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执政方式路线图_转变执政方式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同一天,首都各界在人民大会堂集会,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强调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将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看,即可发现,转变执政方式讨论经年,如今可谓蓝图初就:党首先要管好党,然后主要通过法律来体现自己的执政意志,以此实现党政分开,进而推进政府与市场以及政府与社会关系之厘清。
  如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所言(详见本期“掌握改革的主动权”),真正的顶层设计要对各个机构有个定位,“党中央干什么事,国务院干什么事,人大干什么事,政协干什么事,都要有个总体考虑”。
  在他看来,党首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管理党员上。其次,党的领导不一定要通过发党内文件的形式,可以将党的文件精神变成法律,党领导全国人民制定法律,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贯彻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思想,然后通过法律来管理全体公民,来管理社会组织。
  如此,人大就变成了党的一个主要工作场所:领导立法,监督政府。随着党和人大的“归位”,政府即可顺势“变小”,主要通过制定一些与法律精神相吻合的规章制度来管理社会经济秩序,真正把一些职能放给社会组织,然后监督它们是否按章办事。
  循此理路,则有着中国特色的立法、执行、监督之分权与制衡,亦呈呼之欲出之势。如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所言(详见本期“党内民主:顶层设计中关键一环”),“我们不必完全照搬照抄别国的模式,但也没有必要一谈普世价值即色变。有些人只要一提到分权、制衡,就无条件地反对,这都是封闭僵化的表现。”
  将上述蓝图化为现实,激活一系列变革,理顺一系列关系,核心在于中共自身的改革,路径则为党内民主、社会民主与公民社会成长的齐头并进和良性互动。
  作为执政党,中共肩负着向各级政府输送合格干部的重任。按照王长江的说法,“政党的责任就是培养各种各样的精英,这样的人,人品好、有能力,老百姓信得过。”只有厉行党内民主,唯才是举,方能培养出这样的精英。
  除了内部的优选功能之外,党内民主的践行亦必将对社会民主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中共有8000多万名党员,可谓天下英才尽揽之。因此,中共党内大范围民主实践的推行,必将率先垂范中国民主政治的演进。
  政党政治的要义是以政纲的吸引力赢得民众的授权,进而通过立法体现执政意志。作为中国唯一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天然领有民众授权,也即胡德平日前所说的“全民委托”,不面临来自任何其他政党的挑战。
  惟其如此,如何使自己的政纲最大范围代表民意,如何在将执政理念转化为法律的过程中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如何在监督主要由执政党成员组成的政府依法运转时更具专业性和精准性,挑战尤为艰巨。
  值此国内外情势纷纭复杂,各阶层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引入社会民主,以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有序互动来破解此一挑战,已然刻不容缓。黄孟复亦指出,党的一些领导干部、一些智囊主要应该研究法。下去调研时要调研相关法律的落实情况,人们对法律有什么意见,相关法律是不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等。
  执政党致力于从严治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将从官员供给和执政理念上“顺位”保障廉洁高效政府的出现,但若欲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让政府在“有为”与“无为”之间谨守分际,则需引入公民社会的 “限制”与“替代”功能:一则通过社会组织和公民团体的自我管理,“限制”有形之手可能的设租与寻租冲动;二则通过彼此间的协商谈判为疲于充当“救火队员”的政府“减负”,缓解其维稳压力。
  市场的归市场,法律的归法律,则勇于任事者不致蜕变为市场吸金人,能员亦不致以酷吏收场。
  要言之,以党内民主甄选合格的政府官员,以社会民主促使执政党提升立法质量,以公民社会界定政府边际。如此,中共执政方式转变可期,中国民主政治亦将有序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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