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现代化语境下中国的农村治理

摘 要:中国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农村,其难点也在农村。农村治理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转型时期矛盾和冲突的一扇门窗,能否顺利解决农村治理问题,关系着中国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因此农民问题的妥善解决是破解中国发展桎梏的关键钥匙。本文以政治现代化为工具分析,通过展现转型期中国农村问题与政治现代化的关系与张力,为解决当下中国农村治理的困境提供了有效路径。

关键词:政治现代化;农村;治理

随着近年来众多的农村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农民群体的政治利益诉求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他们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追逐向往的生活。农村政治状况制约着“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而且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

一、中国政治现代化面对农村的两难选择

政治现代化理论繁杂而庞大,本文主要引述美国当代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的政治现代化理论。亨廷顿认为政治现代化包括三个基本方面,一是权威的合理化,即由单一的、世俗化的、全国性的政治权威取代各种传统的或宗教的家族式的政治权威。合理化的权威意味着国家的整合,将权力集中于民众认可的公共机构手中。二是政治功能结构的分离和专门化。三是包括全社会各阶级广泛的政治参与。

在现代国家中,无论是动员性参与还是自主性参与,公民不可避免地置身于各种公共事务中,并直接受其影响。因而,政治现代化又要求现代转型的国家具备两项能力,即适应能力和吸纳能力,既能适应发展的要求,推动全方位的改革,社会全面发展,又能将新生的社会政治力量纳入既有的制度安排之内。[1]亨廷顿的政治现代化理论指的就是像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即现代化的道路不可能像西方社会那样完成一个由农村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自然转型,而是必须走一条政府“规划的社会变迁”之路。

现代化给农民在两个方面带来冲击:一方面,使得农民劳动和福利的客观条件恶化;另一方面,因为现代的思想意识传入农村,使得农民意识到可以争取自身的权益,也意识到自己可以想办法来改变自己困苦的处境。[2]在政治层面上,农民通过公共参与就是想改善自身的处境,所以我们不难理解在农村频发“向政府讨要说法”的事件。公共参与一直都是评价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但并非所有的公共参与都能促进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一个向现代转型的国家,一方面希望开放政治领域的公共参与来解决社会发展问题,另一方面又担心社会秩序的稳定状态被打破,从而限制公共参与的形式和程度。中国长期以来的现代化进程,农村往往扮演着牺牲者的角色,如何在这一进程中的新节点上进行改革成了一个难题,因为必须同时做到保障农民的利益。

当前的中国,国家主导农村社会的格局不会改变,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乡镇政府掌握着农村社会最主要的权力资源,对农村社会的政治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维持着农村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中国的现代化和农村的治理是相联系的,将农村社会纳入到国家的体制之中实现全社会的有机整合,才能获得国家现代化的经济和政治资源。农村治理经常会出现基层干部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冲突,部分基层干部在与村民沟通交流过程中存在问题,而这些矛盾冲突不能妥善解决,也造成了治理问题。对于当前农村矛盾的解决,一些缺乏现代“新”理念的干部依旧喜欢沿用“老”办法,即加强行政强制的手段运用,强硬地消弭问题和矛盾。但现实中,一方面要强调“和谐”“稳定”这些理念,强硬的手段不可取;另一方面,即便采取了强制手段,也往往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倒为日后更多问题的爆发埋下了隐患。如何在基层政府管理效率低下的前提下,开辟出有效吸纳农民日益高涨的政治参与热情的渠道,强化农村的社会动员能力,成了需要解决的重要主题。

二、农村治理是中国走向政治现代化的基础

在农村工作中,基层干部对于“治理”的一般理解,主要是针对农村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诸多“乱象”,因而需要进行整治、严加管理,但通常是以行政集权和强制执行为基本思路和方法。事实上,农村的治理工作,不能只是想如何“治”农村,而是要先想到如何“治”政府。好的农村治理的前提条件是有好的政府治理。在追求发展的同时,政府自身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治理,则会严重影响到农村的发展。要发展必须要治理,发展的过程亦是治理完善的过程。

纵然基层政府的治理工作内容一直在变,然而其背后运作机制却未曾变化,自上而下的政策逻辑本意是为了适应和推动社会变迁,但在运作过程中却缺乏对自下而上力量的有效吸纳转化。因此,探讨现代国家的控制与传统农村社会结构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就变得非常有必要。一般看来,在“皇权不下县”的传统的农村结构中,地方秩序维系于礼法、宗族和乡绅,所谓“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其实,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农村自治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国家控制乡村社会的意愿以及控制强度。“皇权不下县”的形式并非意味着传统中国的农村是一个自治社会,乡村的社会权力恰恰最终为政府所掌握,乡村的社会势力必须依附政府。出于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的考虑,政府更倾向于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控制与主导,而这种倾向往往是以牺牲农村社会自主性为前提,政府利益的诉求形成了政府主导乡村社会的总趋势。

治理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打破了传统的国家与社会的两分法,体现了国家与社会的合作共赢。“政治现代化的实现不仅需要国家上层建筑的突破和变革,而且有赖于国家之外的一个自主性社会的形成及其支持。”[3]国家(政府)和社会并非处于一种零和博弈的状态,对社会力量的授权并不是必然带来对国家管理社会能力的削弱。毕竟“一个中央政府,不管它如何精明强干,也不能明察秋毫,不能依靠自己去了解一个大国生活的一切细节。它办不到这一点,因为这样的工作超过了人力之所及”。 [4]

农村治理问题的关键就在与改革政府对农村的行政控制,让农村社会的自主性力量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秩序维护、冲突矛盾化解等领域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这样,既能降低政府直接管理农村的成本,减少政府“管不胜管”的尴尬与低效,也赋予了农村内部活力。这种治理的基本目标就是让农村问题、农村社会的问题尽量在农村内部范围内解决,而不是一有问题就只想到找上级政府要说法,使得问题动辄变成上级政府面对的问题;要让农民的问题尽量不要成为政治性问题,而是尽可能使这类问题停留在社会问题的层次。[5]农村治理的实质就在于确保农民在社会的转型期实现政治的有序参与,从而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转型进程奠定基础。

三、结语

中国的改革已驶入深水区,政治体制改革更是关键区域,谁也不能忽视作为中国人口构成重要部分的农民这股力量在政治上的作用。愈来愈多的“三农”问题在直接或间接地指向“政治”,农村的治理问题毫无疑问是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绕不开的“卡夫丁峡谷”。只有跟上农民的脚步,洞见农民的思维,才能真正把握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的方向。

参考文献:

[1](美)塞缪尔·菲利普斯·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译.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2]秦 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与其变革[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3]邓正来.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4](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董国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5]赵树凯.乡镇治理与政府制度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益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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