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特别是农村人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火灾荷载随之增大,全国农村发生火灾的比例逐年上升。如何加强农村防火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消防安全,已是当前消防工作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本文仅就农村火灾发生的原因、农村火灾发生的特点、预防农村火灾的对策提出一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消防;农村;防火;问题;对策

农村火灾的多发性已经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给农民的切身利益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做好农村防火工作,必须结合农村火灾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探索农村消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才能切实扭转农村防火工作相对薄弱的被动局面。

一、引发农村火灾的主要因素

(一)农村用火随意性大, 对火源、电源等致灾因素疏于管理。一方面是村民随意用火,疏于监护。在农村有相当数量的农户习惯农忙期间在田地里焚烧玉米杆或烧荒育肥,对火势的方向根本不掌握,加上处置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是当地政府对火源、电源管理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和强制措施。农村建筑布局和柴草等易燃堆垛的存放缺乏有关消防方面的规定制约。由于农民建房,不受消防技术规范的限制,也不经消防审批,所以在防火间距、耐火等级包括建筑材料的使用比较随意,只要是在自己家院里甚至周围,都可以无条件的使用,这就是农村柴草垛随意堆放的历史原因。

(二)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欠缺,自救能力极差。 农村群众由于受经济条件、传统观念、文化素质和地域限制等因素的影响,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没有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对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火灾危险性缺乏认识,麻痹大意、违章操作较多,一旦发生火灾不会正确处置,往往使小火酿成大灾。

(三)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没有可靠的消防水源和有效的灭火设施。农村因长期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的限制,消防基础设施和火灾扑救力量严重欠缺。尽管近几年农村消防基础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总的来看,仍然滞后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步伐。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基础设施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消防工作的“四大难题”。一些乡镇、村屯没有经费建设消防基础设施、购置灭火器材和其他灭火工具;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主要靠天然水源,基本没有消防取水设施;一些乡镇企业尤其是私营业主只注重经济效益,对消防安全投入不够,普遍存在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现象,增加了火灾隐患;部分村屯,村民由于民族和历史上的原因,习惯于按照血缘关系聚居,由于管理不严,房屋建设无序,没有留出相应的防火间距。

(四)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警力不足、职责不清、作用不明显。按照目前实行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农村和乡镇属于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应该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具体实施,消防机构给予业务上的指导。然而由于责、权、利等诸多因素的干扰,现实条件下,却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广大农村点多面广,位置偏远,不便管理;二是公安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派出所民警承担着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消防工作很难摆上重要位置。三是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胜任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消防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如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消防设计审核、火灾调查和查处等,缺乏必要的消防专业知识是无法胜任的;四是少数派出所责任心不强,监督管理不力。农村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漏管失控现象严重,有的仅限于发生火灾时向消防机构报告,协助调查,没有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机构应有的作用。

二、改进农村防火工作的对策

(一)建章立制,建立农村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确保消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各级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新机制,自身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本级党政领导和村干部的任期目标中去,作为政绩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同时,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行农村消防工作“乡包村、村包屯、屯包人”的消防安全体系,实行一级抓一级,共同把好消防安全监督关。做到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问,使之从组织上、制度上、目标导向上、工作措施上保证消防安全工作在农村基层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消防宣传是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催化剂,要通过宣传,让群众理解、支持农村消防工作,达到大家共同参与的目的。一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大张旗鼓地对消防工作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在当地电视、电台开辟固定的消防专栏,定期播放消防常识,在报刊上刊载防火灭火逃生知识,以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二是各级乡镇政府要抓好季节性消防宣传工作,在重大节日、农村集市、农业收获季节,通过给村民发放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宣传单,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逐步规范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行为;组织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举行灭火演练,使广大群众从中受到应有的消防安全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组要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对弱势群体的监管看护工作,以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御火灾的能力。 各级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逐步将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结合农村扶贫开发、旧房拆迁、新村建设、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乡村道路、沼气工程、水电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与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同步实施,把村民住宅及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总体规划,重点要对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房屋建筑设计不合理、不规范的乡村,有计划地实施改造。对超过2立方米的柴草、庄稼秸杆,要划定柴草堆垛存放地点,使之远离房屋。对各乡镇及村屯中已老化或安装不规范的电气线路进行集中改造,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标本兼治,牢牢控制住火灾发生的源头关。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以建制县或区为单位,重点加强“一乡(镇)一车一站”和“一村一队一泵”建设,加大乡镇专职消防队或者义务消防队建设,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提高农村消防基础条件。

(四)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做到与其它公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一方面应当明确各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和所内的工作分工,确定专兼职民警和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把派出所的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总体考核评比之中。各农村派出所要按照已经消防机构授权的职责开展好辖区的消防工作,由所长负总责,兼职消防民警和管片民警共同负责,抓好授权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宣传工作。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派出所领导、兼职民警、管片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使民警掌握基本的消防技术规范、消防检查程序、消防基础知识,切实提升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结束语:农村消防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关系到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防火、灭火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只要我们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让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方向深入民心,才能使农村消防工作循序渐进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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