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材料时间规定

  上报材料时间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各类材料报送时间,结合集团公司材料上报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核算工作方面 1.各部室每月 3 号前将本部门上月奖罚汇总上报;(电子版)

 格式:下发日期、通报号、内容、奖励金额、罚款金额。

 2.各部室、分公司每月 4 号前将上月《自评绩效考核表》上报; 3.各部室、分公司每月 6 号前将上月《各单位考评表》、《成本分析》、 《产量、成本表》上报; 4.各部室每月 6 号前将上月本部门个人 KPI 得分表上报;

 5.各部室、分公司、筹建处每月 10 号前将上月奖励票据、罚款金额及明细上交综合部; 6.各分公司浮动工资以《绩效考核通报》下发三日内上报; 7.各分公司报销明细、报销单每月 19 日前报综合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8.以上材料上报 A4 纸,罚款票据 16K 纸。

 二、其他方面 1.宣传稿件:需按规定格式修改,避免出现错别字等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每月 26 日前报送; 2.培训材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课时教案、培训费统计表,统计在每月 26 日前报送; 3.各部室报送总裁办公会汇报材料,要在每周二 17:30 前报送;

 4.总经理办公会汇报材料需在周三 10:00 前报送,其中生产运行部因数据统计受各分公司影响,需在周三 12:00 前报送; 5.各单位例会会议纪要需在每周三 10:00 前报送,月度会议纪要

 在召开完成三日内报送。

 三、要求:

 1.材料需统一报送新材料综合部企业邮箱,不可重发多处; 2.各单位按照上述工作要求进行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其他临时性材料根据通知时间、要求上报; 3.各单位需对以上各项工作指定负责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对负责人罚款 100 元;因材料错报、漏报的,对负责人罚款 100-200元;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 200-500 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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