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探索?|发展中国家排名2017

  摘要:本文立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约束条件和发展目标,探讨了肇始于发达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应该如何根据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实而做出调整;总结了发展中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实施目的、实施手段、实施结果和策略原则上不同于发达国家之处;研究了日本、美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历史实践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启示。
  关键词:战略性贸易政策 发展中国家 比较优势升级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以技术创新为引擎驱动经济内生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正确利用可以在这一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当发展中国家利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时候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必须根据自身的国情和发展使命做出适当的调整。古典贸易理论基于完全竞争市场、规模收益不变和不存在外部经济性的假定,认为技术条件、要素禀赋和消费者偏好不同导致的国内相对价格差异是国际贸易的原因。与古典贸易理论相对应的贸易政策是自由贸易,而且自由贸易政策是占优策略。基于其假设前提,古典贸易理论的逻辑无懈可击。遗憾的是,依据古典贸易理论很难解释普遍存在的形式各样的贸易保护措施以及GATT和WTO这样的推动自由贸易的国际组织的出现。问题的根源在于古典贸易理论的前提假设离现实太远,随着产业内贸易现象的大量出现以及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新贸易理论变应运而生。新贸易理论的假设前提正是不完全竞争市场、规模收益递增和存在外部经济性,它能够很好地解释产业内贸易现象。新贸易理论在贸易政策领域的体现便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它认为贸易保护是占优策略,但会使各国陷入囚徒困境的局面,所以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能很好地解释俯拾即是的绞尽脑汁的各种贸易保护手段和GATT、WTO这些国际贸易组织的出现,WTO正是为了避免世界各国陷入贸易壁垒高筑的“囚徒困境”局面而出现的国际协调组织。除理论解释上的成功外,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对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践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要适应发展中国家的现实
  肇始于发达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集中关注于通过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产品竞争市场上扩大生产、增加出口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战略贸易政策的这样一种使用目的对发达国家来讲是很适合的,却并不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实和发展目标。一般来讲,一个产品或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内销到出口要经历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商业转化、产业化和出口这几个生命周期过程。
  对于发达国家来讲,因为具有雄厚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能力、完善的技术转化机制以及高端的产业和贸易结构,即它们在产品或产业成长的前期阶段都已具备了完善的基础,因而它们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如何扩大生产,占领更大份额的国际竞争市场,这决定了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目的在于关注产业成长后期阶段的生产和销售;然而,对于基础研究和技术创能力薄弱、技术转化机制不健全以及产业和贸易结构低端的发展中国家来讲,许多产业(尤其是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尚不具备前期成长阶段的基础准备,如果就照搬发达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思路(利润转移理论),用于为产业后期阶段的扩大生产、增加出口提供策略支撑,这种舍本求末的做法将使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缺乏适用性,也不会起到良好的效果。一国的产业和贸易结构是内生于要素禀赋结构的,所以提升要素禀赋结构是改善产业和贸易结构的根本,所以发展中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应该循此思路来展开研究,探讨如何通过战略性贸易政策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贸易结构升级提供帮助,这与发达国家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有很大不同。
  二、发展中国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特点
  与发达国家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相比,发展中国家基于比较优势升级的战略性贸易政策表现出以下不同特点:
  1. 实施目的不同。
  如已经论述的,由于经济发展和产业成长处于不同阶段,面临着不同的经济发展目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战略性贸易政策有着不同的实施目的。这一点不同是基础性的,由此决定了以下的其他不同点。考虑到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我国的不同实施目的,国内学者基于利润转移视角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我国适用与否的争论都是不相关的,赞同亦或反对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一旦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本思想与我国的产业的成长阶段和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基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比较优势升级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在我国有很好的适用领域和广阔的研究前景。
  2. 实施手段不同。
  发达国家传统的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其常用手段直接以贸易政策的形式出现,如进口关税和配额、出口补贴和信贷等等;而发展中国家基于技术创新、产业培育、贸易结构升级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其手段可能间接地以产业政策的形式存在,如基础研究组织模式选择、研发补贴、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国际研发合作安排、产业集中度选择、率先注册国际技术产业标准等。
  3. 结果不同。
  发达国家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往往表现出国际对抗性,是通过以邻为壑的方式获取利益,所以常常以“囚徒困境”结局;发展中国家基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从外部经济理论出发,考虑到技术创新的知识溢出效应,对博弈双方是互惠的,不会导致“囚徒困境”的局面,故发展中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也可以用来抓住与发达国家的合作机遇,为本国的技术学习、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 政策制定的策略原则不同。
  完全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是占优策略,而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则认为贸易保护是占优策略,这两种政策制定的策略原则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和机械性,也与现实中各国制定贸易政策的原则不符。所以,发展中国家基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约束条件做出更加灵活的安排,既可以是贸易保护,也可以是自由贸易,以吸收上述两种策略原则的优点。要善于竞争,更要学会合作,这才是策略博弈的艺术所在。比如,当某种发展中国家所需的国外技术是以产品贸易渠道进行扩散时,发展中国家就可以利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手段增加该产品的进口,以加快技术学习的步伐。   三、发达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践对发展中国家的启示
  虽然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国情和所处产业发展阶段的不同,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上述诸多差异,但其研究思想——贸易政策国际互动对企业竞争地位的影响进行博弈分析——与肇始于美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仍是一脉相承的。所以,从发达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历史实践中还是可以得出一些能够指导发展中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践的一般原则。
  1.日本和美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经验
  日本是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并取得了辉煌战果的典型代表。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通过限制进口以促进出口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使其汽车工业、半导体工业和通信电器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并占领了美国等传统出口国的市场。日本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遵循循序渐进式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路径。首先,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对象来看,从资本密集型产业开始,等到这些产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具有了较强的竞争力以后,逐渐减少对其保护,然后将保护中心转移到技术密集型产业上来。这一方面反映了保护的暂时性,也保证了保护的渐进性,使得产业升级能够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帮助下按经济规律有序进行。其次,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手段上来看,表现出从“硬扶持”向“软扶持”转变的特征。先是对保护产业给予补贴、退税、低息贷款等资本支持,随后则转向提供产业发展指导、信息服务、组织联合研究上来。这一方面符合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保护需要,也顺应了WTO的规制,因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为国内企业提供保护的同时,强化国内竞争。贸易保护带来的温室环境,容易使国内企业丧失不断进取的动力,所以如何在保护的同时强化竞争就变得非常重要。而日本政府在这一点上则做到了良好的平衡。
  在日本的强力竞争下,美国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具有战略性贸易政策色彩的保护手段。包括对传统和新兴市场采取不同的出口战略,在公平自由贸易的名义下提出了一系列反倾销、反补贴条款。此外,美国一直对军事技术采取政府采购举措。美国还于1984年通过了《国家合作研究法案》 ,放松了关于合作研发的反托拉斯管制,使美国研发领域的合作有了显著增加,对增强美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美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也有着不同的国情,它有着完善的金融市场、世界第一的基础研究能力和顺畅的将科学进行商业应用的渠道。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在这些方面差距都很大,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时必定有着不同于美国的研究内容。
  2.法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教训
  与日本和美国相比,法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则带来了较多的教训。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全,企业厌恶风险,技术相对落后,再加上法国政府追求安全、荣誉等非经济指标,法国的战略性贸易和产业政策采取的是政府直接介入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式,实行了产业国有化、指导性五年计划、将最强的几家企业合并成“国家级冠军”、非关税壁垒和政府采购等举措。但总的看来法国的战略性贸易(产业)政策在提高高技术产业竞争力方面并不成功,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没有按照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而不是采用一步到位的策略。这违背了产业发展、产业升级的规律,难以成功。
  (2)在为国内企业提供保护的同时,没有强化国内竞争。通过将最强的几家企业合并成“国家级冠军”后,便没有能够与之竞争的市场力量,从而缺乏前进的动力,最终危及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3)法国政府对产业的扶持和保护没有注意到仍要发挥市场的基础指导作用。法国政府将国家的安全、荣誉等纳入产业政策的目标,而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则考虑过少;采取一项政策时,没有邀请关注市场状况的私人专家进行协商,导致政策与市场相悖而不是对其进行补充。
  3.发展中国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综上,通过对日本、美国和法国实行战略性贸易或产业政策的经验教训进行回顾,可以发现,战略性贸易或产业政策要取得成功需要遵循几点一般原则:
  (1)战略性贸易或产业政策只是对市场作用的适当补充,不能影响市场基础配置作用的发挥。这就要求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或产业政策时,要让官员、产业代表和学界专家进行充分的协商,以使政府和市场发挥各自的应有职责,实现良好的配合。
  (2)在为国内企业提供贸易保护的同时,一定要强化国内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否则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会由于国内企业的不思进取而成效低下。
  (3)要根据产业发展各阶段的迫切任务和产业升级的客观规律制定合适的、循序渐进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做好保护的暂时性和连续性的动态匹配。此外,要根据同一产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对保护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以与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需要相适应;按照不同产业的不同发展特征,制定适宜的扶持措施,切忌一刀切。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面临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任务,需要以创新为引擎驱动经济内生增长,从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增长。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应该借鉴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思想和发达国家的经验,但是在具体实施上则要考虑到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实和发展目标的差异,从而明确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目标、更加灵活地变更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手段和策略原则,从而使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起到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贸易结构优化的作用。(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三化协调发展背景下河南新型工业化发展动力与对策研究”(2012BJJ04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保罗. 克鲁格曼著. 海闻等译.战略性贸易政策与新国际经济学[M]..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10.
  [2]韩民春,曹玉平. 战略性贸易政策与技术创新研究的新进展[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2.5.
  [3]韩军.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二种不同取向——对“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的比较[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 16(6)
  [4]胡昭玲. 战略性贸易政策及其适用条件评述[J]. 南开经济研究, 2002(3): 51-53.
  [5]David DeCarlo, Industrial Policy as Strategic Trade Policy in a Global Economy, Undergraduate Economic Review, Vol. 3, 2007: 1~17.
  [6]林毅夫,孙希芳.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战略理论[J]. 国际经济评论, 2003. 11-12: 12-18

推荐访问:战略性 发展中国家 探索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