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6小时被定为精神病是否是话语霸权?(9则)|话语霸权

  上网和网络信息化生活状态,与网络成瘾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和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和生存工具之一,就跟手机一样,这种“依赖”与“精神行为障碍”可不能混为一谈。但在参与《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论证的医学专家眼里,两者却画上了等号,令人感到匪夷所思和难以置信。
   ―――代景阳
  
   想必经过专家们研究论证的必然有其科学性,未见将其科学性给公众很好的解读,今闻其量化标准,更是惊诧加恐慌:原来我也是一个精神病―――连续半年每天使用网络至少10个小时,而且还病得不轻。
   ―――陶陶
  
   将玩游戏成瘾纳入精神病的人,基本上可以被确定为精神病患者,属于由于大脑功能紊乱及病变而发生的思维异常,典型的精神病症状。
   ―――郑渊洁
  
   网络成瘾是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其后果可导致性格内向、自卑、与家人对抗及其他精神心理问题,出现心境障碍,部分患者还会导致社交恐惧症,但网瘾标准只是一个诊治标准,并不是治疗网瘾的特效药。
   ―――乱弹天下
   对于一些痴迷于网游的青少年来说,每天打上六个小时的网游的确对他们的身心构成了极大的伤害,但是就此断定他们就是“精神病”就合理吗?过早的贴上“精神病”的标签不仅不会对他们戒除网瘾没有一点帮助,反而有可能会激发他们“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这样一来,他们就可能成为真正的“问题少年”。
   ―――救救孩子
  
   此评定标准容易造成诊断标准扩大化,从而造成家长学生一定的恐慌,甚至过早地给当事人贴上标签。而且作为一家医疗机构,这种诊断标准的提出,显得过于激进。
   ―――霍云翔
   马克思说:在大森林里呼喊,你听到的是自己的回声。请有关专家慎用自己的专家话语权吧。你们的这个标定会把亿万人民推向精神病患者的队伍!这就是你们的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心?!
   ―――我要呼吸
  
   人们对把网瘾列为精神疾病如此敏感,是传统观念在作怪。过去,人们一谈到精神病就认为是“疯子”,其实精神病有很多种。网瘾是有定义的,它必须是沉迷于网络中,影响到工作、学习、生活,而非喜欢上网就是网瘾。另外,网瘾人群,大多在心理、性格、人格等方面存在缺失,将网瘾列为精神疾病,既让人们可以正视这种情况,又可以更好地进行干预和治疗。这有什么不可呢?
   ―――秋天的风
  
   不能否定,《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的制定者出发点是好的,即为了青少年适度上网,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完成学业上,但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这是我联想到国家标准委曾经出台的馒头标准,规定馒头只能是圆的,不能是方的。希望某些部门和专家切莫把“网瘾标准”弄成“馒头标准”,以免贻笑大方。
   ―――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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