗兰兹·卡夫卡、伊塔洛·卡尔维诺、雷蒙德·卡佛(以上“三卡”纯属个人口味)。第三,对于《蛙》这部作品,颁奖词概括得挺准确,有魔幻,有民间,有历史,有现实,但“有”得太多了。莫言的野心还是大了,既要坚持民间叙事传统,又要与世界文学对话;既要关注(西方所关注的)历史重负,又要“写人”;既想把旧手艺好耍一番,又惦记着“创新”。这是一个从内容到形式都十分丰富和“正确”的作品,但就好像一个高级厨师,想在一道菜里用上各种名贵食材和调味品,然后煎炒烹炸一溜够,您想这菜它是个什么味儿呢?当然也不只是莫言,“十全大补”几成当代长篇小说的共同特征:用生猛的“性/暴力”展演来宣泄曾经的性/政治压抑,用恣肆的语言狂欢来弥补禁忌空白的思想,用特定的价值理性来揭示历史秘辛、控诉民族苦难,用狐鬼神魔的文学传统来打扮当代现实的诡谲传奇……而莫言更胜一筹之处则在其强烈的属地性与丰饶的民间语言资源。在此意义上,如果诺奖一定要颁给一位中国当代作家,莫言当然无愧,但他身上仍然存有一种烙印或症候,即“人”与“非人”对抗的价值焦虑,这种焦虑一旦用饱满得快要炸开的故事和语言来缓解,小说即走向完结,成为一个封闭完整的莫比乌斯环,它拒绝读者的重写和参与,更无奈的是习惯于在虚拟网络上实践性爱、民主与个人生活/美学风格的新生代们早已不屑于参与这样的“文学”。这种双向的拒绝对获奖意义上的中国当代文学来说,是一个重创。所以,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诺奖———是勋章也是疮疤。
  严彬(凤凰网读书频道主编):鲁迅曾于1927年9月致刘半农的信中提到:“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奖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其时,中国除已然完成《呐喊》《彷徨》《野草》的鲁迅,另有周作人、郭沫若、郁达夫等,均已抱作成名。近百年来,诺贝尔文学奖对中国来说好似一年一次中途消退的潮汐,直到今年竟聚为一次大潮爆发,很有些始料未及。
  尽管北岛据说曾数次接近诺奖,但他毕竟已是位缺少精深作品的人,而莫言依然每隔几年拿出一部高水平作品,他已经如此创作了20多年。放眼中国,几人有这样的文学生命?作为第一个以中国籍身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有他客观的文学成就,也有评委们主观的阅读,更可以加点命运之糖,才让中国人首次尝到甜头,“红高粱家族”也就加入“诺贝尔家族”。
  当然,瑞典文学院本没有理由必须青睐遥远的中国,15位德艺双馨的院士也没有必然的责任去挖掘中国作家———他们选出过海明威和帕斯捷尔纳克,更错过了托尔斯泰和乔伊斯。
  伊北(青年作家):莫言先生获奖当然是天大的好事,对国家,对文坛,对出版界,对他个人。但四下的狂喜,又让人感到忧伤,跟北京奥运时的狂喜一样,这无疑还是一个西方为主导的时代,体育、经济,甚至文化,西方人真的懂得中国文学的好处吗?未必。中文写作的魅力,源自于汉字的魅力。汉字在世界语言的发展中是一个拥有巨大魅力的异数,中文写作,也有其优势和独特魅力。当代的写作没有跟五四新文学写作接续起来,而五四的小说写作又没有跟古典小说写作接续起来,而是直接跑去跟西方学,当代纯文学作家直接跟着西方跑的更多,很多都丧失了中文写作本身应该有的美感。中文写作,每个字都是有美感的,西文写作,字本身只是音,记录了一个音节,是没有意义的,这是西文写作的巨大缺失。诺贝尔奖是肯定,但诺贝尔奖未必能理解中国文学。
  许苗苗(北京市社科院文化研究所):今年4月,伦敦书展期间有一场莫言的讲座,收到通知后,我转发给正在学汉语的英国朋友Anthea,问她有没有兴趣。谁知她反应竟特别激烈,还自称是莫言的超级书迷。“西方人实在太能夸张了!”我暗想,“当幼儿园老师的她,最多也就看过《红高粱》电影吧?”讲座那天,Anthea真带来了英文版的《红高粱》和《生死疲劳》,并强调家里还有好几部莫言作品。拿到签名后,这姑娘羞涩地偷偷问我写的是什么。我用手一个字、一个字点着念:“莫言,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虽然连“莫言”两个字都不能照猫画虎地认出来,但这并不影响她对其作品的热爱。莫言恰在今年获得诺奖,这次邂逅一定会成为Anthea一辈子的骄傲,这个英国女孩的中国梦也必定因此增添了几分传奇色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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