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燚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 年,全国的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火灾事故74.8 万起,造成1987 人死亡,2225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67.5 亿元。从区域分布来看,农村火灾的起数、亡人数分别占总火灾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54.6% 和51%。可见,当前农村地区依然是消防火灾防控的薄弱区域,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形式依旧严峻。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在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中明确提出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并把乡村消防安全问题列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但从实际火灾发生情况来看,当前的农村消防工作与当前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农村消防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弱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仍需加强。
(一)距离消防救援站远,难以及时扑救
一般情况下,普通消防救援站在收到出动命令后5分钟时间内应当抵达管辖边界[1],因此一般一个消防救援站所覆盖的管辖面积通常不应超过7 平方公里,而设在于近郊区地区的一般消防救援站所覆盖的管辖面积通常也不应超过15 平方公里。但实际中,一个县城往往只有一个普通消防救援站,辖区面积过大,消防车根本无法5 分钟内到达边远地区火灾现场。加上城镇、村寨之间交通不便,部分地方甚至要数小时后才到达火灾现场,从而耽误了最佳的火扑救时间,也由此使得小火酿成了大灾,可能给人民群众带来无法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火灾燃烧蔓延快,扑救难度大
由于城乡地区建设发展不均衡,造成部分农村地区老旧砖木房屋大量存在,有些甚至连片建设。不少农户门前屋后堆积大量木头、麦秆等易燃物品,有些甚至还使用木柴取暖做饭,室内炉灶旁边堆积大量柴火,一旦用火、用电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发生,而且火势蔓延发展迅速,快速进入猛烈燃烧状态,扑救起来难度大,如果扑救不及时,将导致房屋建筑严重损毁,对人员构成重大威胁。
(三)火灾发展的季度性和时段性明显
从火灾事故的季节分布来看,2021 年,冬春季节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火灾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58.6% 和57.5%,明显超过了夏秋季节。这主要是由于冬春天气寒冷,村民用火用电量大,而且冬春季天干物燥,一旦用火不慎火或电气设备、线路发生故障极易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从火灾事故的时间段分布来看,10 时至20 时为全天的火灾事故最多发期,占火灾事故总量的61.2%,但伤亡人员仅占百分之33.9% ;
而从夜间22 时至次日6时的火灾数量仅占全国火灾事故总量的百分之17.3%,但死亡人口占全国百分之41.9%。夜晚凌晨左右大部分人员处于熟睡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人员反应慢,应对处置不及时,容易导致人员伤亡。
(四)老龄人口多,“小火亡人”事故频发
住宅火灾亡人事故中,47% 为60 周岁以上的老人特别是独居老年人,这一人群极易因抽烟、用电热毯、电蚊香、火烛、生活用火等因素而导致失火,又因发现时间晚、报警晚或逃生救援措施不及时而增加了火灾发生概率[2],易造成人员死亡。
(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先天问题长期存在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大量老旧砖木建筑大量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而且受农村生活习惯影响,许多房屋室内外经常堆放大量可燃物。农村房屋绝大多数属于村民自建房,房屋建设无规划、无设计,建设装修随意性大,建筑连片建设较为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很多村民为了满足建筑保温和物品储藏要求,建设、装修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目前,在农村普遍存在擅自在房屋顶部加盖泡沫夹心彩钢屋顶或者加盖彩钢板房,且室内家具、衣物、生活用品等可燃物品大量堆积,线路敷设混乱,一旦着火无法有效实施扑救,而且彩钢板结构耐火等级低,火灾蔓延快,结构易倒塌,极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和造成人员伤亡。
(二)农村道路曲折复杂,消防车辆通行困难
农村地区虽村村通公路,但由于有些民房处在偏僻、路长、路面曲折、空间狭小的坡地上,又远离公路,且道路空间狭小,潜在隐患较多,民房一旦出现起火,由于消防救援队伍往往无法在短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灭火扑救,往往错失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严重影响救火效率[3],到火灾现场时往往火势已经蔓延扩大,或已经发展至剧烈燃烧阶段甚至燃烧殆尽。
(三)公共消防设施缺乏,消防车辆补水困难
在农村区域,特别是经济条件落后的农村区域,由于当地财政经费短缺,公共消防设施始终处于空缺状态,没有消防水源,没有消防取水设施。一些地区在新农村建设中增加了市政消火栓,但是后期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消火栓无水、水压过低或者阀门锈蚀无法开启等问题,无法保障消防车辆的补水需求。
(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工作落实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陕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但是广大农村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加之乡镇、村两委、派出所人员有限,日常各项工作任务繁重,消防工作难以有效兼顾。另外,由于消防监管工作专业化较强,乡镇、村两委、派出所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组织分工,且临时负责人员专业知识匮乏,检查质量不高,无法检查发现和指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宣传培训工作不深入,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乡村民众因为受经济条件、传统思维、文化水平、传统习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薄,不知道必要的消防灭火扑救等常识,也不了解避难逃离的技巧,在日常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规范,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线路问题常见,室内物品摆放混乱,房屋周围堆放大量可燃物。加上多数乡村年轻人在外务工,老年人小孩留在家中,这些弱势群体安全意识比较淡漠,没有自救逃生能力,如果出现火灾死亡,非常容易导致人员伤亡。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人员力量薄弱,农村地区范围太广,消防宣传“进农村”无法实现全覆盖,消防宣传效果甚微。
(一)明确消防工作职能,将“群防群治”促进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要求,推动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派出所、消防、其他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的农村消防监管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整治,定期进行会商研判,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形成监管合力,“群防群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建立组织体系,强化网格管理
促进镇(街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构,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4],并设立消防所、志愿消防队,真正促进农村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党组织重要领导人员兼任,副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组成,重点是对辖区范围内消防工作管理、监督、引导、监督,负责、监督实施消防工作各项管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引导化解火灾风险,负责实施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责。消防所所长由镇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担任,副所长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干部兼任,设立4 至10 名消防所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所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时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巡查,组织进行消防宣传培训,组织进行消防灭火疏散演习[5]。乡镇(街道)将消防工作纳入网格管理服务事项,统筹指导辖区网格员队伍开展日常消防巡查和宣传工作,明确网格员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制订工作流程,全面推动工作闭环管理。
(三)加强安全源头管控,明确整治要求
提请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电力、消防等主管部门形成有效工作的联动机制,以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监管。一是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村民自建公共用房的审批管理内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依法严格审核、验收,确保满足基本的消防安全要求。二是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进行住宿、营业和储存,禁止违法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一经发现,由住建、城管部门强制进行拆除。对于村民房屋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建造的,加强安全提示,建议进行拆除或更换为岩棉不燃夹芯彩钢板。三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查处线路、插座、开关等假冒伪劣电器商品,依法处罚生产、销售企业单位。四是电力监管部门和供电公司进行小场所和村民住房的入户线路安全检查,并要求在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的营业区域内电器线路必须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在无人值班时段禁止焚香、点蜡、烧纸,用电线路、移动电源插座等设备禁止垂直安放、设定在易燃物上;
村民住宅应提醒群众一旦离开住所要关火关电关煤气,定期清理更换老化电气线路。
(四)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大中城市火灾事故防范水平
将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设置等内容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根据辖区实际,使用湖水、河道、水库、水井、鱼池等自然水源为消防供水,设置消防取水口,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车能正常取水。对村民住宅楼、小经营场所推荐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监测报警器,并配置常用消防器材,有条件的还可设置简易喷淋等设备。各镇(街道)按照消防所建设要求,加强“一镇一所一车”建设,配备简易消防三轮摩托车,及时应对处置各类初期火灾,有效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宣传培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防火工作重在预防,预防的关键在于宣传[6]。一是充分运用本地电视、广播,进行有关安全用火用电、初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逃生等知识宣传,发送手机提示短信,加强安全提示。二是由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消防所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等通过主动提示、上门服务等,使一般群众牢固树立“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 火灾报警电话”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发现火灾事故准确判断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式、了解火场浓烟危害性,形成“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的良好生活习惯。三是在乡镇主要交通道路、村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灭火宣传栏,使用“村村通”大喇叭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常态化提示灭火知识。
农村地区是我国消防安全管理的薄弱区域,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整体的安全和谐稳定。只有认真贯彻好“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明确工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落实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有效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学习消防安全,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将得到有效的改善。
猜你喜欢 消防工作火灾事故救援 现代化城市发展背景下的消防工作社会化研究消防界(电子版)(2022年4期)2022-12-14一起亡人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水上消防(2022年2期)2022-07-22紧急救援哈哈画报(2022年5期)2022-07-113D打印大救援学生天地(2020年1期)2020-08-25对烟头引发火灾事故的调查水上消防(2020年1期)2020-07-24重视消防现代家长(2019年11期)2019-11-18莫名的火灾事故儿童时代(2019年2期)2019-03-21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引发的思考活力(2019年22期)2019-03-16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来我省检查消防工作陕西画报(2017年4期)2017-08-30浅析如何筑牢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墙科学中国人(2017年18期)2017-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