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专技人员面试考生守则

 政府购买服务专技人员面试考生守则

  1.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须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正式开考未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个人放弃。

 2.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确定。

 3.面试期间,不得携带通信工具,如有携带者,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反规定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生由工作人员从候考室引领进入面试考场,入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

 5.考生不得自报姓名,不得透露个人的任何信息,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不得延长时间。

 6.因故不能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或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坚持面试的,视同放弃面试。

 7.考生应遵守面试有关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对扰乱面试考场秩序者,取消面试资格。

 8.考生领取面试成绩单后,由工作人员引领领取通信工具及相关物品离开考点,不得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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