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思想来源与前期思想概述

摘 要:维特根斯坦作为语言哲学的奠基人对分析哲学的影响意义深远。他的理论先后主要传承了两位学术巨擘弗雷格和罗素的哲学理论,对于罗素的分析哲学思想的批判地继承更是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成为哲学史上经典理论碰撞的典范。维特根斯坦前期的主要思想语言图像论和真值函项理论以及其重要著作《逻辑哲学论》中的“可说与不可说”命题都是其哲学理论的精髓所在。理清维特根斯坦的理论来源以及其前期的重要学说对于更深刻地解读分析哲学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语言图像论;真值函项理论;逻辑哲学论

中图分类号:B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6-0037-02

一、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来源

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弗雷格是现代分析哲学的开创者,在其思想中,有三个方面对于分析哲学有着直接的贡献,且对于维特根斯坦的分析哲学产生了影响。其一是“反心理主义”,这是弗雷格哲学的出发点,也是主要面对的问题,即如何把逻辑分析从心理主义的思想中区分出来,这是他哲学中三条基本原则的第一条,始终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地区别开来。其二是“语境原则”,这是他三条基本原则的第二条,中心思想是只有在语句的语境中,而不是在孤立的语词中,才能找到语词的意义。此条是为第一条服务的,即坚持语境原则就是为了区分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语境原则的核心和强调的是判断或句子,而不是概念或语词。其三是“意义与意谓”的区分,即把名称的意义与它所指的对象的区别。专名分为指称单个对象的普通专名和带有定冠词的表达式——摹状词(那个穿蓝衣服的人),专名所指称的对象就是专名的意谓,意谓只能是一个特定的对象;专名的意义是它所出现的句子所表达的思想的一部分,它要借助于句子的意义来说明。

罗素是第二位也是对维特根斯坦影响最大的分析哲学家,他既是维特根斯坦的老师也是哲学工作上的同事,两人共同创作了“逻辑原子主义”思想,为分析哲学走向成熟奠定了不可磨灭的基础性贡献。罗素在分析哲学上的贡献是以对语言的逻辑分析为开端的,即以现代数理逻辑为工具,着重从形式方面分析日常语言和科学中的命题,以求得出准确的哲学结论,这被罗素称为是哲学的主要任务。逻辑分析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分为“实在定义”和“语境定义”,前者主要是指由经验判断而来的对于具体事物的定义,其原则是经验原则,且定义有真假可言。而罗素在他的逻辑分析中主要使用的方法是“语境定义”,即指被定义的对象只是语言本身,这里所谓的语言本身指的是语言的句法规则,也就是逻辑,它所采用的是人工语言符号,且一组语言符号可以被另一组符号所代替,它没有真假可言,是由先天的分析命题来表达的。

罗素的分析哲学思想中最具特色的是他的“摹状词”理论。根据摹状词理论,逻辑命题的主项或主词是专名的指称物,即专名所直接表示的经验对象,也就是说该指称物就是该专名的意义,而不会有其他意义。但是罗素认为“摹状词”不是专名,它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符号,不代表命题主项,其逻辑作用与谓词相同,仅表示某种性质。我们以“虚拟事物存在”中的一个例子进行说明:“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顶”,在这个命题中,从常识的观点来看是不成立的,因为当今法国没有国王,但从逻辑的角度又没有错误,那问题出在哪呢?罗素认为这是自然语言的弊病所在,如果把这句话替换成带有摹状词的句子,就不会产生任何歧义了,即“至少有一个X是当今法国国王,至多有一个X是当今法国国王,X是秃顶”。由摹状词改完的句子,在自然语言中做主项的当今法国国王在这里成为了谓词,这样“当今法国国王的实在性就消失了,由此而带来的逻辑与自然语言之间的矛盾也就消失了”。“摹状词”理论在语境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自然语言在逻辑上的不足,而为人工语言的创立提供了理论前提。

由此出发,罗素提出了著名的“逻辑原子主义”,其目的是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解决本体论问题而提出的。其核心思想是,首先,罗素把世界认作是由无数“事实”构成的,且事实是使命题或真或假的东西,在此基础上,罗素把最简单的事实称为“原子事实”,与此相对应的命题就是“原子命题”。其次原子事实的组合是“复杂事实”,与此相对应的命题便称之为“分子命题”,分子命题是由原子命题构成的,原子命题是分子命题的基础,因此原子命题的真假就决定了分子命题的真假;第三,原子命题的特性是它们之间相互独立,既不相互推论,亦不相互矛盾。第四,原子命题的内容是由命名了个体的“专名”和表示属性或关系的“谓词”构成的,专名是在用法和语意上都不会产生歧义的专有词,如“拿破仑”所指的就是法国大革命的领袖和那个历史时段欧洲的霸主,原子命题中所包含的词是通过与经验的事物相关联而获得意义的,而且它所涉及的事物不可能再分解为其他更简单的事物,它是其他一切命题的基础和根据。最后,原子命题与原子事实、分子命题与复杂事实具有同构关系,整个宇宙就是建立在原子事实之上的逻辑构造,而与它对应的则是一个理想的逻辑语言体系。

在批判性地继承了分析哲学两位大师的理论基础上,维特根斯坦提出了自己的分析哲学思想,在前期思想中,其目的是区分“可说与不可说的界限”,且以“语言图像论”和“真值函项理论”最为重要。

二、维特根斯坦前期思想概述

维特根斯坦前期思想的代表作是《逻辑哲学论》,而在这本书的开篇维氏就提出了他前期思想中最重要的研究目的,“这本书的整个意义可以概括如下: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1]20这个目的的提出是通过他的两个重要的前期理论所最终确定的,它们分别是“语言图像论”与“真值函项理论”。现就这两个理论进行具体论述。

1.语言图像论

虽然逻辑原子主义是维特根斯坦与罗素共同创建的理论,但维氏与罗素不同,他认为任何事物都必须存在于原子事实的空间中,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就是原子事实的存在。他所理解的“原子事实”不是指简单的对象本身,而还包括对象的存在方式或者说逻辑结构。这种原子事实在逻辑中形成一种图像,它描述着原子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维特根斯坦在2.11节中说道:“图像在逻辑空间中描述事态,即原子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1]26而“语言图像论”所要描述的是原子事实与世界的关系,这里我们要明确两个概念,一是“原子事实”二是“世界”。就前者来说,维特根斯坦基本上同羅素观点一致,但他进一步区分了“事实”与“原子事实”,原子事实的结构决定了事实的结构,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2.034节中说道:“事实的结构是由原子事实的结构构成的。”[1]25在维特根斯坦的理论中,他认为语言是由命题组成,所有的有意义的命题都能分析成“基本命题”,基本命题是由“名称”和名称的结合而构成。同时,名称代表“对象”,对象和对象结合构成“基本事态”,基本命题就是基本事态的“图像”。再者,基本事态和基本事态构组成“事态”,事态的总体(即指存在的事态和不存在的事态的总体)就是“世界”,维特根斯坦在2.04节中说道:“所有一切存在着的原子事实的总和就是世界”[1]25,而语言的作用是描述世界,语言就是对世界的描述的语言,这就是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理论”,这种理论就是他所谓“语言逻辑”的基础。在这个前期的重要理论中,我们看到维特根斯坦试图把世界的构成看成是由语言构成,而语言的本质是逻辑,“图像”是连接语言逻辑和世界的中介,这有些类似于康德的“时间图形”说,但不同的是,康德是以“自我意识”和“先验想象力”为出发点,而维特根斯坦是以语言为出发点,由于本篇论文的重点不在于此,所以在此不做展开论述。由“语言图像”构成的世界只是所有的可能世界,但我们所存在的这个世界只是所有可能世界中的一个,即维特根斯坦所称之为的“现实”,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确定现实世界的真实性,而不仅仅是逻辑上的可能性呢,由此维特根斯坦提出了“真值函项理论”来解决这一问题。

2.真值函项理论

《逻辑哲学论》由两个步骤组成:首先是把一切有意义的基本命题都看成是一个基本事态的逻辑图像,基本命题是由名称和名称直接结合形成的,而名称代表对象,对象和对象的直接结合构成基本事态,基本事态和基本事态之间存在有一种共同的逻辑结构,也就是说,名称与名称的结合和对象与对象的结合有一种共同的逻辑形式。其次,是把语言中一切有意义的非基本命题均还原成基本命题和逻辑联结词相结合的形式,这样,一切命题均成为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前一步骤构成维氏的“语言图像论”,后一步骤构成它的“真值函项论”。前者是语言的作用问题,后者是语言的结构问题,这两个问题就构成了所谓“语言的性质”问题。

如上段所述,维特根斯坦对于真值函项的提出是在《邏辑哲学论》的第五节,他说道:“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基本命题是其自身的真值函项。”[1]57这其中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层是“真值函项”理论所主要针对的意思,即由基础命题或基础句子构成的命题或句子是前者的真值函项,它们的真假由经验事实所决定。第二层意思中包含了维特根斯坦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即“重言式”命题,这种命题的意义在于其一切值都为真,也就是说它们的真假值不为经验事实所决定,它没有真值条件,且在一切条件下都为真;与此相反的概念是“矛盾式”命题,它同样没有真值条件,但在一切条件下都为假。这两种命题表达了两个极端,两者都不为经验事实所决定,因此也就没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等于说无意义,两者在语言逻辑上是有意义的,“重言式”表达了数学命题的一切为真,而“矛盾式”则表达了一切不可能的世界,以维特根斯坦的说法,两者在符号体系中是有其位置的,在4.4611节中说道:“重言式和矛盾式并不是完全无意义,它们是符号体系的一部分,正如0是算术符号体系的一部分一样。”[1]55这样,维特根斯坦在排除了两种只存在于符号体系中的命题之后,确定了他的“真值函项”理论,可以说真值函项理论是“语言图像说”的一个完成,这个完成确定了一切可能世界的存在。

三、可说与不可说

根据维特根斯坦的看法,一切能够表达的东西都是能够用逻辑形式描述的东西,但逻辑也是有限度的,不可能表达一切东西,逻辑形式本身就是无法用逻辑表达的,他在4.2节中说道:“命题能够表述全部实在,但却无法表述它们为了能够表述实在而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逻辑形式。为了能够表述逻辑形式,我们必须能够和命题一起置身于逻辑之外,也就是说,置身于世界之外。”[1]45除此之外,不可说之物还有逻辑结构与逻辑性质,这两者所指的是语言图像与世界的关系,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也是不可说的。最后,也是《逻辑哲学论》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否定传统形而上学的一切命题的无意义,这在他看来也是不可说之物,其原因正如本文所述,维特根斯坦把世界看成是由语言的逻辑结构组成的,在这个体系中无论是事实、事态还是命题都是与语言与图像、逻辑密切相关的,此图像与它所描述的对象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这种逻辑形式不仅是原子事实的存在方式,而且构成了逻辑图像的本质。逻辑形式是图像与原子事实的最终基础结构,是它们背后的东西。然而传统形而上学并没有这样的东西,“世界的意义必定是在世界之外。世界中的一切事情就像它们所说的那个样子,就像它们所发生的那个样子;世界中不存在价值,如果存在价值,那它也会是无价值的。如果存在任何有价值的价值,那么它必定处在一切发生的各既存的东西之外。因为一切发生的和既存的东西都是偶然的。使它们成为非偶然的那种东西,不可能在世界之中,因为如果在世界之中,它本身就是偶然的了。它必定存在于世界之外。所以,也不可能有伦理命题。命题不能表达更高的东西。很清楚,伦理是不可说的。它是超验的,美学也是同样的东西。”[1]94-95但就第一种“不可说”来看,它虽说无法表达,却也并非意味着完全无意义或虚假,它们构成了语言逻辑的基础,是使其何以可能的前提,这就是它们的意义,只不过它们超出了逻辑表达的范围。

然而,结合现象学的方法,我们也许可以用“显示”的方式处理它们,即让它们自己显现自身,这种“显示”是由不可说之物自身完成的,就是说,不可说之物是通过显示自身而为我们认识,这将是从维氏前期思想自身中找到解决“不可说之物”的方法,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郭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江怡.西方哲学史学术版:第8卷[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5.

[3]王路.走进分析哲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

[4][英]艾耶尔.语言、真理与逻辑[M].尹大贻,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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