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姐”的兰花指

文 李月玲

我当时正在去火车站的路上,电话那头开了锅。大笑、吵嚷、敲桌子各种声响嘈杂着一股脑输送过来,我也被感染上了兴奋,想象着“沈小姐”到来之后将会有的种种乐趣,也笑起来。

那头时不时就问一声,接到“沈小姐”了吗?

我说,车进站了,一会儿就能见到你们朝思暮想的“沈小姐”。

谁也没提孙竞男,在“沈小姐”身边,孙竞男似乎永远都是配角。其实,这次聚会是孙竞男组织的。她在群里说要回来时,像是往平静的湖里扔进一块石头,沉寂了好久的同学群忽地热闹起来,大家不约而同地问,“沈小姐”呢?回来吗?孙竞男斥责道,你们到底是谁同学啊?一群白眼狼,没良心的,遇人不淑,遇人不淑啊!

满屏大笑的表情。一碰上孙竞男引用《诗经》,谁都忍不住笑。

孙竞男这个酷爱《诗经》的中文系女子,外表却是汉语词性中的动词,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永远剪着齐耳短发,穿衬衫,仔裤,就是夏天也从不穿裙子。走路摇啊晃啊,连那短发也一颤一颤地跳,还有个招牌式动作:揪耳朵。有人顺势送她个绰号:孙大圣。她不但没生气,还感谢那个男生,哥们儿,谢啦,俺老孙太喜欢这“大圣”了。顺理成章地,“孙大圣”的名号流传开,最后连几位老师都这么跟她说,大圣,谈谈。

大圣谈谈,在学院里用得很响。她也的确有自己的观点,夸夸谈上俩小时中间不带断片儿的。舍友们推选她当舍长,她也十分乐意。她说,本大圣一定带领大家冲锋陷阵,奋勇争先,就是扫厕所,我都帮你们争来。孙竞男说话算话。老二被男友甩了,哭哭啼啼不出屋子,孙竞男一把拉过老二,点着她的鼻子训斥她,你干吗用他的错误惩罚自己?只能说咱遇人不淑。等着,本大圣一定给你出气。

就因为给老二出气,孙竞男结识了“沈小姐”。

那天黄昏,她把我们召集到一起,关好门,蛮有派头地往中间一坐,给我们下达任务。她说经过一周的跟踪调查,她已完全掌握那个负心男的行踪。上课期间基本在本系,且是一个人。吃饭时与新欢——一个文学院的小师妹一起,自习地点固定,就在三楼大阶梯教室最后一排右边角落。

我们听得目瞪口呆。晶晶说,你要不去当侦探都屈才。她蹭一下站起来,一挥手说,马上穿戴整齐,走。她一脸严肃,正儿八经的表情非常唬人。谁也不敢怠慢,立刻跟着她出门,一路无话。在距离五号食堂两百米的位置,老二突然不动了。孙竞男低低地喊了声,停,以我为中心,成横排队形散开。除了老二,大家按她的指示迅速排开。孙竞男命令我们,预备走,一二一,我们迈开大步一往无前,眼看就撞上迎面而来的一男一女。那两个人显然太专注于你侬我侬了,竟然没有看到我们这支像推土机一样来势汹汹的队伍,等到那男生猛一抬头,一愣怔的瞬间,孙竞男拉着我们往前撞去,直接撞到男生身上。男生踉踉跄跄往后退了几步,一屁股蹾地上了,旁边的女生被他一拉,摔到他身上。男生又羞又恼,脸都变形了。而孙竞男站在一旁抱着胳膊咯咯笑。女生站起来指着孙竞男吼,你有病啊!孙竞男没吱声。女人又骂,神经病。孙竞男抡起胳膊,我们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啪,巴掌落在女生脸上,特别响。女生哇一声哭了。男生站起来刚想动手,看见站在后面的老二,立时像泄气的皮球,头一低,拉着女生走了。

我们担心对方报复,心里一直忐忑。

怕什么来什么。几天后,在路上真的与那男生狭路相逢了。对方用的方式居然和我们一样,几个男生一字排开朝前走,我们紧张地嘀咕,怎么办?怎么办?跑吧!

孙竞男拉住我们,跑什么呀,哥们儿。

啊?跟谁是哥们儿?我们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伸出手去,拍了拍老二前男友。

后来我们才知道,撞击事件过后的第二天,他们就冰释前嫌,在一起喝起酒来。在学校附近的小酒馆里,几个人边说边喝,又喝又说,酒酣之时便称兄道弟。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人,此人男生女相,举止袅袅婷婷,竞男用“清扬婉兮”给我们描述他,说他喝酒之后满面娇羞,面若桃花,直看得孙竞男心花怒放。“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孙竞男后来用这句话告诉我们,她找到了命里的他。

他,就是“沈小姐”。原名沈佳立,历史系男生。不仅名字女性化,连长相到举止没有不像女人的。很自然的,“沈小姐”的名号叫开了。这样叫他,多少有取笑的成分,可“沈小姐”毫不在意,还练就一手绝活:兰花指。据说他专门从网上学过,翘起十种不重样。手指一翘,腰肢与脖子跟着扭动,比京剧里旦角的身姿还要妖娆。

就是这样一个不寻常的男子,孙竞男竟然动了心。她对“沈小姐”展开猛烈的攻势,任谁也劝不住。我们一致不看好他们,单单从外形上差距就那么大。我们说,不合适,不合适,你看你这么帅,怎么能找个娘娘腔呢?

孙竞男说,要是倒退几千年,他就是男子气十足的君子,你们没听说过那句诗吗?“日翘兰花三百遍,不辞长作大男人。”

晶晶说,都什么年代了!你看他脖子扭扭,屁股扭扭,简直就一妖精,你怎么看上他了呀?即使看上了,也该是他追你,不该你追他。

孙竞男急了,一拍桌子义正辞严说道,就非得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吗?老土,土掉渣了。我就是窈窕淑男,女子好逑不行吗?再说了,现在不是谁追谁的问题,是人家根本没看上我。本大圣还就不信了,追不上他那就不叫“大圣”了。

孙竞男雷厉风行。每天中午和晚上都守在历史系门口,“沈小姐”一看见她就想跑,每次都被孙竞男抢先抓住胳膊,往自己臂弯里一夹,嘻嘻笑着,请你吃饭,请你吃饭。谄媚的表情不忍直视,我们都替她感到臊得慌。把“沈小姐”拖进食堂,她让他坐在位子上等,她去排队买饭。挤在长长的队伍里狼狈不堪地讨口饭吃,这种行为一向为她所不齿。如今她是豁出去了,在队伍里两臂一挥,端出饭来,还要嘻嘻笑着送到“沈小姐”面前。

当然,这样的日子并不长。大约一个月吧,“沈小姐”坐不住了。倒不是不忍心享受那样的待遇,而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他问孙竞男,你怎么跟个女土匪似的?他自己拿过饭盘,跟在她后面,不停地嘱咐她淑女一点儿,文雅一点儿。孙竞男十分得意。

“沈小姐”和孙竞男开始正式交往。

两个人无论出现在校园哪个地方都是一道别致的风景,引得所有人侧目。他们的背影,十分耐人寻味。“沈小姐”身形瘦弱,走路端庄,孙竞男体态宽阔,全身摇摆。用音乐来形容他们,就是古典与爵士的碰撞,怎么看都不搭调。看的人于是就摇头、叹气,都觉得他们不合适,很多人也曾预言,他们不可能长久。不过,两人用别样的实际行动打破了大家的预言。毕业前夕,在文学院毕业典礼快要结束时,他们跑到台上给大家上演了一出“凤求凰”。

刚上台时,台下一片哗然,主持人本想拦住他们,却被二人的造型雷到了。“沈小姐”一袭花裙,面色如玉,身材苗条;
竞男罩一身青布长袍,阔大的身躯裹在袍子里,紧绷绷地撑着。两人迈着唱戏的步子,一步一摇相向走到舞台中央,相对而立。

“沈小姐”翘起兰花指,脖子一扭,极妩媚地笑了,腻腻地喊了声相公,他说,你要像李治宠爱媚娘一样宠我,朱见深爱万贞儿一般爱我,唐明皇惯杨玉环那样溺我。

孙竞男深情地说唱道,娘子啊,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

后来的许多年里,每每想到或者谈到那一幕,大家都狂笑不止。这对儿典型的历史系和中文系组合,甚至都写进校史了。

毕业后大家各奔前程,彼此联系较少,但“大圣”和“沈小姐”总是最受关注的一对儿,关于他俩的消息在同学间从未间断过。

听说他们居然真的结了婚。

听说他们很快有了女儿。

又听说“沈小姐”去北京一所大学读研,竞男辞去工作,带着孩子去了北京。

这次竞男说要回来看看,在深圳的老二居然也赶了回来。能把已经分散到祖国各地的姐妹们召集到一起,也只有她“孙大圣”有这样本事。

孙竞男通知我去接她时,声称一脚车下一脚车上,两个小时后就能见到你家大圣啦!她的声音还是那么豪气。我完全想象得出她一手拎包一手聊电话,步子迈得比男人都大,一头挤进火车里的情景。

车到站了,出站口像开闸放水似的涌出大片大片人群。我也同样在接站的人群中张望,一眼就看见孙竞男在里面左突右奔的样子。她双手插在衣兜里,一袭墨绿色呢大衣硬是让她穿出了“大哥”范儿。这个孙竞男,裹在大包小包手提肩扛拥挤着的人群里,依然那么醒目。

我们张开双臂拥抱。她随即做出夸张的表情,右臂一伸揽住我的腰。哎,亲爱的岛啊!空气都是甜的。身在首都心在小岛,做梦都想回来。当然啦,还想你。

得了吧,离家这么近,想了可以随时回来啊,看你一年也不回一次。

肺腑之言啊,不信你看?她说着敞开衣襟,作流泪状。“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别贫了。你载歌载舞,公之于众,让人都来瞻望你孙大圣呀。

哈哈,开心。“既见君子,我心则夷。”

这个孙竞男,说话依然没变,还是句句离不开《诗经》。我催促她,别发感慨了,快走吧,大家都等你呢。

等会儿吧,后面还有人呢。

对呀,差点儿把“沈小姐”给忘了,瞧你闹的,忘谁也忘不了他呀!大家眼睛都快盼蓝了,不是等你,是在等“沈小姐”,吃醋不?

没有我,哪来的“沈小姐”?

我对这话不以为然。转身去看时,“沈小姐”已在出站口张望,背上背个包,手里拎个包,混迹在人群中分不出彼此,样子有些狼狈。那一贯油光发亮的头发有些毛糙,走近时他冲我点下头,没有一点儿袅袅婷婷的姿态,面容略显憔悴黯淡,右手塞在一只厚厚的黑手套里。

一路再无话,因为我不知道说点什么。我和竞男在前面并排着走进酒店包房,大家欢呼着围上来,跟竞男热烈地招呼着。我看这架势,赶紧让开,“沈小姐”被人从后边拉过来,气氛一下僵住了,像在极寒的天气里把一瓢滚烫的开水泼出去,瞬间冻成冰。十几个人的目光聚焦在“沈小姐”身上,如果目光有磁力,那么此时的“沈小姐”一定会被他们吞掉了。估计我们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震惊!疑惑。

半晌,竞男给凝固的空气搅开了,嚷嚷着,饿死了,让不让人吃饭了?

我赶紧让大家各就各位,喊服务员上菜。大家互相敬酒。“沈小姐”出奇地沉默。竞男大着嗓门说笑,看得出,竞男在努力和大家说着各种玩笑。酒过五巡,晶晶端起酒杯,说,我想单敬“沈小姐”一杯。

晶晶,叫姐夫。竞男忽然严肃道。

晶晶喝多了,脸上红扑扑的,说话更直接。她说男姐,你知道我们在回忆大学生活时,说得最多的是谁吗?是你和“沈小姐”。但最怀念的是“沈小姐”,确切说是“沈小姐”的兰花指,给了我们太多快乐和记忆。感谢你,“沈小姐”!

“沈小姐”微笑着,用左手端起酒杯,半杯白酒一饮而尽。

晶晶说,“沈小姐”,再给我们翘个兰花指吧。

翘一个,翘一个,大家跟着起哄。其实也不算起哄,这个聚会如果没有“沈小姐”,一定平淡如水。我们虽然谁都没说,但大家都设定了这样一个场景:酒酣之际,“沈小姐”翘起兰花指来上那么一段,把大家带回到曾经的美好时光……然后,掌声雷动,聚会到达高潮……这种渴望太浓烈了。于是,不顾“沈小姐”再三推托,又有人鼓起掌来,这是鼓励的催促的掌声。

掌声持续了很久,感觉上那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久的掌声,好像追星的粉丝们在大型歌友会现场对自己偶像的追捧。但“沈小姐”不为所动。他的身子有些僵,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变化的是脸色,他的脸由红逐渐苍白,苍白里透着无奈和为难。这时,竞男大手一挥,依然像当年的“孙大圣”一样力挽狂澜,她把脸一沉,说,行了,喝酒吧。

屋里瞬间安静下来。我怀疑竞男真就炼成了孙大圣的本事,这一声喊,就像举起金箍棒对着一群妖怪断喝一声,震慑力十足。果然,没人再提兰花指。聚会没有出现想象中的高潮,大家所盼望的“沈小姐”的兰花指,直到散席也没出现。氛围有点沉闷、压抑。晶晶真喝多了,临走时她一把抓住“沈小姐”戴着手套的右手,众目睽睽之下她的脸唰一下变得煞白,像摸到一个烫手山芋,忽地甩开了。黑手套掉出去很远,唰,所有目光都集中到那只手上,漂亮的兰花指缺了最重要的一根:中指不见了!

这个意外太突然,大家匆匆告别,各自散去。

谁也不清楚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就像窗外的夜,藏了多少我们所不知的秘密。凌晨一点竞男给我打来电话,她的声音听起来疲惫、飘忽。我一直没睡,眼前老是出现缺了中指的手,还有“沈小姐”苍白颓废的脸……接起电话,我忽然发现似乎一直在等这个电话,可我却不知说点什么。沉默如同黑夜里的寂静,熬得人心慌。许久,在我以为对方不打算说话时,忧郁低沉的声音传过来,你们是不是都挺同情他的?接着,我听到了如丝如缕的幽怨、哭泣……我努力回忆印象里的竞男,似乎从我认识她那一天起,就没见过她情绪低落,没听过她声音低沉,更别提哭了。我坐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我怀疑这一切的真实性。难道是夜使一切模糊了吗?夜里的竞男如此不真实,好像电话那头不是她,而是别的什么人。我心里像撒了胡椒面,充满难言的味道。

竞男,我试探着问道,有时间的话喝一杯,明天晚上?

直到许久之后,我才发现电话断了。我在黑暗中呆立良久,像做了个梦。

第二天傍晚,忽然接到竞男的微信,问我定在什么地方?感觉很意外,竞男这是答应我昨夜的提议了。我赶紧给海鲜居打电话预订位子,时间有点晚,我担心订不成,等待的间隙脑子飞快运转,做着找下家的准备。还好,订到了。怀着舍不出孩子套不住狼的心情,找出家里放了两年的1573。心里生出一丝愧疚来,觉得有点对不住竞男,好像非要窥探她的隐私似的。我又安慰自己,请朋友喝酒是表达情谊最好的方式了。可我心里清楚,自己带着目的。我承认,好奇心是人性无法忽视的弱点。

海鲜居最小的雅间是六人一屋,我和竞男两个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占用一个雅间。可今晚我们需要一个独立的空间。我打电话给老板,希望他能通融一下。和老板倒没有特殊关系,因为每次招待从外地来的同学和朋友,我都选择海鲜居,便和他熟了。老板人很爽快,没听完我的解释便答应了。我点了四个螃蟹,一盘皮皮虾,一个红烧小杂鱼,一个凉拌蜇头,外加两个素菜。

我俩凑在靠窗的位置坐下,竞男也不跟我这喝红酒的计较,白酒喝得比我快,她的酒量一般男人也比不过。当年她和“沈小姐”在校外餐馆喝酒时,每次都把“沈小姐”喝得人事不省。想到“沈小姐”,眼前又晃动那根断了的中指,我真有一问究竟的冲动。酒刚开始,显然还不是时候,我只好把到嘴边的话咽下去了。此时的竞男,一如往常地侃大山。螃蟹端上来,她一边伸手去拿,一边看着我说,够意思啊,知道我好这口。哎,我给你讲个笑话,不,是真事儿!有一次坐火车,一哥们儿在车上吃螃蟹,拿起来就往嘴里塞,咔咔咬啊,我都替他牙疼,嚼了半天,噗噗都吐了,说这也不好吃啊……哈哈,想笑还不敢笑,差点给我憋出内伤。我说,你咋不告诉他怎么吃呢。竞男说,当众指导人家?得了吧,让人丢面子,结果更不好了。那大概是朋友送的,他早晚会吃,用不着咱多管闲事。我不认同她的观点。我说,要是我,肯定忍不住。竞男跟我碰杯,一仰脖喝光了一杯。我又给她满上。她转头看向窗外,声音低低地说,所以你不是大圣。我调侃道,好吧,大圣,敬你!她一言不发,一口气喝光了满杯酒。我吓一跳,赶忙拦她,慢点慢点,没人跟你抢。我不敢再给她倒了,让她先吃螃蟹。竞男再次望向窗外,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去,路灯亮了,街上车来车往,交织出璀璨的人间灯火。好半天,竞男回过头来,自己倒了一杯,我正要跟她碰,她自己喝了一大口。放下酒杯,她说,有时真挺想这个地方!怀念这里的慢节奏生活,朝九晚五,不起早不贪黑的……刚到北京那两年,早上五点多扛着还在睡梦中的女儿,匆匆忙忙出门赶地铁。从租住的房子到地铁站要走二十多分钟,中间换三趟线,坐两个多小时才到我和女儿的幼儿园。

为什么不住近点呢?

竞男看了我好一会儿,叹口气道,你很像那个晋惠帝司马衷啊,我快饿死了,你问我何不食肉糜?幼儿园在海淀,我哪有能力在海淀租房子呢。为了照顾闺女,还能挣到钱,我在海淀给自己找了份幼儿教师的工作,条件就是让闺女免费入园。竞男垂下眼帘,说,我那点儿工资,要供他读研,要租房,要吃饭……她的声音低得像钻进地缝里去,只剩那么一点儿余音留在了上面。我有点不忍心再让她说下去,这种回忆,无疑是揭她的伤疤,我都跟着疼。还有,我还有种担心,这种平时打死都不会说的话,一旦酒醒了,她一定后悔,到时候恐怕把我这个朋友也和她的痛苦的记忆连接起来,再也不想见到我了。我不想失去这个朋友,便想拦住她。

竞男,都过去了,现在不是很好吗?人要往前看……

你想过我会教一群天真无邪的小孩儿吗?竞男打断了我,露出自嘲的苦笑,继续道,连我自己都不信,孙大圣有一天去当娃娃头呢……很少能在地铁上抢到座位,即使我抱着闺女。没人看你抱不抱孩子,大家都不容易,摸个座还想睡会儿,我理解,但我真希望坐会儿啊。在人群里挤来挤去,那种感觉无法形容,就像下饺子,多得不行了,总有挤破的吧。我就担心挤着闺女,每天就盯准地铁里的立柱,一条胳膊环住立柱,和另一条抱着闺女的胳膊形成一个封闭的圆圈,把闺女稳稳地箍在圆圈里,我才放心。到幼儿园,也到了孩子们开饭时间。我叫醒闺女,放下她就不再管她。一个班里三十个孩子,两个老师,我要喂那些不会自己吃饭的孩子们吃饭。吃完饭给孩子们上课:讲故事、唱歌、画画……晚上放学再抱着女儿坐地铁回家。呵呵,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三年。我天天盼着他毕业,两个人一块儿挣钱的话,我们就能租好一点儿的地段了。毕业前夕,有一个周末,他回来了。那天,看见他,我有种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载后见到薛平贵时的心情,有委屈,更多的是欣喜,总算盼到头了。我特意烧了条大黄花,买了啤酒,打算跟他好好庆祝一番。来,丫丫,咱敬研究生一杯,祝贺爸爸马上毕业啦!我拉着女儿跟他碰杯,他却把酒杯放下了。我当时的预感很不好,从他的表情里我看到无数种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女儿问,爸爸为什么不喝呀?我没敢问,期待地看着他,希望他说出的结果不是最坏的……

说到这儿,竞男停下来。我递给她一只剥好的皮皮虾。我的手有点颤,不知是担心还是激动,我想,竞男接下来就要说到“沈小姐”如何断了中指的事情了。

竞男又喝一大口,吃了皮皮虾,才接着往下说,后来我才知道,他那天说的事情的确不是最坏的。他告诉我,他要读博。我刚想说出阻拦的话,他就说,你答应过我的,要宠我……他真把自己当成万贞儿了,我无话可说。

“你要像李治宠爱媚娘一样宠我,朱见深爱万贞儿一般爱我,唐明皇惯杨玉环那样溺我。”“沈小姐”当年在毕业典礼上的一幕在我眼前晃悠,时隔这么多年,依然清晰。

竞男说,我认了。自己选的,啥样都得受着。但我不想再那么窝囊下去。我辞去幼儿园的工作,跟人合伙开了家教育培训机构。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难……我曾经抱着闺女给人下过跪……

说到这儿,竞男红了眼圈。

我真不想再让她陷入回忆中了,至于“沈小姐”断不断指头的事,我也没有了探究的欲望。我再次试着拉回竞男的思绪,和她单纯地喝酒吃海鲜,聊点开心的事情就好了。我果断地岔开话题。

竞男,别说了,我们喝酒。

你的酒太好了,配上我的佐料才更有味道。她笑着说。说完,深深地吐出一口气,身体向后靠在椅背上,掏出一支烟来,十分熟练地点燃。她朝我吐烟圈,我的眼前顿时一片迷茫,突如其来的烟呛得我咳嗽,她却在那儿笑起来。她说,老四,你还是这么单纯,挺好。我有点不服气,不吸烟就单纯了?你给我来一支,我也能吸。我有点孩子气地逞能道。竞男偏过头,说你算了吧,单纯点挺好。记得以前你和我说过,老公是朋友介绍认识的?

我忽然有点自卑,在竞男面前,我和老公的相识平淡无奇。竞男既然问起来,我只好简单叙述一下。我说,你们那叫轰轰烈烈,我们这是寂寂无声。一个认识我的朋友同时又认识他,便介绍我们认识。见面之后觉得还能谈得来,便平平常常地约会几次,之后就互相见家长,接着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说完了,就这么简单。参加工作之后的恋爱不叫恋爱,叫谈婚论嫁。

平淡不好吗?再热闹的戏不也得散场吗?散场之后的寂寞多让人空虚啊!竞男吸着烟,说这些话像给自己听,因为她并没看我,目光一直放在窗外。

之后,我俩都不再说话。沉默中才发现房间的空旷,即使我俩离得很近,可那空出来的座位和空间散发出的清冷的气息包围了我们,把刚才喝酒热起来的温度迅速降了下去。我不想让氛围继续冷掉,抓住剩下的温度,目光专注地看向竞男,问她,培训机构经营得怎么样?

竞男转过头,说,你家大圣什么时候菜过呀?机构主打国学,本人亲自授课,开始学生的确不多,我印广告,跑遍整个海淀发单子,后来闯出名声,一传十十传百的,生源多得收不下了……竞男把吸尽的香烟摁在烟灰缸里,又拿起螃蟹吃起来。一边吃,还一边继续说,那两年,我挣了不少钱。他博士毕业了,我们的生活奔小康了。但丫丫的户口解决不了,我决定去天津买房,让丫丫去天津上学。我把北京的机构给了另一个合伙人,拿着撤出的资金在天津办了个同样的机构。他在我的强烈坚持下,也终于同意在天津找工作。哎,那段日子可能是我这么多年来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光!

竞男,你怎么老说这种话呢?你的一辈子还长着呢,丫丫快长大了,幸福还会有的。

不会了。竞男扔掉吃剩的螃蟹壳,笃定地说。我的幸福,到那个秋天,戛然而止。之前,我最喜欢秋天,北方的秋天,就像你此刻的脸,艳丽、迷人。那树叶的色彩,绚丽到生命极致的颜色,我能感受到一种动人心魄的力量。还有秋风,飒爽的风度,也是我最欣赏的姿态。即便不仰起脸来,也能感受到天高云淡,蔚蓝千里的明媚。人们总拿明媚来形容春天,我却想把这个词送给秋天。可是,那个秋天过后,一切都变了。

竞男叹口气。接着说道,那是三年前的秋天,我在天津的教育机构生源逐步稳定,收入也有了保证。那天,当我办好丫丫的入学手续,从丫丫的学校出来后,心情大好。我踩着厚厚的落叶,听脚下传来的嚓嚓的声音,兴奋得在大街上跑起来。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是个女人,是个内心细腻情感丰富的女人,我需要分享我的情感,不管是悲伤还是快乐。我决定去他任教的那所大学里找他,告诉他我那一刻的感受。兴冲冲赶到大学时,已到了晚饭时间。我也顾不上给他打电话,直奔他的单身宿舍。我几乎是跑进教工宿舍楼的。他的宿舍在二楼,我爬上楼梯才停住脚,喘了两口气,慢慢地朝他的宿舍走去,我想给他个从容不迫的好印象,这么多年来,家里遇到什么事情,都是我“从容不迫”解决的。站在他门外,我整理一下被秋风吹乱的头发,做了两个深呼吸……竞男看了我一眼,别笑话我,在他面前,我就这点出息。

我笑了。调侃道,你那英雄壮举早就见识过了。

可他不值得,他跟一个女人在宿舍里……两个人神色慌张,衣衫不整,傻子也能看出他们在做什么,何况我是大圣,火眼金睛的大圣啊!竞男哭了!她真的哭了!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滚,像决堤的河……

我不知所措。犹豫一会儿,我还是弱弱地问道,他的手,怎么回事?

竞男忽地振奋起来,抹一把眼泪,似笑非笑道,嘿嘿,你们想看的兰花指从此不再。兰花断一指,妖心并未死。身边搁一妖精,本大圣早晚成佛。

说完,竞男扑通一声跌到地上。我赶忙去拉她,她嘟囔道,“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扑通,她再次跌倒。她已醉得不省人事。

我也喝醉了,眼前一阵眩晕,夜色中的城市也变得忽明忽暗,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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