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养研究与探索——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群建设为例

宋清林,张 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与法律服务工作高度结合,实现资源整合、流程再造、机制创新和法制保障,促进以智慧援助、智慧矫正、智慧公证为主的司法行政正朝着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新型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应用日趋广泛与深入,新型信息技术应用人才缺乏问题也随之愈发显著。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无处不在的今天,司法行政领域的新技术应用亟需既拥有法律专业知识又擅长新型信息技术应用的复合型管理人才,而新型信息技术应用人才的培养与储备更是迫在眉睫。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安徽省唯一一所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有着丰富的司法信息人才培养经验。近几年来,学院主动切合行业和社会需求,不断推进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的转变,加大了新一代信息技术职业岗位应用人才培养力度,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新型信息技术行业企业、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共建实训基地,努力践行以应用人才培养为导向的协同育人模式,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我省监狱、戒毒等司法行政系统提供了专业人才保障和更好的智力支撑。经调研了解,司法厅(局、所)、监狱、戒毒所等司法行政部门新型技术应用人才极度缺乏,省级约5-10名、市级约3名、县区与监所约1-2名,全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基数较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人才缺口有待得到迅速补充。这些也为我院新型信息技术涉及的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群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和发展空间。

(一)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涉及新型信息技术对法律道德的冲击

全面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主要聚焦全面启动依法治国信息化工作、全面发挥信息化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大数据慧治能力、全面打造智慧司法大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科技创新、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等六方面重点工作。新的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涉及的新型信息技术有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5G技术等,而新型信息技术应用到司法行政领域所带来的法律道德冲击也成了比较突出的现实问题。如刑满释放人员进入社会后,司法信息化系统会自动将其纳入重点关注对象进行管理和关注,同样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再次触犯法律时的量刑规则与标准推荐,以及根据刑满释放人员行为与轨迹做出的二次犯罪预判断,新型信息技术应用虽为此提供了基础数据的支撑,但依然需要司法行政人员不断夯实新型技术技能,正确运用新技术,规避新型信息技术应用偏见带来的法律道德冲击。[1]

(二)新型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对司法行政人员掌握应用新型技术能力的冲击

当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新型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而围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的司法信息化体系已大量应用新型信息技术,同时人工智能算法、类脑智能等技术还在以周为单位的速度向前做技术迭代,司法行政业务人员、信息化人员不断加强新型信息技术学习,司法行政部门也加大了新型信息技术在不同技术领域、不同层级的培训力度,新型技术技能的运用得到一定缓解,但受培训方式、学习效果、培训师资、学习资源等方面的影响,还不能彻底解决由新型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而带来的技能应用困境。[2]为此,司法行政类院校需要迎难而上,抓住新型技术人才培养与自身发展的“双契机”,以职业技能应用人才培养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在岗培训形成合力,加大新型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与培训的力度。

(三)司法行政领域新型信息技术应用对业务融合应用人才队伍的冲击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各行各业结合自身特色贯彻落实纲要指引,积极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技术,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型技术人才缺乏成了行业普遍问题[3],同样也成了司法行政领域的普遍问题。随着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和“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推进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新型信息技术与司法业务飞速融合,为从事司法工作的业务人员和信息化人员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同时也提出了基于自身工作岗位向外融合的新要求。而现有的司法厅(局)、监狱、戒毒所等司法行政部门,普遍缺乏“业务+技术”、“一专多能”的融合应用人才,需要通过“引、培”的方式快速解决复合型人才的供给问题。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对标“双高计划”与《“数字江淮”产业规划(2020-2025)》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发展需要,大力推进新型信息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科研创新等专业建设综合改革,新型信息技术类专业从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发展到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司法信息技术和司法信息安全,共计6个专业,已基本建成从网络技术到数据分析、从人工智能应用再到司法行业领域应用的信息技术类完整专业链。与此同时,我院结合基层司法行业需求开展教学科研,致力于构建“政行企校”命运共同体,开展产品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研发了“智能探视舱”项目。围绕合肥市数字经济的战略发展规划,与合肥市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对接,摸清产业结构与岗位人才需要,创新产业基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实现信息大类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常态化、精准化衔接。积极推进以司法信息安全为统领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结合地方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与司法行政部门、产业联盟共建“数字技术应用产业学院”,共建共管实习实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共同进行教科研成果转换研究,探索在专业群建设模式下“基础能力+”的新型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方法,力争打破专业壁垒,培养符合新时期要求的应用型人才。具体方法和举措如下:

(一)打造基础+专业(应用)方向的司法行政领域新型技术专业群,专业技术与司法业务应用人才培养并重

以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国控)、司法信息技术专业(国控)为基础,纳入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等专业,构建司法行政领域新型技术专业群,面向司法行政部门培养融合业务的应用型人才。一是在现有多个专业基础上,重新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一各专业基础课程,师资配置更加集约化;
二是面向司法行政部门新型技术应用岗位需要,兼顾产业企业新型技术岗位需求,对核心专业课程实施“网格化”处理,根据专业方向、能力培养方向配备核心专业课程;
三是依据岗位业务应用需要,侧重岗位业务与新型技术融合应用实训,瞄准新型技术应用密集型岗位开展实训教学工作,打破专业壁垒,专业技术人才与司法业务应用人才培养并重,形成基础+专业(应用)方向的专业群布局与组合。

(二)开展新型技术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司法行政领域应用人才岗位能力需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度融合

开展新型技术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各专业(应用)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专业技术基础能力培养、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培养提供执行标准。近年来,我院多次深入司法行政部门、行业企业一线进行岗位应知应会能力专项调研,充分收集和挖掘司法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对新型技术应用场景信息,了解用人部门、岗位所涉及的业务知识,按照专业技术基础能力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两个维度进行系统梳理,已形成大数据、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等多个技术方向的人才分级分类标准。期间,各教研室负责人牵头,专任教师、司法部门专家、企业专家共同参与,同时申报省级质量工程和产业方向研究课题,逐个完善新型技术方向子项人才培养分级分类标准体系,形成的课题成果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建设高水平、综合性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双高计划”下的校企合作“双元”育人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我院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属地新型技术产业联盟共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以满足专业技术能力与司法行政业务应用能力实习实训工作需要。2019年11月,在已有实习实训基地的基础上,院党委与属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积极沟通,经过反复论证,合肥市数字经济高职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在学院挂牌落户,由合肥市大数据行业党委统一对接信息类专业群建设过程中所需的产教融合生态资源,该基地的建成一揽子解决了专业建设过程中需要的专业化、多样化产教融合资源。同时,我院与安庆、淮北、六安、马鞍山等多个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了双向联系工作联席机制,联合开展实践实训和学术研究工作,共建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深化司法业务应用教学实践。

(四)组建新型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培养专班,探索人才培养“高校+企业”的联合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我院制定了新型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遴选多个专业方向学生,形成现代学徒制专班。2020年,经过可行性评估与企业实地考察,与前期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深化人才培养合作,创新实习实训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实践力度,签订了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围绕司法信息技术专业群建设需要,企业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步制定了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加大新型技术在业务场景中的深度应用。新型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模式,实现了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为司法行政领域新型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提供了专业化的深度实习与实训,同时也是对我院现有人才培养模式的有益补充。

(五)构建司法大数据实训平台、教学资源平台,联合开发司法行政领域新型技术应用实训课程与资源

在人工智能浪潮的裹挟下,智能时代的教育教学势必需要借助外界技术实现相应的教育功能。[4]基于司法行政领域新型技术专业群建设需要,我院启动了高水平专业群实验实训平台顶层框架设计、支撑平台与实训功能设计、实训资源库规划设计工作。在实训平台规划设计方面,对现有和待建的实验实训平台功能与应用进行梳理,按照专业群建设的要求进行新型技术专业群统一规划设计,区分支撑平台、应用平台,遵循一个平台、多个专业(应用)方向的设计原则,一方面避免设备实施重复建设,提升专业群平台与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开发实训平台统一登陆入口,便于平台维护人员统一管理,提高平台与资源的管理效率。在教学资源方面以基础+专业方向为导向,一方面对已有教学资源进行完善与整合,按照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训课程重新进行归类和入库;
另一方面结合专业群建设需要,补充完善开发面向司法行政领域新型技术应用人才培养需要的“两标准”专项课程资源,如监狱人员异常情况预警实训说明、案例数据、教学课件、教学视频、工程文档等。在建设与使用制度方面,建立大数据实训平台使用申请制度、资源管理与完善制度、功能与资源扩展规范等,实现了开发、管理、使用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应用更加高效的目标。

(六)建立与用人部门、行业联盟的联席工作机制,动态优化新型技术人才培养方案

2019年在院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院积极与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合肥市大数据行业党委、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合肥市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等部门、机构对接,摸清产业结构与用人单位岗位需要,创新产业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信息管理系5个信息大类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常态化、精准化衔接,建立与用人部门、行业联盟的联席工作机制,通过基地与人才专委会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掌握了数字化产业、产业数字化、司法行政部门等人才的发展趋势和需要。精准的人才需求信息与动态更新的机制,为我院司法行政领域新型技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提供了一手的人才需求数据,也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完善提供了必要的数据支撑,实现了学院信息类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与产业岗位、技能要求的无缝对接,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大幅提升。

(七)融合“数字技术应用产业学院”建设所需的高质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资源,提升专业建设生态的完整性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中建立职教大省的战略目标要求,我院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应用产业学院”建设整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资源,构建产教学研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通过联合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联合进行数字经济之大数据应用人才培养分级分类标准课题研究、联合申报知识产权成果、完善换岗学习与师资培养模式、企业新型学徒制建设、参与企业项目实践以及联合打造高水平、综合型实习实训基地等举措促进人才培养供需双方紧密对接,改善数字技术应用类专业结构,实现专业与产业、专业与企业之间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将产业学院建设成为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和继续教育的多功能基地,形成新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了专业建设生态的完整性。

(八)注入“政行企校”联合研发“智能探视舱”的教科研成果转化引擎,引领信息技术类专业产教融合进行教科研进入新阶段,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多方参与者的积极性

“智能探视舱”是我院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团队与安徽猛犸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司法厅科技信息处指导下的一款研发产品,旨在解决司法行政单位的异地探视问题,实现异地线上探视,实现省与省之间的司法网络互连,减少异地间人员的流动率,从整体上提升探视工作的便利性,以切实帮助解决基层司法场地有限、警力不足、信息化设施不全带来的相关问题,实现“向科技要警力、为基层群众服务”的目标,同时也提升了我院信息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服务行业产业的能力。我院与安徽猛犸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产品“智能探视舱”,属全国首创,主要应用于被监管人员家属通过智能探视舱在地方司法局及司法所跟被监管人员的远程探视、解决服刑人员家属因路途遥远、经济困难、患病、年老体弱、家庭变故等原因不方便到监狱来探视的实际问题,也应用于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与亲人进行远程探视。

与此同时,我院借助合肥市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专委会的产业联盟背景优势,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一方面完成“双高计划”落地工作,夯实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应用能力,逐步开展专业跨学科、交叉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另一方面完善职业院校开展数字经济技术的有关社会培训工作,由数据资源局协调市人社部门安排培训任务,为促进就业创业,提升合肥市大数据企业人员基础能力贡献力量。我院还适时对接跨境电商基地等产业数字化方面资源,联合合作企业安徽云畅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适合职业院校的课题研究工作,成功申报了2021年度教育部行指委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
以专业建设对接产业发展的研究与实践,申报了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高水平专业建设课题,参与了2018年3项自然科学课题,提供了企业真实数据分析项目机会,骨干教师和学生深度参与,教师和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获得极大提升。

(九)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多渠道促进专业师资能力提升

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我院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专业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争当“四个”引路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警容风纪检查,深入落实警务化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广大教师的警察意识,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落实学院“聚力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及时跟踪了解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行为品质、工作表现,重视师德师风养成,引导青年教师立足本职,积极投身教学科研育人工作。指导年轻教师做好教学科研、数据收集、成果分析与成果转换,进一步提升职称层次;
鼓励年轻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层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建设校企合作、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创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对接1+X证书制度试点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需求,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定期到专业对口单位(合作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在实践中提高教师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技术技能大师培养力度,推进名师工作室、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建设,坚持深度引导、多维指导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积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专题业务培训、双师素质培训、省培国培项目、学历提升、企业顶岗等途径,推动专业师资在专业能力、教学科研、实践技能水平整体提升。我院现共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坛新秀4人,专业教师发表论文116篇,立项省部级教科研项目70多项,出版专著教材20多部,国家级、省级等各类获奖118项,获国家级省级教学能力大赛奖12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合计5项,建有“张娜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开设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共8门。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学院对标“双高计划”、布局“十四五”,始终坚持“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需求”的办学定位,紧跟司法行政部门用人需要,开展司法行政领域新型技术高水平专业群、人才培养分级分类标准、综合性产教融合基地、现代学徒制专班、司法大数据实训平台、动态联席工作机制等一系列研究和探索,可为推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提供技术应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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