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XX公司 关于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区国资委:
根据贵委下发的《的通知》(〔〕89号)。我司高度重视,依据《》(〔〕3号)文件要求立即着手自查工作,对年5月1日至年6月31日期间公务用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 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我司现有公务用车共10辆。其中,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普通用车9辆,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专业用车1辆。原车改期间集中封存停驶的7辆车辆,已按贵委要求,成功处理6辆,剩余1辆经过第四次降价后,目前正在挂网处置。

租赁车辆1辆,我司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于2020年6月2日与重庆市XX公司签署汽车定点租赁服务合同,租赁车牌号为:。用于我司工作日期间的招商引资工作公务用车,工作日期间纳入我司统一管理;
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归还宏远汽车租赁公司管理。我司公务用车全部按照规定张贴了统一的“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标识”。

我司公务用车数量、类型及司勤人员均符合上级相关规定。

二、 公务用车制度建设情况。

我司自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车管理制度》(XX14号)。制度从驾驶员工作规则;
车辆调度管理;
车辆维修维护;
车辆用油管理;
驾驶员值班规定;
违规与事故处理等方面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进行了规范并为出行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 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执行情况 (一)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 车辆运行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统筹调度”原则。即,上班期间,未外出公务的车辆必须停留在办公楼规定区域待命;
部室工作用车需先经泛泛助手填写用车申请,由部室负责人或部室指定联系落实,综合科按工作轻重缓急进行统筹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综合科按照“节约资源、打捆出行”原则,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尽量合用,降低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期间公务用车辆必须停留在办公楼规定区域。

我司按照《XX的通知》(〕17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与该通知内的相应“三定”服务商签署了服务合同(协议),确保我司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落实。

(二)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为确保我司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监督到位,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我司对公务用车排班及出车情况;
车辆定点加油情况;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情况;
车辆定点保险情况等均建立了管理台账。并定时去加油站排查是否违规使用油卡购买非油产品,车辆每加一次油,记录油费和行驶公里,核算油耗是否为高油耗车。

保证公务车运行阳光透明、公车公用。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确保我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化、统一化、规范化。

以上所诉我司本次自查总结,水平有限,敬请贵委审核。最后,再次衷心感谢贵委员一直以来对我司发展的大力支持。后续我司将继续积极配合贵委工作。

特此报告! XX公司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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