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大律师作伪证锒铛入狱

近年来,人们比较关注具有社会影响的法律事件,其中对律师被抓事件情有独钟即是明证。作为护法使者,律师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但从某种程度上讲,为被告人减轻、洗刷罪责的刑事辩护工作具有骑在违法边缘上的职业属性,辩护人有时需要在护法与取利之间作出抉择。常言道:利益会蒙住智慧的双眼。京城大律师张建中就是将私利置于法律利益之上,而最终滑入犯罪深渊的代表。

十佳律师 名震京城

张建中是幸运的,他当过工人、军人、法官和律师,可谓阅历丰富。虽然从事过多种职业,但用他的话说,律师是他最为认可的职业。或许,不出事他会一辈子干他所喜欢的法律工作。十几年里,他办理过上千件案子,其中不乏成功的案件。他出生于1954年,中学毕业后到北京一家工厂工作,后又到部队服役十年。1982年,张建中转业后来到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工作,成为一名法官。四年后他脱去法袍,到北京市对外律师事务所工作。1995年,他与人一起创办了日后颇具影响的共和律师事务所,并成为高级合伙人之一。此外他还兼任多种社会职务。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还是北京市律协维权委主任。

与律师同行相比,张建中具有同行所不具有的背景资源优势。他曾经做过法官的经历,对他此后的律师职业有很大的帮助。他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成名,与他担任的几起高官被告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有关。2000年,张建中为新中国建国以来因受贿而被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公职级别最高的官员,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担任第一辩护人。后担任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受贿案、厦门远华走私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和华夏银行行长段晓兴受贿案等大案要案的刑事辩护人。一时间,可谓出尽风头,好不风光!法庭上的巧舌如簧,法庭外的周旋疏通,新闻媒体的添油加醋,使张建中在京城律师界名声大噪。声名鹊起的背后,是滚滚无尽的财源和可以不断换取的政治荣誉。

张建中在律师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不但获得了社会的肯定,也获得了律师管理部门的认可。1999年,他被评为北京市“十佳律师”,其就任主任的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2年3月15日(即在伪证罪案发前的一个月),北京市司法局因为他“对北京市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而予以奖励。

合谋违法 伪造证据

张建中知法犯法,犯下伪造证据罪,与霍海音——一个将数名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执法人员拉下马,将几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的金融大鳄有密切关系。霍海音自己后来也因重大经济犯罪触犯刑律而被科以死刑。

霍海音是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关村支行原行长。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关村支行是由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发展起来的银行。霍与张是老相识,霍曾聘请张建中为商行中关村支行的常年法律顾问。1998年4月18日,霍海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5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霍被捕后,霍的亲友委托张担任霍海音的法律咨询律师,但由于霍海音在侦查羁押阶段,张建中始终未能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后霍的家属改聘其他律师。从此,霍、张再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如果到此为止,也就不会有后来伪证案件的发生,但事情有时往往会朝着另外的方向发展。

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的项目将霍、张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并且让张建中今生今世再也不能从事律师职业。

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由香港奔德集团于1993年3月成立,1994年,经增资扩股后的香港奔德拥有70%的股权,香港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拥有30%股权。大连奔德新世界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股东有香港奔德、香港新世界和大连市中山区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大连奔德项目是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地位于大连市中心,位置十分优越。但如众多的开发商一样,大连奔德项目也存在着资金缺口。获此信息的霍海音虽看好该项目有投资意向,但中关村支行无权异地贷款。后来他通过香港奔德在北京设立的北京双兰德化工有限公司等进行融资。几年里,中关村支行将近8亿元的贷款投资到大连奔德房地产项目。

天有不测风云。霍海音将巨额国有资金投入大连后,东南亚正孕育着后来发生的波及到香港的金融风暴。1996年下半年,香港奔德集团资金紧张,奔德大厦陷于停建。为避免东窗事发,霍海音决定接手正在停建的奔德大厦。1996年11月,经双方商谈,香港奔德愿意将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70%的股权和大连奔德新世界酒店有限公司65%的股权作价近10亿元转让给霍海音和霍海音弟弟担任董事的香港银富财务公司。转让手续完毕后,霍海音摇身一变成为奔德金融中心和新世纪酒店的法定代表人。为做得天衣无缝,银富财务公司给中关村支行出具法律承诺书,承认香港奔德项目中的全部投资来自于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关村支行,以公司股权和相应产业作抵押,并承诺在1998年年底前偿还全部贷款。

但直到案发,身为董事长的霍海音所在的银富财务公司并没有打算兑现法律承诺书的内容。其实,身兼二职的霍海音压根儿就没有履行承诺书的意向。法律承诺书成了一纸空文,最后,致使近8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张建中是熟悉法律的,他清楚霍海音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后,霍的董事长等公职行为应当中止,其相应的民事行为也应当停止。但身为律师的张建中却将法律人的职业伦理规范和法律职责抛之脑后。他决定悖逆事实,瞒天过海,尝试着与司法机关进行较量。霍海音被侦查机关立案查处期间,为了给霍减轻罪责,张建中与霍海音等人协商,由张建中提供授权委托书草拟稿,经由在押看守所的霍海音签字后,形成倒签日期为霍海音被羁押前的时间。委托书的内容为霍海音授权张建中全权办理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虚假授权委托书。随后,张建中使用该伪造的授权委托书,与香港富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培国签订“转委托书”,将霍海音处理大连奔德国际项目的授权转给李培国,以期在名义上形成霍海音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已被挽回的事实。此后,香港富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利用“授权委托书”、“转委托书”,于1999年4月,骗取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70%的股份和大连奔德新世界酒店有限公司65%的股份,导致北京市商业银行在该项目上的债权失控。此外,在2000年4月至2001年12月间,检察机关多次向张建中调查大连奔德项目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而张建中却隐瞒事实,妨害了侦查机关对霍海音案件事实的调查和认定。

为霍海音办理的虚假授权委托书牵连了两个人的命运,一个是张建中,一个是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公安分局预审处预审员曾岩。曾岩是被霍海音拉下水的一名执法人员,他曾是霍海音案件的承办人,后因泄露案件秘密等罪被判重刑。

被判犯罪 囹圄度日

2002年5月3日,张建中赴加拿大办案,在首都机场办理出境手续时,被北京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6月7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张建中被正式逮捕。

侦查机关对张建中立案调查期间,张建中一直拒绝承认自己有伪造证据的行为,更否认有犯罪行为。他委托了两名具有丰富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在庭前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甚至还动用了社会资源,以期能影响法院判决:一方面,他们聘请了我国当今最著名的法学教授江平、高铭暄等六名专家,对张建中案进行了法律定性方面的论证,并出具了“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专家意见书;另一方面,他们还吁请京城两百余名律师签字,请求法院对张建中作无罪判决,以期对法院的判决施加影响。在庭审期间,律师为张作了无罪辩护,张建中也为自己作了无罪辩解。但法官最后还是采纳了检察院的指控,否认了辩方有关无罪的意见。

法律不会宽宥犯罪,也不会对名人网开一面。张建中可谓是京城大律师,也是名律师。但法律不认识名人,法律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2003年12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的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中伪造证据罪作出一审判决:在霍海音被羁押期间,为帮助重大犯罪案犯霍海音伪造证据,张建中参与了伪造行为的策划、研究、提供条件、实施转委托的全过程,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张建中虽自知罪责难逃,但深谙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还是提出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司法复审。负责二审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核实本案证据和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全面审理后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检察院的指控和法院的认定是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的。

至此,历经两年的律师伪证案终于画上了休止符,但它再次警醒世人:法律不容挑战,玩法者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推荐访问:锒铛入狱 京城 大律师 作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