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处理先行在税法中的运用

摘 要:会计先行就是按照税法的刚性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各项税款的交税遵循税收法规,我们会计的作用是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尽量减少会计与税法上的差异。在充分了解国家各项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利用会计先行原则,进行会计核算。来满足税法的刚性要求。税法需要单独核算的项目必须单独核算,用以保证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充分享受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单独核算 税收优惠 从高计税

1.会计先行原则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中的运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中明确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其中第(2)条是这样描述的,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年106号)中明确规定: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特别强调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先行原则在享受税收优惠中的运用。

2.1享受优惠,需单独核算,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年106号)都有这样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2.2未分别核算,不能退税和免税。财税2014年51号中规定:内地销往横琴、平潭与生产相关的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横琴、平潭各自的区内企业之间销售本区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横琴和平潭的企业应单独核算上述规定中退税或免税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单独核算的,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退税和免税资格两年,并按本规定予以处罚。

2.3软件行业的特殊规定。财税2011年100号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3.会计先行原则在同税种不同税率情况下的要求,只有单独核算,才可以分别按各自税率计算,否则要从高。

需单独核算,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计税。

3.1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年106号)都有这样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税率。

3.2由于电信行业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税率,所以关于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年43号)中规定: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3关于稀土等资源税从价计增改革的通知中规定: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矿和外购已税原矿加工精矿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一律视同以未税原矿加工精矿,计算缴纳资源税。

3.4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中规定: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煤和外购已税原煤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计算缴纳资源税。

会计先行原则在混合销售行为中的规定, 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当单独核算,可以分别交税,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上述特殊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4.会计先行原则在兼营销售行为中的规定,增值税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5.会计先行原则在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运用。

5.1享受不征税收入规定,财税2011年70号文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资金,凡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額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5.2费用扣除上的单独核算规定,财税2012年27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29号,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人员发生的培训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员操纵培养费直接扣除。

上述只是税务文件中对会计独立核算要求的一部分,所以企业涉税财务人员,一定要熟悉税收法律条款,在了解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保证账务处理上满足税法要求,为了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2]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年10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5]关于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年43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年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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